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若需檢討結構設計 仍以重新設計 再進行比對為宜

鄭明昌 技師

地震維冠大樓機械搶救指揮官暨鑑定人

民國105年2月6日美濃地震發生的第二天早上,南檢找本人去研商如何鑑定維冠大樓倒塌原因,當天下午確定將鑑定工作,交由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本人時任理事長,隨即召集技師準備取樣;孰料當晚9點,賴前市長又請幕僚找本人去開會,研商後續的機械搶救(即大鋼牙計畫),並授權由本人全權指揮機械搶救,只好將已接的鑑定取樣工作,轉交公會其他技師負責。回想起來,在匆促的時間內,困厄的災難現場,我們的會員總算不負使命,協助完成救災,也完成鑑定取樣及現場調查工作。

沒有參與現場救災,不知道當時災害的慘狀;沒有參與取樣調查,不知道維冠施工品質的不良;沒有參與結構設計檢討,不知道設計犯的錯誤真不該。救災結束後,2月27日,台南市政府在體育場辦了一場追思會,巨大的螢幕不時播放維冠115位罹難者的照片,及家屬給往生者的告白場景,讓我彷佛又回到維冠的災害現場,我自己淚流滿面,當時坐我一旁的施委員義芳,也頻拭眼淚,而最讓我們心裡難過的是,這些罹難者,有三分之二是年輕人和小孩,他們多麼無辜,這也才不過136.94gal的地震震害而已。

鑑定時,進行結構設計檢討,我們先依當年法規,並依圖說斷面,重新設計一遍,進行比對梁、柱鋼筋量,以判斷設計是否不足?因為災害主要在一樓,比對的重點也在一樓的梁、柱配筋,比對結果,有76%的一樓柱,配筋不足,其中並有2支柱,斷面不足(鋼筋量已超出最大柱鋼筋量限制)。由於維冠的結構計算書,沒有input data,所以原設計究竟用多少自重分析設計,必須反推;反推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試誤法,為了取得試誤法的初值,嘗試用控制柱設計的載重組合反推,但任何反推都只不過是推估,正確與否都必須有驗證,未經驗證的反推都只是推測值,故鑑定時便將反推之自重值,重新代入再設計,所得結果和圖說配筋相近,而得到印證。

訴訟期間,原設計者一直反駁,我們猜的載重組合不正確,包括也有部分知名技師,亦批評我們猜的載重組合不對,事實上,載重組合怎麼猜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驗算,代入驗算並與原圖說配筋相近,才算正確。因為結構計算書並未將每一組載重組合之分析結果輸出,僅輸出控制設計的那一組,加上每一支柱,可能由不同組載重組合控制,故不管猜哪一組,都只能靠驗算才能證明。因為結構計算書沒有input data,在法庭上,曾請原設計者,將他認為的自重提出,並以該自重重新設計,便可證明自己當時的設計自重有無低估。但一直到三審定讞,都沒有等到這個資料,且鑑定時用折減44%的自重去重新設計,所得結果與原設計鋼筋量相當。有人說我們的鑑定,是烏龍鑑定,其實任何人只要依圖說斷面,計算自重,重新設計,且所得配筋量與維冠圖說之配筋相近,很容易驗證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的鑑定報告,是不是烏龍。

過去曾看過結構計算書,為減少設計鋼筋量,依民國71年規範設計,但Z用0.4(按當時規定是強震區Z=1,中震區Z=0.8,弱震區Z=0.6),也曾聽說:將地震力進行打折,也看過設計出來的柱鋼筋量沒有足額配筋。因此,到底有沒有問題藏在結構計算書裡?只能重新設計一遍,進行比對,才能真正知道結構設計有沒有問題。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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