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9期 社論-突破『老舊私有住宅補強整建』困境之我見

今年適逢921地震二十週年,二個月前,許多政府機關、研究機構,舉辦多場回顧活動及講習,加上媒體的專題報導,地震防災的議題,喧騰發燒了一陣子。趁著大家記憶猶新時,正是檢視全民努力的成果,作為殷鑑的好時機。

台灣位處於地震活躍的環太平洋地震帶中,居住安全是需要政府、學界、民眾,加上業界,一起努力付出,才能有成果。自921地震之後,政府推出許多提高建築物耐震能力的方案中,目前看來,以教育部委託國震中心執行之「加速國中小高中職老舊校舍及相關設備補強整建計畫」,似乎較為成功。

從民國98年開始,針對公有老舊校舍,先以初評方式,將耐震能力「確有疑慮」的校舍篩選出來之後,依危險程度進行排序,危險程度高的校舍優先處理,以比較客觀的耐震詳評標準,把真正有問題的校舍,逐一補強或拆除重建,至今年屆滿十年,成效卓著,在近年的幾次大地震中,得到相當好的印證。而此計畫的成功,有幾個因素﹕教育部在經費及制度上的支持、國震中心在評估方法及作業規範的制訂、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的把關、學校行政人員的配合,以及專業技師和建築師的參與,才能在十年之內,將校舍的安全提昇至另一個水平。

換言之,由於公權力的強制力及經費的支持,使得公有老舊校舍能有上述之輝煌成果;至於二十年以來,私有住宅之補強或拆除重建,為何遲滯不前?當然就因為公權力無法強制執行及經費的缺乏有力支持所致,其理甚明。

據統計全台有四百萬棟私有住宅老房子不耐震,若再加計不算很老、但也在921地震前興建的住宅,數量將更為可觀。但私有住宅要接受評估、補強的執行難度非常高,在政府推出的多項措施中,大多亦止步於耐震初評,進入詳評補強或危老都更的私有建物,寥寥可數,可能是政府宣導不夠努力?或是民眾不瞭解真相?或是政府與民眾均不願意面對真相?

今年,內政部營建署再與國震中心共同合作,推出「階段性補強」,希望能用量體較小、經費較省、工期較短、衝擊較少的補強方式,快速有效地改善建物的結構系統或軟弱層現象。依內政部108年3月14日台內營字第1080802248號令,公告施行的「建築物結構快篩及階段性補強經費補助執行作業要點」,階段性補強以其補強標準,分為階段性補強A及階段性補強B。其中,階段性補強A的補強目標是「降低補強目標層以下各層發生軟弱層集中式破壞風險。」;而階段性補強B的補強目標是「補強後之整幢(棟)結構,在結構分析過程中選取之性能點,不會有任一垂直承載構件發生軸向破壞、或完全喪失側向強度之虞。」

從國震中心公告的資訊中不難發現,目前作為範例的五棟建築物中,一棟在台南市、三棟在花蓮市,另一棟在台北市。由其分佈可發現,願意進行補強的建物,多是座落於鄰近二次0206地震災損嚴重的建物附近,當鄰近民眾看到結構系統類似的建築物倒塌後,他們才真的相信,原來經過921考驗的房子,也可能在其他地震中倒下。

總之,私有住宅不願接受補強的原因相當多,除了以上所述因素之外,擔心影響房價、不願分擔補強費用,以及政府沒有適度獎懲,亦是主因。本報以為,在沒有強制規定的狀況下,民眾多半採取觀望的態度。建議政府應有更積極的作為:在民眾不願或不知的狀況下,政府可多多參考校舍補強成功的經驗,將該經驗適當包裝成接地氣的宣傳;優先導正政府與民眾的防災觀念;同時彙整前述五棟建築物階段性補強範例,在執行中所遭遇的疑難雜症,如何務實地分享給庶民大眾;主管官署並應積極主動適時修改現有迂腐的法規;若可借鏡危老都更時程獎勵的方式,或提高補助金額、或降低租稅等手段,該是這些嗷嗷待「補」的私有住宅,長年企盼的及時雨,可以有機會在房舍年華老去的同時,保持一定水準的安全性,民眾也才有個安全的家園。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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