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5期 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九月十七日 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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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電話專線 :(02)8961-3968轉142 傳真:(02)2964-1159,2963-4076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37號12樓A3 網址:http://www.twce.org.tw E-mail: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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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 德國高速公路的無速限
三十多年前我在台大法學院唸書時,上林山田老師的課(他是警察學校畢業後到德國念刑法),林老師曾說過「德國高速公路沒限速,不知道台灣限速是在限什麼意思,那種速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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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是以「實際行為」還是「身分」來認定是否有執行業務呢?我看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659號判決
技師法第6條第2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技師;其已充任技師者,撤銷或廢止其技師證書:......二、因業務上有關之犯罪行為,受1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之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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