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4期 社論-拓展永續綠能 深耕離岸風電

近年來,節能減碳,綠能再生能源的發展,正越發受到全球各國重視。再生能源風電、太陽能、水力與生質能,各項研究的突破,是冉冉升起的明星產業,而化石燃料核能燃料的時代,將在未來畫下句點。離岸風電發電,是近年來許多國家大力投入建設的再生能源項目之一,歐洲是最早發展離岸風電的國家,從1990年代起,就由丹麥、荷蘭和瑞典等國家,率先建置了小規模的示範型風場,2000年以後,英國、德國和中國發展開來,而英國目前的裝置容量已達全球第一。

繼歐盟正式通過綠色新政,揭示2050年要達到碳中和,2030年減碳50%~55%為達成2050年零排碳目標;英國更著重發展離岸風電,希望能在2050年,實現由陸上風電、太陽能、水力與生質能組合,而成碳中和能源,要達成此目標,英國需在30年內,將綠能源發電占比,從40%提高到100%;丹麥,歐盟最大產油國,宣布將停止北海油氣開採,並在2050年淘汰化石燃料。丹麥致力於北海能源轉型為大型離岸風電計畫,並提出兩座離岸風電島-「能源島」計畫,幫助實現其氣候目標;澳洲新蓋污水處理廠,將排泄物轉成能源,透過氣化系統的連續碳化技術,把生物質與排泄物污水轉成電力,而排泄物污水變成了乾燥的生物固體,則可用在牲畜飼料添加劑、幫助土壤修復,透過這項新興再生能源,澳洲希望能在2022年前達到碳中和的目標。

台灣,在這場新能源發展的戰役部署,亦不落後;政府積極推動能源轉型,目標於2025年,達到50%天然氣發電、20%再生能源的目標。再生能源,著重於太陽能及離岸風電的發展,盼能讓核電順利除役,並以新型燃氣機組,搭配間歇性的再生能源;5部電廠燃煤機,預計2023年底開始陸續除役,由新設先進複循環天然氣機組替代,達到更加環保穩定的供電,並降低空污及碳排問題。

太陽光電,在台灣發展數十年。屋頂型太陽光電,在中南部日照充足的優勢下,穩定發展,至今已趨近飽和;而面型太陽光電,有嚴格的土地規範,在寸土寸金的台灣,土地問題成為最大的挑戰。因而善用每分土地,達到多方受益,成為發展之唯一出路。全國魚塭,推動一地多用之「漁電共生」案,在能源局協調台電、營建署、水利署、民間環保團體及與政府協助下,「漁電共生」案保留原本的漁業,再加入光電的投產,藉由光電產生的利益,改善養殖環境,達到養殖業者漁業單位收穫不受影響外,並可享有更佳租地優惠、及更佳的養殖環境,一舉兩得。

太陽能光電,台灣擁有許多優秀人才及技術優勢。綠能發電比例的提升,善用天然資源風力發電、生質能發電,綠色產業有巨大的潛力,台灣擁有良好的教育研究環境及科技基礎,政府應投入研究金費結合學術與業界開發相關創新高科技節能產品。

至於離岸風電,雖然去年,台灣第一座離岸風場已經在苗栗外海正式商轉,但離岸風電對台灣仍是一大挑戰,是從零經驗起步,需藉助已發展離岸風電多年的歐洲技術人才。在面對不同於歐洲氣候、夏季颱風盛行、又位於地震帶的台灣,必然有許多技術上需要克服及改良之處;日後,若台灣依舊缺乏此方面專家人才,未來在維修維護上,會造成許多不便,處處受制於人,國家重大建設發展,將影響數十年甚至百年,值得大家深思重視。未來政府對於離岸發電的建設,土木、結構、環境方面人才的培養,更是不能少。

總之,友善環境、綠色能源的推廣,已是世界趨勢。國內環境、經濟、安全等多方面,皆是政策制定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本報認為,政府應協助產業升級、支持產業轉型走向綠能、減少重工業污染排放、加強國內外廠商長期投資信心、鼓勵綠建築的建置、降低用電量走向自然能、增加環保建材的研究開發並應用於公共建設中。除引進國際技術,大力扶植本土產業人才技術升級外,更應著重自主技術品牌研發,創造國內綠能產業鏈,以及更多元的能源替代產品,面面俱到,才能行穩至遠,永續國家發展。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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