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20期 社論-從歐巴馬推動採購預付制度 看我國政府採購與經濟發展

華爾街日報日前報導美國總統歐巴馬與蘋果及可口可樂等二十多家企業簽署一項志願性參加的計畫,名為Supplier Pay(付款供應商),類比於聯邦政府採購的Quick Pay(快付)計畫,計畫規範參加的企業可如同聯邦政府在快付計畫中一樣,可對中小企業供應商或包商更快速的付款,目的是促進經濟發展。這比對於國內的政府採購大多取消預付款的制度,更反向在契約載明賒欠,可資作為比對與思考,作為低迷領導與經濟情勢中的一項新思維。

台灣的政府採購仍以工程為最大宗支出,本文僅就工程來看政府的預付款制度。十大建設時代政府工程採購以與榮工處或中華工程等機關或國營事業「議價」為主,左手給右手預付款不易一窺預付款的效應。台灣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而陸續開放營造業可公開競標政府公共建設的六年國建,六年國建也廣開公共建設預付款的制度。為使私人營造廠有足夠的可用資本投入公共建設,六年國建的專案多存在30%的預付款,六年國建使台灣經濟熱絡,雖對那階段的工程建設各有不同的批評與看法,但此後預付款的模式即較少見。97年亞洲金融風暴與隨後的SARS蕭條,至近幾年的美國次級房貸金融海嘯,台灣政府零星推動工程採購預付款的制度,但預付款的支付須要求相當的保證與限制,惟其失去使營造廠有更多資本推動工程,亦同時失去使景氣提昇的效果。

反觀現今的政府採購已不是預付與否的問題,政府應是最具條件進行財務操作與融資活動的主體,其可以借款,發行公債充抵公共建設之工程採購之經費,但卻反向跟廠商「融資」,去借錢或出錢的主體變成廠商。營造廠除要支出投標的押標金5%外,得標後的履約保證金一般要10%。工程無法按進度付款,同時在招標公告與其後締結的契約中常見可能「延遲付款」,等於變相向廠商融資以實政府建設。廠商在放棄自身應有的「同時履行抗辯權」(即一邊工作一邊請款的權利)後,亦向其分包商「融資」延遲其付款,一層一層往下剝削,最後被遲延的廠商只好去燒碳,冷酷的是反而大家樂見這結果,因為不用付錢給倒閉的人。自上而下的付款遲延,使市場的正常資金漸漸不耐煩賺不到應有的投資報酬,在股市被證所稅列管的情況下,紛紛走避到不動產市場進行炒作,市場形成真正生產的活動卻少人作,而走偏門炒不動產的活動倒是極為熱絡,不動產價格履創新高,但豪宅旁的馬路積水不平又老舊竟成常態。

預付款存在的目的一如白宮在其「付款供應商」與「快付」計畫揭櫫的內容,「這些計畫幫助企業更快領到錢,企業更快領到錢就會創造工作機會,也更容易經營成功,讓美國在更富裕的路上前進」(SupplierPay and QuickPay will help small businesses get paid faster. This will in turn create jobs, give these businesses more of a chance to succeed, and put America on the road to a more prosperous future.)。反觀台灣因為廠商拿不到錢,只好削減工作機會,不聘正職人員改為勞務外包,工作層層轉包,專案利潤極低還不如去炒樓,工作薪資只有22k,最下層的人走投無路就去燒碳,整個台灣就走在往窮更窮、富益富沒有正義沒有公理的路上。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本報在此呼籲執政當局,可重新思考預付款的必要性。預付款除可使上述經濟活動從資本炒作重返實際生產外,對政府採購的從業者、公務員亦產生約束的效應。因為款項已不少支付在外,貪瀆的動機與推動不力的被動心態將重新調整,定作人與承攬人的地位較平衡,工程品質也可輕而易舉的提昇。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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