水利署:地層下陷防治成效顯著

近10年地層下陷速率減緩近百分之60、持續下陷面積僅剩3分之1

近日雲林高鐵沿線違法水井封井爭議,引發台灣西部沿海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討論聲不斷,針對各界的關心,水利署副署長吳約西4月6日上午表示,地層下陷防治問題中央一向重視,該署自84至97年的14年中即已陸續推動2期地層下陷防治方案,協助地方政府辦理防治工作,且極具成效。

吳約西進一步指出,以90年下陷速率為例,當時最大下陷速率為17.6公分,目前已降至7.4公分,持續下陷總面積也自90年的1,539平方公里,減少至98年時已剩下530平方公里,其中最大下陷面積就集中在雲林縣,有414平方公里,少部分散落在彰化、嘉義、台南縣地區。

吳約西表示,地層下陷是一個不可逆復的嚴重問題,因此,中央對西部沿海地區地層下陷問題?不可能坐視不管,為了加強彰、雲地區地層下陷防治, 94年、95年行政院即核定包括有「彰雲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雲林縣境高鐵沿線3公里公有合法水井封移計畫」、「彰化大城公有水井封停計畫」等3項計畫,彰雲持續地層下陷面積也自90年的1,018平方公里下降至今的492平方公里,台灣地區地層下陷問題近年因為各項防治計畫的實施,已有大幅度改善。

吳約西進一步表示,針對違法水井的處理,也已透過成功大學地層下陷防治服務團協助各縣市政府,同時正依照水井區位及嚴重性等輕重緩急,擬定分年分期實施計畫來協助其執行,水利署並已於99至103年之「地下水保育計畫」中,編列補助縣市政府執行違法水井處置所需經費,並就縣市政府人力、預算予以支持。

吳約西也強調,除了全心投入既有違法水井的處理,新增水井問題也不容忽視,經濟部從98年2月起,也要求各縣市政府對於新增加的水井更應即報即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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