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01期 社論-厚植國家建設基石 政府應有具體作為與長遠計劃

人類社會的文明與進步,隨著第三波科技革命的到來,展現巨大而迅速的改變,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增長和科技革命的發展,人類迫於現實環境的急驟變動,又惑於追求速食文化講求效率,恐怕稍有不慎,就被時代進步的巨輪所拋棄。

新政府上任迄今即將滿月,面對舊政府遺留下來的施政成果,除應積極檢視檢討外,也應思慮整個大環境雖然變化快速,因應之道仍須穩紮穩打,切忌急就章,犯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治標不治本』的失策。雖然國人有著太多的期盼,希望「馬上」就好,但『羅馬不是一日造成的』,必須有著審慎計畫與步驟,才能為國家百年的經濟、安定與繁榮,打下厚實的基礎。

新政府團隊曾對振興工程產業,提出包括愛台十二項建設等七個施政方針。其中第三項為加速整合政府工程相關機關,成立國土建設部,整合暨修訂相關法規,構建優質工程,提升工程執行效率,落實工程專業分工與合作。綜觀目前政府的組織架構及其運作,有五項重大的缺失:(一)水平政府組織太多、(二)政策統合組織機制薄弱、(三)組織未能適切對應政府核心職能的轉變、(四)合議制組織過多,混淆部與會的功能分際、(五)獨立機關的設計原理不彰。如果能夠把交通部、營建署、水利署與公共工程委員會等政府部門,攸關工程建設產業的政府職能,整合成立國土建設部,將為台灣永續的工程產業,建立良好的基石。

雖然政府改造工程,牽涉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行政院各部會組織法與員額法等四項法令,而且政府改造工程,自民國55年,設置了「行政院及所屬機關組織權責研討委員會」以來,一直到2000年政黨輪替後,歷經五階段的改革,其中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已於2004年6月11日在立法院通過,後續的政府改造工程,理應於近年內完成。因此新的政府團隊有必要承擔最重大的歷史責任,擘劃一個具有「高效能」、「負責任」與「應變力」的政府,為發展願景藍圖。引導政府組織調整、人力精簡、公共服務之創新、以及相對應的法制工作之配合。

回顧過去40餘年來,政府改造工程的推進,早該有一個新的局面,以面對現代急驟發展的科技革命環境。人民對新政府的迫切期待,雖有其不得已的時代背景,但新政府也必須在一定的期限內,展現具體作為,否則人民對新政府的期待一旦落空,對新政府的責難,將尤勝於往日的批評。

本報誠懇的呼籲,新政府對於國家長遠的施政方針,應及早提出具體的時程表,以解除人民心中的疑惑,始可獲得人民之諒解並轉化為支持的力量。雖然推動愛台十二項建設,是新政府兌現擴大內需的首要施政方針,但是應有綜理統合的國土建設部門,才能有效率負責任的落實執行愛台十二項建設。畢竟政府是為服務人民而存在的,期盼新政府能夠兌現選舉的施政承諾,加速完成政府改造工程,造福全體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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