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四川汶川大地震-省土木技師公會派員協助勘災報導(二)勘災感言

經前(601)期技師報刊載了筆者共5天行程之勘災記錄之後,再把所見所聞綜合整理,借本報一隅,向各技師先進做一報告;此行歷經其中約3天的震災現地勘查及約1.5天的大陸相關單位拜會訪談,就觀察所得歸納感想如下諸點:

一、大陸官方政府管理系統

區分為黨(書記處)、政府(國務院)、人大及政協等四大系統;以黨負責計畫組織、政府負責執行、人大收集反應民意及政協扮演監督角色。前述勘災記錄中所謂『四川省科學協會』屬黨系統下轄組織,具技術幕僚性質,但在解決專業問題時則居領導地位,是以我輩專業技術人員宜與其保持對口與密切之關係。另省建設廳、省台辦則為政府系統下轄組織,負責執行政策,故在工作執行上則須經此系統始能貫徹。

二、震損建物塌毀現勘概述

災區結構體皆無完整之構架(frame)系統與韌性可言

本次震災嚴重位置概位於四川西北~東北鄉鎮(面積約10~15萬平方公里),本屬四川省較貧瘠與落後地區,建築物之型態亦反應了開發中國家城鄉差距極大之特色;災區民房之結構體多屬低矮之磚造瓦房,當地謂之「磚混構造」,實際上就我國建築標準只能勉強稱之為「類磚造」、磚間填隙之水泥漿體品質無一定,設計、施工皆較隨便而未受規範或管理單位之管制,一般皆無完整之構架系統,普遍之破壞型態皆屬瞬間剪力脆性破壞模式,毫無韌性可言。

災區另一特色發現少數規模較大、較形重要之建築物,似經較嚴謹之設計、施工管理程序,外觀上較顯體面而結構構架亦稱完整,獨自矗立在廢墟之間反而並未倒塌,據傳所到勘災處地表加速度概約0.6G,由此類未塌建築物梁柱斷面與其損害觀察,地震當時之地表加速度應在0.3G以下,故而災情如此慘重似可歸納為本區舊有民房,尤其在鄉間者應採傳統土法施築,現代建築材料之應用尚未普遍,且在鄉間有關建築物設計與施工之法令管制並未確實執行。

災損特色多為直接崩塌碎解

目前大陸正興建之大樓結構系統多屬鋼筋混凝土抗彎矩構架,含磚牆之非結構牆(外牆亦為磚牆、而無RC牆),就新聞所見屬鋼筋混凝土造較高(4~7樓)而崩塌之建築物,經現勘觀察則有混凝土強度不佳、主箍鋼筋配置數量不足、預鑄版施工習慣及梁柱鋼筋錨錠不良等現象,整體呈現出來也是瞬間剪力脆性破壞模式,韌性極差。總體筆者觀察本區最大之災損特色,為鮮少看到傾斜房舍,多為直接崩塌碎解,故而本次震災人命損失嚴重,逃生機會極小;此一現象亦可謂512川震與921集集地震災情最大不同之處。

三、大陸現階段災後復建執行步驟

同勘災記錄中所述,於此再行強調,目前瞭解大陸處理震災工作區域性為三階段辦理

第一階段是救災搶險(2008年5月20日前)

目前業已告一段落,且現場已逐漸清理廢墟與完成罹難者遺體處理。主要衍生崩塌建築物之營建廢棄物處理問題。

第二階段為災民安置(5月20日-3個月內完成)

目前正積極辦理搭建組合屋(活動板房)工作,以儘速完成災民安置,總計預期在8月20日前完成150萬套組合屋(每套約15m2)搭建工作。

第三階段為中長期的災後重建工作(3個月後開始3至5年)

預計在前述過渡期災民安置完成後,即以5月20日~8月20日之三個月時間完成總規劃(區分為1個總體規劃、7個專項規劃),再以3~5年逐步完成復建工程;目標在使人們生活比現在更好而且趕上世界一流水準。

四、現階段大陸技術需求概述(以技師角度看法)

1.危樓緊急鑑定

因所屬專業人員於第一時間出席災勘之數量有限,且多無震災履勘經驗,再則陸方並無災損鑑定統一標準,故雖經會勘但對建築物災損情況不敢妄下定論,致大多數雖有裂損但仍安全之建築物不敢使用,造成多數居民夜宿街頭現象。è省土木公會若可應近期派員支援緊急鑑定!

2.製訂震災緊急鑑定標準

應針對大陸建築材料性質、地質條件、建築物型態,仿照台灣之震災緊急鑑定流程擬定作業標準,並將結構桿件依震損情況明確分級,以供後續參辦,川震雖已漸離緊急階段,但後續仍可以房屋健檢角度切入,甚而與後續結構補強相結合。

3.災後重建規劃 初期地理資訊系統重建

因震災造成地表大幅改變,道路、橋樑、地標等重要設施損毀消失,亟待重新建置其地理、地籍、地形圖資等DTM、DEM與GIS等資料庫以供後續災後重建依據,此部份可由台灣地政與測量系統專家提供921震後之處理方式經驗予大陸才有意義。

4.重建規劃設計工作

因所屬專業人員數量有限,要在3個月內達成總規劃實在辛苦,且因無經驗,耽心掛一漏萬未能妥善全盤考量,宜引進有災後重建之組織團隊提供寶貴意見,台灣慈濟、紅十字會及921重建基金會皆有累似經驗可召集當初團隊提供陸方協助。

5.耐震設計規範研擬修正工作

據瞭解目前大陸成都地區建築物設計地震力僅考慮至7度即0.125g,顯已不符合未來之耐震需求,台灣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與國家地震中心應可提供台灣耐震設計規範歷年來之修正演進與標準提昇之經驗,予大陸參考。

6.耐震能力評估工作

因應未來耐震設計標準提昇,與結構補強工作之執行,既有建築物皆有執行耐震能力評估之必要性,相關理論大陸尚未建立,台灣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與國家地震中心或可提供過去之建置經驗,供大陸參考。

7.結構補強設計、監造、施工工作

大陸之設計專業人員較無補強之設計、監造、施工經驗,相關材料、工法亦少認識,此為台灣多數技師可給予協助者。

8.建築物新建設計、監造、施工工作

此次震災面積約達10~15萬平方公里橫跨21縣市,傾毀民房達百萬戶以上,相當於重建一個台灣,民房重建之新建工程規模浩大,所須投入專業人力、物力資源龐大,亟待外界援助。

9.農村綠美化規劃、設計、監造、施工工作

此次川震災區為四川平原北側山麓帶,雖較貧瘠但有豐富觀光資源且多屬農家,大可引用台灣921水保局之農村綠美化重建經驗,以結合該區之農產與觀光資源來進行農村造鎮規劃設計,且可以任用當地人進行施工、管理等工作,以提供在地人工作復甦之機會。

10.土石流防制設計、監造、施工工作

經現勘發現此次川震災區之四川平原北側山麓帶,普遍有邊坡滑動現象,邊坡裸露、土石鬆動相當嚴重,未來3~5年間,一旦遇豪雨必為土石流發生之高峰期,土石流之防制、警戒、整治或可提供台灣水保局經驗供大陸參考。

五、現階段技師公會支援川震勘災應克服問題(以技師角度看法)

1.大陸建築管理制度不明

在大陸似由「設計院」掌管建築物之設計監理工作,而若干地區又有人為因素主導,致有因時因地不同之感,整套建築管理從無到有之申請、審核及執照需求等應有明確闡述,以供台灣有意願參與重建者進行評估,或可選擇大陸合作伙伴而較無受騙之虞。此番接觸四川省政府建設廳應可協助提供完整解釋、說明予台灣。

2.大陸建築設計、施工規範接軌

大陸之結構力學系統與台灣之美國系統存在些許差異,社會環境亦有差異,兩者間如何接軌,尚待兩地學者專家會商改良後,提供雙方工程師引用。此一問題或可由雙方選派種子教官互相交流,研擬妥善做法後再各自宣導辦理。此番接觸四川省土木建築學會,似可就此部份與台灣內政部建研所、國震中心等單位就技術接軌共同交流。

3.專業人員責任歸屬

台灣專業技師如何經由一審核機制來權充陸方「註冊工程師」,以俾支援陸方災後重建之技術人力缺口,未來在開啟重建規劃設計工作時,將是必須立即解決的課題,亦為一鼓勵台灣技師參與川震重建之優惠措施。此番接觸四川省科技協會屬技術主管單位,似可就此一部份給予台灣協助,宜與其保持良好友善關係。

兩岸因政治因素,工程界隔絕良久,由震災之人道援助出發搭起雙方瞭解、合作之橋樑,若能藉此機會,促進兩岸工程師技術上廣泛之交流、認識,甚而共同合作完成災後重建之艱巨任務,吾人認為此當為這一代兩岸工程師莫大之光榮,也為兩岸工程歷史建立了一個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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