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土木第11屆第2次會員大會

﹝本報訊﹞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第11屆第2次會員大會,於4月23日下午1時30分,假台北大學育樂館舉辦,會員熱心參與,會場熱鬧非凡。

與會貴賓,有立法委員施義芳、李彥秀,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局長朱惕之、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洪啟德、臺中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吳亦閎、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余烈、桃園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蔡明文、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周禮良、台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黃武龍、結構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張荻薇、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婁光銘、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江世雄、台灣景觀學會理事長董景翔、民主進步黨主席室特別助理魏金標、中華坡地防災及資源再生利用技術協會理事長張清雲...,冠蓋雲集,亦使會議增色不少。

本會張理事長致詞時表示,2016年建築業的景氣趨勢,仍是向下的一年,整體建築業,仍呈現不樂觀及衰退的現象。大家知道公會的命脈,主要是依靠鑑定、審查等業務,來維持公會的支出;而鑑定、審查等業務,與建築景氣息息相關。建案多了,相對鑑定、審查案也多;建案萎縮了,同樣鑑定、審查案也少了。這樣的現象,必然會反應在公會業務量,而與2015相比,2016年現況鑑定案件少了93件(2015年1,045件,2016年952件)。

不過,令人慶幸的是,土木技師公會誕生了一位立法委員,對於推動及修正土木相關法案,將會更有助益。諸如水土保持計畫的審查,目前各縣市政府乃要求各公會準備服務建議書並參加評比,然而評比的審查委員,絕大多數是水土保持系教授、或農委會水土保持局退休之官員,可想而知,我們公會評比結果,不是吊車尾、就是被刷下來。簡報資料的優劣,真的是決勝關鍵嗎?現實卻不見得如此。有鑑於此,我們與結構、水利及大地技師公會等,希望推動立法院修法,比照建築物結構外審方式,由義務人自行選擇審查單位,此法案目前正努力推動中。

另營造業法第34條,限制受聘技師的工作範圍。最近中、南部很多技師,都收到縣市政府發函通知,疑似有兼任其他業務或職務之情形,造成主任技師需答辯回覆說明。憲法第15條明定人民有工作權,但因營造業法第34條規定,受聘技師僅能在一家營造廠工作,其他的兼職,除非獲得主管機關之核准,否則均視為兼任業務,未經報備核准者,必須接受處分,對技師而言,工作權被剝奪,實屬不公平。為此,公會也請施委員提案,修改營造業法第34條之不合理制度,目前正推動修法中。另攸關土木人執業及保障工作權之土木工程法,在立法院這個會期,應可以進入委員會逐條討論,希望在施委員任期內,能夠在立法院獲得通過。

會中並頒發土木之寶榮譽狀、薪傳獎助學金及攝影比賽。大會司儀由陳玫英監事及陳錦芳理事擔任,理事會工作報告由莊均緯常務理事就會務、業務及財務事項等向會員報告;監事會工作由施義芳常務監事報告,執行本會會務行政與會員大會決議事項、稽核各項財務收支及帳目。而後進行大會提案討論後即結束本次會員大會。至於本次大會另外舉辦之技術研討會,依會員反映辦理「工程倫理研討會」,由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周子劍副理事長主講,深獲參加會員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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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理事長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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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義芳立法委員致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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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會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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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之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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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之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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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傳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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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技師盃攝影比賽得獎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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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劍副理事長主講工程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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