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湖及澄清湖給水廠的軼事

澄清湖本來只是一個大埤塘,故早年稱它為「大埤」。道光16(西元1837)年河南省河內縣人曹謹奉派至台灣擔任鳳山縣的知縣。他剛到任時就遇到鳳山縣乾旱,農民收成欠佳,因此盜賊四起導致民不聊生。曹謹為改善大高雄地區農民生計,乃著手計畫修築灌溉農田的水圳。這套灌溉系統歷時兩年於道光29(1850)年完工,後來又增闢曹公新圳,成為當時堪稱台灣島上最大的水利工程。他在任內政績卓著,深受百姓愛戴,後人因感激他的貢獻,將全長130多公里,4年共計修築的90條水圳命名為「曹公圳」,並在鳳山市的鳳儀書院內建「曹公廟」紀念他。

此時的大埤只是曹公圳支流上的儲水塘,用以調節農田灌溉為主,民國29年日治時代的高雄州政府,為配合軍方「南進政策」,開始積極加強軍備,對於曹公圳路和埤塘設施也投入相當多資金進行整建,大埤東北邊亦於此時加築堤防使成大湖(湖面積103公頃)。另自高屏溪抽水,經到大寮圳、一幹線、二幹線、新圳幹線一直到大貝湖旁,再藉抽水機打入湖中蓄存。

此時因湖中盛產大型貝蛤(約一個成人手掌大,但肉堅韌不宜食用),乃於民國43年易名為「大貝湖」。但早年澄清湖每遇枯水期,湖水水位都會大幅下降,很多貝蛤都會曝露在湖底泥土上無法動彈,但因其肉質硬韌不宜食用,很少人會去撿拾,終至被太陽晒死,此時其屍體散發出的臭味非常難聞。

台灣光復後翌(民國36)年,奉台灣省政府之令在此成立「高雄工業給水工務所」。並向高雄農田水利會租用大貝湖(其產權屬該會所有),從此工務所每年除須支付租金(往年曾高達為1.26億元/年)外,其落在湖中的雨水(以當年氣象局紀錄為準,年平均約700萬立方公尺)均歸水利會所有,水廠須在其指定的時段,將水放入曹公圳作為灌溉農田之用。

民國41年政府開始整修因戰爭被破壞的設備,以恢復供水,並將工務所改制為「台灣省高雄工業給水廠」,隸屬於台灣省政府建設廳,成為前台灣省省營事業之一。但當初出水量每日不足1萬立方公尺,僅能維持供應聯勤兵工廠、台灣鋁廠及台肥公司等工廠的用水。直到民國44年11月才大力擴建水源及淨水(含現在的快濾大樓)及送水設,出水量也增至每日4萬立方公尺。民國50年初經濟部在高雄市設立「高雄加工口區」,致大量工人湧入居民激增。高雄市自來水廠出水量也因而供不應求,乃於民國55年每日向澄清湖工業給水廠購買2萬立方公尺,以補足其民生用水之需求。

後來水廠又與農復會合作造林,辦理水土保持工作及建築堤岸道路等。未及10年不獨在水處理方面進步良多,整個水源區的環境亦隨之日趨美化。又因澄清湖天然條件優越,環境清幽,加上林木花卉不斷培植,湖光山色更顯秀麗,漸為外界人士所注意。當時的台灣省觀光事業委員會,乃於民國47年12月將之定為觀光區,旋於民國49年9月1日正式開放。

早在高雄工業給水工務所時代,澄清湖四周的土地,包括目前的高爾夫球場、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圓山飯店及鳥松濕地公園等一共375公頃,都已徵收完成。民國41年改制後的水廠第一任廠長張文成先生上任後,發現大部分土地及樹木已遭附近居民濫墾濫伐,致大量泥沙淤積在湖中。因此,除積極收回土地外,還全力美化周圍環境,幾乎每天帶領著工人,在已征收土地上到處種樹,對綠化澄清湖觀光區貢獻良多。

大埤改名為大貝湖後,人們仍稱它為「大『ㄅㄟ』湖」;台語也仍唸成「大『ㄅㄧ』湖」,亦即無論是國、台語發音,都分別與國、台語的「悲」同音。民國52年,蔣總統南巡第一次駐進澂清樓時,對湖區風景清幽,波平如鏡,至為喜愛,乃指示改名為「澄清湖」(如照片)。水廠也因此於53年2月改名為「台灣省澄清湖工業水廠」。民國63年台灣自來水公司成立後,成為其轄下第七區管理處(以下簡稱為7區處)所轄之「澄清湖給水廠」。

當澂清樓建成後,張廠長仍只顧水廠的發展。他認為「行館區」是屬國防部所有,故從未用心加以經營(其實以水廠的收入去維修國防部的財產,也不見得合理)。因此區內雜草叢生,進入澂清樓的道路兩旁長滿野草,有的甚至已高達1〜2公尺;大樓內部也未做必要的維修,造成1、2樓木製拼花地板有些已遭白螞蟻蛀蝕。聽說有一次蔣夫人穿著高跟鞋在地板上行走,其後腳跟還因而踩入木板縫,差點摔傷!。

最嚴重的事是:民國52年11月22日美國第35任總統甘迺迪先生在美國德州達拉斯市遇刺身亡不久,蔣總統陪同來台訪問的美國參議員諾蘭先生(人稱:「中國之友」)南下參觀,當天進住澂清樓。這時水廠奉命將面對澂清樓的辦公室窗戶全部關閉,當時我在工務課(現在的會計室第2辦公室)上班,覺得氣氛非常凝重。當晚蔣總統為了表示尊重客人,乃將其主人房讓給諾蘭先生住,自己住進部長室;夫人隨行則住她自己的房間。但因蔣總統從未曾住進部長室,故室內門窗都已年久失修,雖然臨時趕緊加以整理,好讓老先生住進去,但不幸的事還是發生!聽說當老先生進房上盥洗室隨手關門時,門上大塊玻璃(約半個門大)應聲掉落地面,玻璃的破碎聲嚇壞了老先生,他隨口說了一聲:「怎麼搞的!」,過了不久即傳出張廠長可能會因而下台。

由於張廠長上任後,就一直反對將原已徵收作為水庫保護區的土地,改為高爾夫球場用地,因而得罪當時經常到此打球的高雄市市長陳啟川先生及不少中央高官;另也對「皇親國戚」每年冬季就到澄清湖來打獵頗有微詞(西伯利亞的水鳥此時都會飛來此避寒),因而得罪何應欽及蔣緯國將軍等人。同時他又不與總統府相關人士保持互動,故難免日後一出事就遭受被調職的厄運。

此事發生後不到一個月,張廠長果真被調為台灣省建設廳專門委員。這時早已具有國大代表身分的他,心想縱使再任公職也只能領一份薪水,因此不願屈就而黯然下臺。從此住在水廠位於高雄市文化路的「廠長宿舍」(占地一百多坪),享受着國大代表非常優厚的待遇,後來又領了一大筆退職金,過著安逸無慮的日子,直到高齡92才去世。

張廠長在國民政府撤退來台之前,曾當過福建省龍岩縣縣長,來台後於民國35年擔任花蓮縣改制後第一任官派縣長。翌年發生轟動全省的228事件,當時的議長張七郎先生(花蓮名醫)以背叛黨國,組織暗殺團之名被捕,旋於鳳林鎮郊外番社遭秘密槍決。此事在花蓮縣政壇造成上極大震撼,因此隔年張縣長就下任。旋即轉任台南市自來水廠廠長,並於民國41年出任高雄工業給水廠第一任廠長。民國36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全國同時舉行第一屆國大代表選舉時,他曾返鄉登記參選,但未當選。來台後因其故鄉原當選人及遞補其位的人相繼過世,才幸運的遞補上去。民國55年及61年國民大會分別召開第4及第5次會議,選舉蔣總統為第4及第5任總統時,不知已黯然下任的張廠長是否投他一票?。

  

澄清湖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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