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0期 社論-由紫爆紅害 談空氣治理

入冬以來,本省中、南部,甚至於全台,灰濛濛的紫爆天空,似乎已成為常態,曾幾何時,民眾想要看到蔚藍的天空,變成是一種遙不可及的奢望。面對如此嚴峻且與生存息息相關的重大環境與健康議題,各類環團以及社會大眾,再也按耐不住,紛紛被迫上街頭陳抗,強烈要求政府拿出具體且即時的改善對策。隨後,行政院亦發布,未來重大環保政策加以因應、中部七縣市共同發布宣言、及環保署進行一連串防空污措施...,空污問題隱然已發展成選戰焦點。

台灣因地理位置特殊,春、夏季節西南季風,會接受來自東南亞國家農作生質燃燒的污染,但因夏季氣流循環旺盛,境外傳輸的污染物較不易造成影響;反之,秋、冬季節,則受東北季風及北方冷氣團南下的作用,極容易受到日本、韓國工業排放、以及中國大陸霾害等污染物的影響,加以秋、冬氣流循環較為薄弱、不易擴散等因素,形成外污與本地污染源,產生加成作用,經常造成在短時間內,懸浮微粒出現紫爆、紅害等,嚴重空氣品質惡化的問題。

根據環保署各類監測站近年來的統計結果,台灣春、夏季節之細懸浮微粒(PM2.5)水準較低,約較秋、冬季節少1/2~2/3左右,此為台灣民眾呼吸道相關疾病,在秋、冬好發季節發生的主因。

為因應民眾的焦慮與憤怒,政府鄭重於記者會提出幾項重大措施,包括:加速空氣污染防制法之修法(源頭管制、管末管制、加重罰則、淘汰老舊車輛、擴大管制對象、劃設空品維護區等)、2019年空污紅害日減半、2030年公務車與公車全面電動化、2035年市售機車全面電動化、2040年市售汽車全面電動化、環保署和經濟部各負擔一半成本協助汰換工業鍋爐,以及透過優惠貸款、補助等誘因,促使民眾更換大型巴士、貨車等措施。此舉,雖然緩不濟急,但從長遠治理的角度而言,仍屬必要的作為。並有助於將目前境內細懸浮微粒(PM2.5)的三大來源:工業排放源(27~31%)、移動污染源(30~37%)以及其它污染源(32~43%)等,進一步有效地加以削減。

回顧人類治理霧霾的歷史,諸如:1940年美國洛杉磯光化學煙霧、與1952年英國倫敦煙霧等事件,仍歷歷在目,前後歷經20~30年左右的努力,方能擺脫灰濛濛的天空。換言之,空氣的治理是困難的且無法一蹴可幾,或說必須要長期抗戰方能具成效,因其牽涉層面廣泛,大到境外大氣環流、國家能源政策,小至民眾生活所需。

然而,民眾的憤怒與健康,是無法如此等待的。此外,民眾除了惶恐與無奈外,又該如何自我防護呢?本報認為可由內氣(室內空氣)、外氣(戶外空氣)併同思考。以都會區民眾日常生活,每天有近九成的時間,待在不同的室內空間來看,治理內氣的迫切性與健康效益。應遠高於外氣,且內氣的治理相對地單純。以現在成熟的新風系統,結合高效過濾、良好的空氣淨化技術、以及抗污霾紗窗等科技,內氣治理不但確實、可行,更將成為民眾抗霧霾與自我保護的最有利方案。

優先治理內氣,雖是保護民眾健康最直接措施,然在實務上,對於既有或老舊的建築物而言,牽涉結構之整、修建,及空調設備的更新或換裝,恐因所費不貲,而令人卻步。究其因,即在於二次施工,所帶來的種種不便與潛在問題;因此,本報認為,室內空氣品質的維護,可比照無障礙環境、以及消防管理的觀念,適度地從源頭要求:建築物在設計與建造之初,就必須納入室內空氣品質的考量、與具體防護作為。如此,應可大大改善目前一旦外氣不良,跟著內氣就不順的窘境一再地上演,還給民眾一個大口深呼吸的權力或許能早日實現。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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