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2期 社論-健全政策與法令 創造優質工程產業環境

 

營造業一向被稱為火車頭工業,承擔國家及民間土木、建築的各項建設任務,是國家經濟發展指標中的重要一環。但近年來受到大環境景氣低迷的衝擊,及政府公共工程預算減少,以致標案僅存的市場商機利潤,在放任廠商瘋狂搶食下,無法以正常的市場機制,汰弱留強,篩選廠商;搶標廠商在後續履約期間,往往成為工程市場上的毒藥,政府機關與下游廠商亦因此受害。因此,近期的營造市場,如同一頭飢餓的猛獅,無情的吞噬廠商,以致一些正派經營的廠商,在無生存空間情況下,不是縮兵裁員、就是紛紛歇業,逐漸淡出工程市場,好不容易培育出來的專業人力,只好被迫另尋出路。

綜觀國內公共工程的主要病灶如下:

長期採「最低價標」的招標制度:這套招標制度,單純以價格最低者得標,本身就是錯誤及扭曲營造業的生態,更無法吸引業績佳、財務體質好的廠商,造成工程案件履約期間問題頻傳。再者,當前營造業的市場逐漸縮小,但從業廠商卻不斷增加,政府主管機關又未有效的管理及輔導,因此造成了業界間惡性削價競標,而過度的競標會使得競標者陷入惡性搶標,而惡性搶標常意味著無利潤,無法承擔風險,甚至影響到應有之開支(品管、勞安、環保等費用),在這樣的情況下,除非廠商財力雄厚,否則一旦遇到環境稍有變動,工程就有可能停滯,縱若得以完工,常因利潤減少,導致工程品質降低。

契約條件的僵化與不公平:長久以來,國內工程界之契約多是偏向業主,著重保護業主的權益而嚴苛對待承包商,以致履約期間,工程上的糾紛和爭議,時有所聞。然而這其中有許多的因素,均非技術層面所能控制解決的。這種輕忽營造業者的權益,不公平、不合理對待之結果,產生了眾多的工程爭議,致使營造業受損累累,怨聲載道,嚴重迫害營造業者的權益及正常經營的條件,對於某些業者更因此成為致命倒閉的關鍵。

缺乏培育產業的政策:早期台灣的工程營造廠商,有能力遠赴中東地區或東南亞等地,從事工程承攬,後來多專注於「內需市場」行業;縱然目前我國與部分國家,已有採購協定之簽訂,唯實際參與國外工程投標的廠商與案例,仍屬少數;亦或以外國廠商為主導,而國內營造業只能經由統包、聯合承攬或分包,以獲得部份工程,這著實反應我國工程營造產業政策,有亟待調整之處。更有甚者,由於產業環境的長期不佳,使得劣幣逐良幣,進而影響了優秀青年學子、或既有優秀從業人員,繼續投入此營造行業之意願,無形中經驗傳承就出現斷層。

由於政府主導的公共工程,掌握了國內營造產業近半之產值,其相關政策的走向,絕對是影響產業的興衰,我們期許政府能正視此問題,並有宏觀的產業政策或輔導措施,讓國內營造廠商能夠成長,脫胎換骨,帶動國內整體廠商之競爭力,逐漸具備能與國外廠商,互較高下之能力,如此才能走入國際市場,擴大產業的大餅,脫離搶標爭食國內市場的噩夢。

總之,為使營造業回春,繼續發揮火車頭工業之本色,本報籲請執政當局應儘速指定專責單位,針對標案投標機制、契約條件及產業培育政策等症狀,積極進行診斷,並落實開立處方,只有如此,國內營造業才能起死回生,再創另一個輝煌的時代。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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