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87期 社論-搶救水庫 政府應檢討治本政策

台灣水庫共約40座,每年淤積量約1,849萬立方公尺,其中有12座水庫淤積量,超過水庫設計容量的40%。去年莫拉克颱風,大量的雨水將上游土石沖刷而下,蓄積於水庫內,使得淤積程度更加嚴重;尤其南部地區之三大水庫:曾文水庫、南化水庫及烏山頭水庫,其泥沙淤積之嚴重,已使缺水危機提前面臨。以往清淤疏浚等治標之法,已無法解決問題,亟需正本清源檢討治本政策。

針對水庫淤積問題,政府相關單位素極重視:除於艾利颱風(民國93年)過後,編列特別預算250億元,以5年解決淤沙和緊急供水問題外,民國98年12月19日於總統府召開之「抗旱會議」中,提出曾文水庫以6年為期、編列260億;南化水庫則於7年內、編列80億,進行總計340億元的清淤、疏浚、排砂及改善上游邊坡水土保持措施,以挽救未來旱災所可能帶來之缺水危機。而經濟部係水庫主管機關,為延長水庫壽命,有效利用水資源,通常列有相關計畫,補助水庫管理單位進行保育治理工作。

事實上,由於台灣水庫集水區多位於高山,水庫泥沙淤積大都來自上游集水區,目前在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權責劃分,為:(1)經濟部水利署負責水庫蓄水範圍(含保護帶)治理、(2)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負責國有林班地治理(不含蓄水範圍)、(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負責上述2者以外之山坡地治理(4)有關道路水土保持部分,則由道路主管機關依權責辦理。若此,在橫向聯繫不足時,很容易產生資源無法有效整合及權責未能相符等問題,各自為政之下,導致「上游集水區出了問題,而下游再怎麼整治也無法解決的窘境」。

至於賀伯颱風之後,政府推出「全民造林」獎勵山坡地造林政策,積極之作為,固然值得肯定;然而實施多年來,成效卻始終不彰,究其原因,除造林獎勵金偏低(一公頃20年只補助53萬元,一年不到3萬元)外,靠山吃山的山區居民,大都砍伐森木,種植檳榔、茶葉、高冷蔬果等經濟作物,以致林木被砍伐殆盡,一旦豪大雨或颱風來臨,地表土石與雨水洪流,一起滾滾宣洩而下,不僅橋斷路毀,甚至山區居民生命財產也飽受威脅;反之,若能保育林木,即使莫拉克颱風侵台,阿里山降下約三千毫米超之大雨量,其森林遊樂區卻完好如初之情形,可明顯地說明了森林是自然屏障、治山防洪的要件,只要保育良好,便足以防災避災!

綜上所述,可知挽救水庫生命,必須從上游集水區的山坡地邊坡穩定、造林植生、水土保育等治本之道,加以考量才是。否則,下游再怎麼不斷的清淤整治也只能治標,也僅係治標方案。因此,為延續水庫之壽命,本報以為搶救水庫應去除舊思維,當政府投下龐大的經費的同時,應亟思如何達到治標及治本之道,並將治山防洪及搶救水庫之事權加以統一。

換言之,面對水庫缺水危機,除短期積極作法上,應進行水庫淤積之全面清查及水庫清淤措施,並檢討清淤後之泥沙處置以避免造成環境污染外,長期策略上,建請政府考量:(1)應就國有租地造林之相關辦法加以檢討,並逐步收回違法濫墾的國有林班地、(2)協助山區居民轉業,避免因山區居民種植經濟作物,而破壞集水區上游邊坡之土壤流失、(3)符合實際需要,適度提高山坡地造林之獎勵金、(4)委請專業單位進行水庫上游邊坡之穩定性評估,並作好防災之改善安全措施等。總之,多管齊下採行治本之道,才能搶救水庫成功。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Ads sidebar 2-1

來來來哩來按個贊!


【版權重要說明】:本網站內容係由該著作權人或團體同意下轉載、或由該作者或會員自行創作上載發表之沒有違反著作權之圖稿內容,一切內容僅代表該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讀者認為文章或評論有侵權不妥之處,請與聯絡我們,將儘速協同處理;同時未經本網站同意請勿任意轉載內容,我們也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