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0期 社論-公投,不是亂投!

2018的九合一選舉雖已結束,但因投票作業造成選民大排長龍之民怨,至今未解,甚至閒聊的問候語,竟是11月24日那天你等多久才投完票?!雖屬玩笑性質,但從國家長遠發展角度而言,顯見台灣還有一段蠻長的路要走!

對於投票過久的問題,相信並非本次選舉種類過多所致(在直轄市集結了市長、市議員、里長三類;非直轄市部分則為:縣(市)長、縣(市)議員、市(鄉、鎮)民代表、里(村)長等公職人員的投票),這些選舉種類雖多,但因國人早已習慣此類投票模式,加上候選人選前的大力宣傳,因此對於投票人而言,並無困難或陌生的投票抉擇。其實,真正問題所在,出在一起辦理的公投!

雖說台灣並非首次舉行公投,但本次卻是因公投法修法,降低門檻後之首次的投票檢驗,包含能源、性別、國家認同、食安在內的各種議題,共計10案,一併納入,也因此造成投票過程的亂與雜,無疑是本次投票過程緩慢的主因。再細觀其問題,可以發現在諸多公投的議題設定上,並未明確,甚至公投主文,語意複雜艱澀外,不無抵觸憲法及其他相關母法之疑義。尤其是公投的選項,只有同意與不同意兩項,但從公投題目主文內包含了雙重否定的語法,對於大部分投票人而言,可能會誤解原意;一些年長者可能看不懂,進而引致違背個人意向,誤投的風險極高。例如,你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即是雙重否定的一例;又如,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則是陷入不同意者要進一步思考"同意降載0.8%",也算不同意的兩難抉擇困境。雖說在投票日前,Line群組或網路,有公投懶人包與投票小抄,但其實多少都隱含了特定議題立場的意向引導與傳達。從公投的原意而言・已產生違和,也是要省思檢討的地方。

當然,在省思檢討之際,不宜因噎廢食,而要理性看待問題,全盤思考對策。這其中包含公投領銜人的責任,包含連署造假、議案結果無法執行等,均應深入檢視;另外,要讓投票人完完全全清楚的了解議題內容,才能真正反映出公民意向,因此在未來的公投題目,要先預告,預告時間不宜過短;在議題上,應思考提案是否牴觸國際慣例、或是同一個議題,有正方、反方都用不同文案來呈現,而造成兩案都要投票的情形。

雖然,本次公投議題是因公投法修改,廢除了公投審議委員會,而造成負責本次選務作業的機關,僅作形式審查,無權實質檢視,而造成這次公投如此混亂。但,過與不及,均非公投之福;有議題審議機制,則應避免陷入特權機構的質疑,沒議題審議機制,則會再次面臨本次的大亂象。因此,未來在特定面向,適度納入外部單位,來協助提案人進行提案,才是妥善舉措。當然,若能把公投與公職人員選舉,脫鉤辦理,更是一個好的方向!畢竟,這次公投提案人,另兼有公職候選人的角色,就議題而言,是理念的傳達?還是選戰的造勢工具?難怪仿間有所謂『公投綁大選』之譏。另外,此次的主事長官大半實務經驗較為欠缺,兵書雖讀熟,臨場一陣慌...,都是2018的九合一選舉被國人詬病的原因吧?

總之,「往事已矣!來者可追」,沒有人天生就是會走路,成熟的民主與公民投票也是這番道理,除了每次過後的理性檢討,更需要你、我、他,一起挺身支持!我們相信:自由、民主會持續向前挺進,台灣明天會更好。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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