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用鋼管規格及其桿件接頭設計要點介紹

一、前言 由於社會經濟發展迅速,生活品質不斷提升,對結構物美觀的要求日益殷切,而鋼管結構之桿件形狀為圓形、方形或矩形,在外觀上桿件表面平順的外形,使得視覺上較為美觀舒適,且鋼管結構與等效斷面的開口型鋼相比,鋼管結構可以降低材料的使用量、及較少的維護保養表面積及費用,因此,採用鋼管作為結構構材設計的建築物越來越多。例如,車站站體、大型展覧館,及台北大巨蛋等結構。

結構用鋼管(亦稱結構用中空斷面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簡稱HSS),或採用等厚度鋼板組銲而成之管狀(或箱形)斷面。因結構用鋼管之斷面不大,致內部橫隔板施作困難,因此對於鋼管結構之接頭設計方法,在美國鋼結構協會鋼結構房屋設計規範(American Institute of Steel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Structural Steel Buildings,以下簡稱AISC 360-16設計規範)第K章,及美國銲接協會〔American Welding Society AWS D1.1 part D(specific Requirements for Design of Tubular Connections)〕,均有提供完整的設計方法。此外,在美國鋼結構協會所提供之第24號設計指引(hollow structural section connections),及歐規BS EN 1993-1-8 (Eurocode 3: Design of steel structures-一Part 1-8: Design of joints) 第7 章(Hollow section joints)等規範,亦有提供大同小異之設計方法及設計例。

其接頭設計方法,均僅將支管以接合板或直接銲接於主管上,然後以檢核接頭之各種極限狀態之最小值,作為接頭之設計強度。因此除非増厚主管管壁戓增設補強板,否則接頭強度難以達到支管之全強度。目前國內現行鋼結構設計規範,尚無鋼管結構之接頭設計方法,而鋼管結構之應用越來越多,因此特將結構用鋼管之構材規格、及設計相關規範,介紹給工程師參考,亦希望未來設計規範修訂時可納入,不當之處,尚請工程先進不吝指正。

二、 結構用鋼管規格

目前國內外冷彎成型結構用鋼管,依製造方式主要分為:(1)冷軋成型鋼管(cold roll-formed steel tube),以鋼卷為素材,展平後經過輥輪滾軋後銲接而成,CNS(或JIS)STK、STKN、STKR、BCR(Box Column Roll)、ASTM A500及A1085皆屬於冷軋成型鋼管;(2)冷沖壓成型鋼管(cold press-formed steel tube),以鋼板為素材,油壓機沖壓彎折後銲接而成,BCP(Box Column Press)及ASTM A1065皆屬於冷沖壓成型鋼管。

國內CNS(或JIS)STK規格之圓形鋼管,依強度不同分為STK290、STK400、STK490、STK500及STK540,STK機械性質及化學成分之規定,可參考「鋼結構極限設計法設計手冊(TISC-020-2019)」。CNS(或JIS)STKR規格之矩形鋼管,依強度不同分為STKR400及STKR490,STKR機械性質及化學成分之規定,詳TISC-020-2019。 CNS(或JIS)STK及STKR之規格沒有碳當量之要求,因此可銲性需依實際化學成分含量進行檢討,此外磷與硫之容許含量亦偏高,因此CNS(或JIS)STK及STKR較不適合耐震結構使用。

適合耐震結構使用之圓形鋼管,規格為CNS(或JIS) STKN,STKN,其規格有碳當量之要求,包含STKN400W、STKN400B及STKN490B。其中以CNS STKN400B及STKN490B有降伏比80%以下之要求,CNS(或JIS)STKN機械性質及化學成分之規定詳TISC-020-2019。

適合耐震結構(尤其是柱桿件)使用之矩形鋼管規格,為日本一般社團法人日本鐵鋼連盟JISF(The Japan Iron and Steel Federation)及其下日本鐵鋼認証标准物质(Japanese Iron and Steel 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通稱JSS)之BCR(Box Column Roll)及BCP(Box Column Press)斷面,BCR及BCP機械性質及化學成分之規定,詳TISC-020-2019。

BCR鋼管使用鋼卷為原料,其製作流程有兩種,一種是分段製程,另一種是連續製程。分段製程通常分為兩階段製作,第一階段將鋼卷展平成鋼板,並將鋼板滾壓成圓筒狀,然後採用高週波電阻銲接,將圓筒之兩邊連接使其成圓管狀,其後進行外部銲冠刮除、矯直、端部修整、整圓後製成圓管。圓管經超音波檢測合格後,進入第二階段,第二階段將圓管擠壓成方形鋼管。使用連續製程者,可以將鋼卷經一貫作業直接製成方形鋼管,使用連續製程者,其成本比分段製程者低。鋼管斷面尺寸,除了受到鋼卷寬度及板厚之限制外,也受到生產設備容量之限制,國內所能生產的最大BCR斷面為400×400×16 mm。適合使用於柱桿件之鋼管斷面,其斷面寬度通常需達300mm,國內生產適合使用於鋼管柱之斷面尺寸詳TISC-020-2019。斷面寬度小於300 mm之BCR亦可參考TISC-020-2019。

若斷面寬度超過400 mm則可使用BCP。BCP鋼管由鋼板冷沖壓成型後,再以縱向銲道連接鋼板兩邊組成鋼管。依製程的不同,BCP鋼管可分為單直縫BCP鋼管及雙直縫BCP鋼管。單直縫BCP鋼管使用一塊鋼板,首先將鋼板經4次沖壓成形,然後以1道縱向潛弧銲道(SAW)連接鋼板兩邊組成方形斷面。雙直縫BCP鋼管使用兩塊鋼板,先將每塊鋼板經2次沖壓成ㄇ形斷面,然後將兩個ㄇ形斷面以2道縱向潛弧銲道連接成方形斷面。為減少銲接量及銲接變形量,縱向銲道採用雙面開槽之全滲透槽銲道為之。施作時先於鋼管內側以潛弧銲(SAW)施銲,然後於鋼管外側經過背剷後,再以SAW於鋼管外側施銲。目前國內能夠量產的BCP鋼管,其寬度在450mm至600mm之間,其厚度上限為32 mm,可生產之鋼管斷面詳TISC-020-2019。

冷變形成型鋼管斷面,包括圓形HSS鋼管(Circular Hollow Section,簡稱CHS)及矩形HSS(Rectangular Hollow Section,簡稱RHS)。圓形HSS表示方式如1187-3-1,其中CHS後的數字分別代表斷面之外徑(216.3 mm)及管壁厚度(8 mm)。矩形HSS表示方式如1187-3-2,其中RHS後的數字分別代表斷面之深度(200 mm)、寬度(100 mm)及管壁厚度(6 mm)。CHS及RHS之斷面及其斷面性質,詳TISC-020-2019。

CNS(或JIS)之STK與STKR鋼管,以及ASTM A500鋼管,皆規定管壁厚度3 mm以上之鋼管,其管壁厚度容許誤差為±10%。這個規定就現有鋼管製造技術而言偏寬鬆,因此鋼管製造者可以生產厚度明顯比標稱壁厚小10%的鋼管,仍然可以符合規範之要求,因此生產單位一般多以厚度下限值進行製程控制。AISC360-16設計規範第B4.2節中,即述及鋼管實測平均壁厚,僅為標稱壁厚之93%,因此該規範認為,設計時應該使用0.93倍的標稱壁厚進行之,並稱這個厚度為「設計壁厚」。因此TISC-020-2019,STK、STKR及A500鋼管之斷面性質,皆採用設計壁厚(即0.93倍之標稱壁厚)計算之。TISC-020-2019之鋼管尺寸表中,鋼管斷面性質標記星號「*」者,乃根據設計壁厚計算斷面性質(包括A、I、S、Z等),並稱之為「設計斷面性質」。此外CNS(或JIS)STKN規格之厚度容許負公差為-0.5mm;JISF BCP、BCR規格之厚度容許負公差為-0.3mm,故除厚度7mm以下之STKN鋼管外,CNS STKN及JSS BCP、BCR規格之HSS設計壁厚(t)建議比照ASTM A1065而採用標稱壁厚值。因此銲接箱型斷面、鋼板冷彎成型之圓形中空斷面,及符合STKN、BCR、BCP、ASTM A1085及ASTM A1065等鋼管,已調降鋼管壁厚之容許誤差,而實測鋼管平均壁厚也與標稱壁厚較接近,因此設計時不需針對鋼管壁厚折減。

ASTM A500相關之HSS,相同等級之圓形HSS與矩形HSS,其降伏強度有所不同。ASTM A53 Gr. B規格的Pipe(以下稱為管材),被收納於AISC360-16設計規範中,亦被視為CHS之一種。AISC Steel Construction Manual(簡稱AISC鋼構造手冊15th Ed.)中之可用強度(Available Strength),HSS部分是依據ASTM A500 Gr. B規格之材料強度,而管材部分則是依據ASTM A53 Gr. B規格之材料強度。

然而,ASTM A501最近新增了B級規格,為經過熱處理之產品。製造過程類似冷彎成型HSS,惟最後成形是在鋼材加熱至完全正常化溫度之後完成。這些由歐洲製造商生産之圓形、方形、矩形及橢圓形斷面(Packer, 2008),基本上是依照歐洲標準EN10210 Part 1及Part 2所生產,其中橢圓中空斷面之長軸及短軸長度比為2:1。另外美國石油協會(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簡稱API)之規範收納直徑非常大的鋼管斷面,其外徑範圍在10.3 mm(0.405英吋)至2134 mm(84英吋)之間,且有許多不同等級之材料可以選用。

三、 結構用鋼管之優點

1.斷面性質:HSS是抵抗扭力及軸向壓力載重(簡稱軸壓),非常有效率的斷面。在軸壓下桿件通常繞弱軸產生挫屈,由於HSS斷面對開放形型鋼斷面之弱軸,有相對較高迴轉半徑,因此可以較有效率的提升軸壓強度。因為價格會隨著不同的時間、用途及地理位置而變動,吾人無法直接與其他斷面形狀比較成本,不過,重量及表面積為兩項影響成本關鍵因素。

2.維護保養:以寬翼型鋼斷面作為比較之基準,並將其重量及表面積指定為100%,HSS的重量比相對應之寬翼型鋼桿件輕10~20%,而且表面積則減少三分之一甚至到一半。表面積減少可大幅降低塗裝之成本、及延長後續維護保養的週期及成本。若使用ASTM A500 Gr. C的材料(降伏強度較高)來進行比較,HSS之優勢會更加顯著。

四、 鋼管結構設計考量

1.衝擊韌性

ASTM A500沒有衝擊韌性之要求,不過ASTM A500提到一個重點,「...依照此規範製造的產品,可能不適合應用在承受動態載重之銲接結構中,因為這類結構中,材料之低溫衝擊韌性,可能是很重要的性質。」新的ASTM A501 Gr. B規定要進行CVN衝擊試驗(Charpy V-notch Test),且在1187-3-3下,衝擊值不得小於27J(20 ft-lb)。

2.熱浸鍍鋅問題 ASTM A500標準規定,正方形及矩形HSS角隅外側彎轉半徑需小於或等於3t,其中t為壁厚。ASTM A143/A143M-03標準中提到「斷面厚度3倍的冷彎彎轉半徑...通常可以確保最後產品具有所需之性質」。ASTM A500 HSS角隅外側彎轉半徑的上限,其實是熱浸鍍鋅所建議的最小彎轉半徑。但是,所有在北美洲生產的正方形及矩形HSS,其角隅外側彎轉半徑的平均為2t,因此,這些正方形及矩形HSS,很有可能在熱浸鍍鋅的過程中,角隅出現裂痕。Kinstler's(2005)的報告中也指出:「...彎轉半徑大小與冷作變形量直接相關,而冷作變形量(或彎轉半徑),是影響材料冷作後進行熱浸鍍鋅時,是否會產生脆性破壞最重要的因素。」ASTM A143/A143M-03繼續建議:「...經歷大量冷作變形(如冷軋)之鋼材,...應進行溫度介於1187-3-4之次臨界點退火。」

考慮熱浸鍍鋅之施工性,桿件需要設置開孔以利鋅液之流入、氣體之排出及鋅液之流出。此外,需使用適當開孔尺寸,以減少桿件在進行熱浸鍍鋅時,所產生的溫差熱應力。所建議之排氣孔最小直徑為13 mm,鋅液流通孔(洩鋅孔)之最小直徑為25 mm。

3.內部腐蝕

AISC 360-16設計規範解說第B3.13節主要討論HSS內部腐蝕。彙整如下:

(1)封閉式建築物基本上不會發生腐蝕,只需要考慮曝露在大氣環境的室外HSS。

(2)密封的HSS並不會發生內部腐蝕。

(3)在水受重力情況下無法直接流入區域,設置壓力平衡孔,可以避免水透過毛細現象、或水氣透過溫差呼吸現象,經由如桿件或鋼板間採用密接而未銲接處理之縫隙滲入管內。

(4)鋼管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需要考慮內部防蝕:(a)氣體和水可以直接流通之開口鋼管;(b)當HSS曝露在可能會造成水氣凝結為水滴的溫度梯度。

在施工期間或施工結束後,應注意避免水分留在HSS裡面,因為水結冰引起的體積膨脹,可能足以讓HSS脹裂。

4.接頭變形産生額外撓度

AISC 360-16之接頭強度計算,僅考慮各種強度極限狀態,而未考慮變形的限制。國際銲接協會(IIW, 2012)建議於係數化載重下,圓管與矩形管接頭處,主桿件接合面的面外變形,應分別小於0.03D(D=方管主桿或弦桿之外徑)及0.03B(B=圓管主桿或弦桿之寬度),在此限制下所對應之工作載重接頭變形約為1/100。若接頭的變形過大,而有引致使用性或穩定性之疑慮時,設計強度應予以折減。設計方法可參考IIW( 2012)或CIDECT(Wardenier et al., 2008; Packer et al., 2009)。因RHS主(弦)桿接頭接合面,承受支桿之力量會產生面外變形之故,以及支桿或接合板並非全寬度有效,而所造成之斷面力量分布不均狀況,可能導致壓力支桿局部挫屈、或拉力支桿提前降伏。由於毎一接頭均戓多或少會産生額外變形,累積多個接頭之額外變形,會産生較大之結構整體撓度。

5.接頭之設計考量

鋼管結構接頭區,對結構設計者來說,一直都具有相當高的挑戰性。AISC 360-16 設計規範第K章,提供多種接頭型式之設計方法。讀者應注意,在許多情況下,鋼管結構接頭之局部強度檢核,也是整個結構設計的一部分,而且也時常是控制結構強度的主控因素。此外,使用加勁元件加強鋼管結構接頭在力學上是可行的方法,但是外加勁可能會影響建築外觀,內加勁可能會影響施工性,往往不是一個可行的選擇。接頭強度通常受HSS的尺寸控制,而須於最初設計時予以考慮,特別是桁架弦桿的壁厚,為確保接頭設計的經濟性與可靠性,桿件設計時就必須併入接頭的設計考量。例如弦桿與支桿間的角度小於30度時,銲接施工與檢驗均有困難而應避免。

適用於中空斷面與等厚度箱型斷面之接頭強度計算,相關內容主要係依據AISC 360-10第K章之條文與解說,並參考AISC 360-16之內容訂定之。其中箱型斷面於接頭區之組合銲道,必須為全滲透銲道,以確保箱型斷面於不同接頭型式、幾何條件與載重條件下,各肢材於各種破壞模式下都能發揮全部強度。符合此規定之箱型斷面,其接頭於各種破壞模式之行為與中空斷面類似。各桿件之接頭區長度,係由各桿件所有可能之接頭破壞模式的最大影響範圍所決定。前述破壞模式針對RHS桁架接頭與RHS彎矩接頭,可參考Wardenier (1982)。通常接頭區可保守的定義為接合面外一倍桿件寬度的範圍。

AISC 360-10第K章適用範圍的限制,係反映所引用試驗資料的驗證範圍。其中部分極限狀態於適用範圍內,因不控制設計強度而未予檢核。例如符合使用範圍限制的接頭,其強度不受局部挫屈破壞模式控制,因此不必檢核此破壞模式。當使用超過表列限制範圍之接頭,原先被忽略的極限狀態即須納入設計考量,而設計者必須考慮所有可能的潛在破壞模式後,進行合理分析與設計。

採用AISC 360-16設計規範第K章設計之接頭,其銲接接合、螺栓接合以及連接元件,則採用第J章之相關規定。HSS接頭設計中,某些設計時應注意的問題,不會直接出現在AISC 360-16設計規範(如槓抬作用),而是出現在AISC鋼構造手冊15th Ed.或是已發表之期刊論文。AISC 360-16設計規範,僅適用於如下所述之情況:(1)靜力設計,(2)平面構架設計,(3)對稱於構架平面(不含錯位配置之桿件或元件),(4)不使用混凝土及鋼筋之純HSS桿件。

超出AISC 360-16設計規範範圍以外的設計準則,請參考其他規範及設計手冊,如:(1)結構疲勞(AWS, 2008; Zhao et al., 2001),(2)耐震設計(Kurobane et al., 2004),(3)多平面接頭(AWS, 2008; Packer and Henderson, 1997),(4)桿件錯位配置之接頭(AWS, 2008),(5)混凝土填充HSS之接頭(Kurobane et al., 2004)。

AISC 360-16之接頭強度計算,係假設主桿件在接頭的兩端具有足夠的端部距離1187-3-5。接合板或支桿與弦桿連接,弦桿之端部距離不在規定之適用範圍內時,可以採用端部設置端板加勁或強度折減的方式處理。強度折減的比例未必與端部距離呈線性變化,可保守以表A3.1及表A3.2計得之強度,折減50%估算弦桿端未加勁時的接頭強度。承受載重的鋼板或支桿,必須具有足夠的側向束制。

CHS及RHS的端板可提供桿件端部加勁用,若採全周電銲時,靠近端點的橫向載重,可視為作用於桿件連續段,而端板可同時使弦桿接合面或側壁發揮計算強度,故採用端板時不受最小端部距離之限制。

當使用非線性有限元素法分析時,厚殼元素(CHS及RHS的端板可提供桿件端部加勁用,若採全周電銲時,靠近端點的橫向載重,可視為作用於桿件連續段,而端板可同時使弦桿接合面或側壁發揮計算強度,故採用端板時不受最小端部距離之限制。

 

 

CHS及RHS的端板可提供桿件端部加勁用,若採全周電銲時,靠近端點的橫向載重,可視為作用於桿件連續段,而端板可同時使弦桿接合面或側壁發揮計算強度,故採用端板時不受最小端部距離之限制。

當使用非線性有限元素法分析時,厚殼元素(1187-3-6)於達標稱強度時之最大應變,不得超過1187-3-7,其中1187-3-8為厚度(cm)。

結語

由於採用鋼管作為結構構材設計的建築物越來越多,其鋼管構材材質規格及接頭設計方法,有其特別規定,鋼管構材材質規格必須小心選用,其設計細節須考量周全,以免發生結構安全疑慮或使用性無法符合需求的現象。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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