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1期 社論-深潛不見的「安家固園」

台灣係地震頻繁之島,民國88年的921地震造成慘重傷亡,政府開始發想設法改善既有建築物的耐震安全。當時歷經許多大樓災後的更新重建,藉由這些成功經驗的累積,開創出一套有效的「都市更新重建」開發模式,再加上97年後房地產的起飛,「都更」一時成為房產的顯學,尤其在房價較高的雙北市,更有「全民瘋都更」的現象。

「都更」在雙北遍地開花,不僅有助房地產業的振興,政府更想藉此作為改善既有建物耐震安全的方案首選。於是早些年,雖曾有研議推動的「既有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促進法規」,但在這段期間,幾乎是銷聲匿跡,僅公有建築物藉由相關「方案」的推動,在耐震評估及補強上,獲得了豐碩的成果及經驗。

雖然政府大力推動「都更」,然而在民眾躭於免費「一坪換一坪」的政策口號之下,不願花一毛錢,又要求原有室內面積不縮水,造成在地段價值較低的地區,幾乎沒有推動都更的可能;至於在高價地段,因政府自「文林苑」事件後,公權力退卻,不敢再依法執行「強拆」,因此可開發或易於開發的都更案,要不是已經開發完成,或者就已是正在進行式;許多真正有耐震安全疑慮的建物,仍舊因開發價值不足、或整合困難的問題,而等不到任何重建的機會。

105年0206高雄美濃地震,造成「維冠」等大樓倒塌,面對民眾對於政府耐震安全改善效能不佳的質疑,政府推出了「安家固園方案」。安家固園方案的第一枝箭,就是推出「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危老』固然有助於小基地的重建事業,但面臨與都更相同的情境,在地段價值較低、或產權較為複雜的房地,仍無法有效推動。當都更與危老重建的「捷徑」,無法解決問題,終究必須回到「耐震評估」與「耐震補強」,這條較為艱困的道路,協助民眾評估風險並設法改善;否則就等同放任民眾自生自滅、面臨巨災風險而不自知。

眾所周知,「耐震評估」與「耐震補強」,最大的問題在於「費用」。政府財政負擔能力有限,也不可能全額補助,因此勢必要依據各別建物實際需求,分類、分期及分區執行,以及實質有效的法令引導,才有可行性,且不致反造成基本權的侵害。

自105年起,內政部建研所,又重啟建築物耐震評估補強之相關法令研議專案,並擬推動「建築耐震評估補強促進法」之立法。106年起,政府委託專業單位進行建物快篩,期能快速過濾清查出可能存在潛在耐震不足的高危險群建築物,並輔導所有權人申請耐震評估。107年2月,內政部修正「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將「耐震評估」入法,並希望分階段推動耐震評估檢查,初步先以私有供公眾使用、且單一產權之建築物(如學校、醫院、旅館、社福機構、電影院、百貨公司等)為對象,其後再以全面實施為目標。

綜上所述,有關「耐震評估」與「耐震補強」的措施與作為,其實是一般媒體所鮮為報導的,民眾也大多不知其然,但它們卻是「安家固園方案」中最重要的一枝箭。畢竟隨著高齡化與少子化的衝擊,房市已難能有數年前的榮景,許多老屋危樓根本等不到重建。

本報認為,在全民瘋「都更」與「危老」之餘,政府在「耐震評估」與「耐震補強」施策上,一步步地向前邁進,才是吾人最應關注,且應給予最大力的支持與掌聲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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