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1期 社論-實現福祉社會應從無障礙環境的建構作起

 

對於已逐漸步入高齡化、長壽化及少子化社會的台灣地區而言,小孩、孕婦、老人、傷患、負重者、身心障礙以及老人等行動不便者之日常生活問題,勢將成為政府機關如何建構福祉社會、弱勢保護以及創造無障礙生活空間中的重要施政課題,同時亦是土木與建築工程人員在規劃各種空間以及構築硬體設施過程中,必須具備的基本素養,更是未來各項工程建設無可迴避的一環。

近年來,在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社會福利團體與機構等的努力推動下,台灣各項社會福利法案、補助與照護等措施雖已有具體的進展,但有關如何改善或建構優質的無障礙生活空間與環境,以滿足行動不便者日常生活的需求並因應高齡化的社會,平心而論除極少數都會區之推動較具成效外,大部分縣市的無障礙環境規劃設計與建設成果,無論建築物、道路、交通運輸、旅遊景點或公共空間等,公部門往往仍停留在有做就好,法令要求不得不做的應付心態,而非基於身心障礙者或行動不便者的特性及真正需求。因而,造就今天錯誤設計、困難使用、備而不用等各種奇怪的無障礙設施,讓我們仍生活在一個「處處是障礙的無障礙環境」中,甚至於「潛藏著使用陷阱與安全性堪慮」等種種無障礙環境問題。

從「福祉社會」、「公民平等權」以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觀點,我們對於無障礙環境建構所作的努力與成果不但不夠,更已有嚴重剝奪其公平使用公共設施以及接近大自然機會的疑慮;甚至迫使其無處可去或害怕出門,進而衍生足不出戶、自卑、自閉以及憂鬱等家庭與社會問題。因此,該如何基於台灣地區特有的地理環境、氣候條件與建築構造,同時以國人的人口組成、生活習性與人體構造等人因工程為基礎,建構一個本土性且全面的無障礙空間與生活環境,還給行動不便者一個「行的自由與安全」,將是台灣在邁入二十一世紀後以及在面對人口老化、社福政策以及提昇整體競爭力與擠身先進國家之林亟待努力的課題與必須審慎面對的挑戰。

無障礙環境的建構不僅是一個國家的地方或內政問題,更是國際人權指標、友善城市以及福祉社會等國家形象的重要評斷依據。此外,當歐美日等先進國家的無障礙環境建構早已採用通用設計或優質化設計的理念,而我們還停留在滿足法令最低要求的細節上討價還價的時候,怎不叫人汗顏與心急如焚呢﹖因此,本報在此呼籲內政部以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實現福祉社會應從無障礙環境的建構作起」;否則,再多的社福理念或福利政策,恐無法真正落實並發揮最大的效能。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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