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30期 社論-強冠餿水重創台灣食安

台灣食安問題再度亮起紅燈,全台到處流竄食不安事件,台灣MIT信譽面臨瓦解,惡劣廠商強冠油品公司利用政府背書GMP認證,犧牲國人健康賺取黑心暴利之行徑,重創台灣美食優良形象,使得社會大眾人心惶惶,更讓『民以食為天』這項基本需求受到嚴重挑戰。

台灣食品安全近年來屢屢出包,在野立委批評指出,餿水油案突顯中央與地方食品安全管理都有嚴重漏洞,特別是衛福部部長邱文達難辭其咎,檢視其任內食安風暴大事記:2011年5月衛生署查出黑心廠商於食品中添加『起雲劑』,違法使用工業用塑化劑。2012年7月馬政府開放美國牛肉進口,罔顧國人健康修改增訂牛肉中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的殘留容許量,引起全國人民強烈反對。2013年5月食品加工業者為了增加食品Q彈口感,在澱粉裏添加危害健康之順丁烯二酸,使得板條、肉圓、粉圓…等都成為毒澱粉食品。2013年10月,大統假油事件並牽涉福懋、頂新等知名食品大廠油品加工業者,以低價棉仔油冒充高價橄欖油,詐欺廣大消費民眾,且違法添加銅葉綠素。2014年9月強冠油品將工業用油、地溝油等混充成食用油,轉售數千家下游食品加工業者,並讓多家下游知名食品加工業者,知名商品遭受退貨商譽重創。執政黨立委李鴻鈞曾抨擊直言,餿水油案件讓台灣像『無政府狀態』,連中國大陸都宣布台灣產品需查驗後才能進口,日前又有義大利公司不再採購台灣生產面膜,牽連所及不只是食品安全環節而已。

行政高官對食安屢次重大風暴,一再宣稱自責、難過、不忍、道歉,始終未見衛福部有人下台負責,政府必須將食品安全提升到人權保障嚴肅層級,是很重要國安議題,亟需強化罰責結構以落實食品安全保障。餿水油來源一是進口管制失能失守,二是境內地下油行私煉廢油,前者是中央之責,後者中央與地方都有責,究責應強化罰責刑度之力道,才能在法制系統中保障食品安全。

103年7月審計部針對我國食安稽查預算及人力相對不足問題,曾函請行政院督促改善並列管,以102年度為例,平均每位民眾分配到的食品管理預算僅約7元,每位食安稽查人員要負責兩萬七千餘位民眾的食品、農產品管理,數字遠高於美國的一萬伍仟人及香港的一萬貳仟人。

審計部另質疑行政院於101年度通過『清雲行動五五方案』,規劃五年內計畫投入食安稽查相關經費十五億元,但截至102年,實際額度僅較原來(壹億六仟三佰萬元)增加七千八百萬元,審計部亦指出,全台9縣市食品稽查人員的人力流動率超過百分之五十,另外有3個縣市稽查人力的平均年資未滿兩年,顯見食安稽查人員的專業背景與訓練時效皆不足。

台灣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走樣,就像崩盤的食品安全,危害健康的食品經過廣告包裝後,仍可以騙過很多人,而且台灣政府到目前為止還拿不出解決黑心產品的辦法。若不去思考如何建立完善的廢油回收管制策略,類似黑心事件難保不會再度重演。當然做好源頭管制第一步是要求所有廢油產生業者,必需確實申報流向,同時明令要求油品供應商建立逆向回收機制。其次應修改『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刪除對『法人』的刑罰規定,對『自然人』得以用刑罰懲處,就不會產生一行為不兩罰的執法障礙,『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頻繁修法,但黑心業者仍然一再犯法,除依法裁罰外,建言應追繳其財產及不法所得充公,不用等待法院裁判確定有罪,可即時行使行政裁罰。

台灣每年食品相關科系畢業的人力不少,應多招考加以訓練成為食品相關專業人才,為台灣的食品安全問題把關,因為食品安全是影響範圍及層面最廣的國安問題,政府應正面重視。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Ads sidebar 2-1

來來來哩來按個贊!


【版權重要說明】:本網站內容係由該著作權人或團體同意下轉載、或由該作者或會員自行創作上載發表之沒有違反著作權之圖稿內容,一切內容僅代表該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讀者認為文章或評論有侵權不妥之處,請與聯絡我們,將儘速協同處理;同時未經本網站同意請勿任意轉載內容,我們也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