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理事長對金門之縣政建言 公共工程設計暨施工計畫應有實質審查制度

967-8-1

施理事長對金門縣政府張參議忠民(中)、工務處許處長鴻志(右)做縣政建言

緣於104年3月23日本會曾拜訪陳縣長,對金門縣政府『土木工程法』之公共工程設計及施工計畫實質審查制度提出建言,並表示將整合作業辦法後供縣府參考,故於104年6月4日本會施理事長率理、監事暨處長代表一行人再度蒞臨金門。期間公會曾於4月20日拜訪桃園市政府,在市政建言中,與鄭文燦市長對公共工程設計及施工計畫實質審查作業辦法草案交換過意見,鄭市長對一定金額以上的審查機制,也交代相關單位進行執行方案的研究。因此,本次特別安排至金門縣政府,將公會進化版的公共工程設計及施工計畫審查作業辦法草案,提出縣政建言,同時也對金門縣議會陳滄江議員的協助與安排,敬表感謝。

拜會金門縣政府做縣政建言

當日下午2時由陳滄江議員陪同拜訪金門縣政府陳縣長福海,陳縣長公出由參議張忠民接待,並有工務處許處長鴻志、許副處長永芳及相關科長參與,本會先由施理事長說明這次縣政建言的主軸就是對公共工程設計與施工計畫審查機制提出公會版本,期望縣府採納將對縣府公共工程的執行將有關鍵的影響,縣府張參議忠民對公會的縣政建言也表示歡迎之意:隨後梁監事詩桐代表公會向縣政府簡報提出縣政建言:『公共工程委託技術服務之規畫設計及施工計畫審查作業辦法(草案)』,其目的為協助:建置金門縣政府府辦理公共工程之可行性評估、規劃、設計及施工計畫等審查機制,促進縣府公共工程各項經費合理運用,減少設計瑕疵,提升審查時效及工程品質,並使工程於施工中順利進行等,並建議採行:由縣府辦理合格審查機構辦理甄選複數決標模式,供縣府推動公共工程建設之參考。以下為草案內容。


公共工程委託技術服務之規畫設計及施工計畫審查作業辦法(草案)

一、 為建置本府辦理公共工程之可行性評估、規畫、設計及施工計畫等審查機制,促進本府公共工程各項經費合理運用,減少設計瑕疵,提升審查時效及工程品質,並使工程於施工中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二、 本府工務處依公共工程年度計畫編列預算時,於可行性評估、規畫、設計、施工等項下具一定規模者,應分別編列各階段設計書圖( 不包括預算書及監造計畫等)、施工計畫書等審查費用。

三、 前條所稱之一定規模,係指評估、規畫、設計費用在伍拾萬元以上,設計及監造費用在壹佰萬元以上,工程金額在壹仟萬以上。( 送核之金額門檻,依縣府評估決定)

四、 本府按年度辦理相關『公共工程設計及施工計畫審查』審查機構遴選,合於本府『公共工程委託技術服務之規畫設計及施工計畫審查作業辦法』規定之土木、結構、大地、水利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得參加遴選,審查合格者,具有本府『公共工程委託技術服務之規畫設計及施工計畫審查作業辦法』審查合格機構資格,可以接受本府各合約廠商委託辦理各項可行性評估、工程設計及施工計畫等之審查工作。

五、 審查費用

  合約金額 費率
1.可行性評估規劃及設計審查 新台幣 50萬~100萬元 3萬元+ 10 / 1000
新台幣 100萬~250萬元 3萬元+ 9 / 1000
新台幣 250萬~500萬元 3萬元+ 8 / 1000
新台幣 500萬~2000萬元 3萬元+ 7 / 1000
新台幣 2仟萬元以上 3萬元+ 6 / 1000
2.施工計劃審查 新台幣 1000萬~2000萬元 3萬元
新台幣 2000萬~5000萬元 4萬5仟元
新台幣 5000萬~1億元 6萬元
新台幣 1億~5億元 7萬5仟元
新台幣 5億元(含)以上 9萬元


以上建議審查費用,機關可自行評估修正)

以上審查費率以各審查機構與本府訂約相關費率規定之折扣為準,並由各合約廠商逕向合格審查機構繳交審查費。

六、 本辦法適用範圍之各合約廠商,應於設計完成後及工程開工前,需將設計書圖或施工計畫,送經本府核定之合格審查機構辦理審查。審查通過後,送請主管機關核定。

七、 機關團體辦理各階段審查作業應具下列資格並建置造冊,經參與本處遴選通過者。

1. 審查人員須具專業技師或建築師資格。

2. 具10年以上實際工程施工經驗之建置人員15人以上。

3. 具5年以上實際規劃設計經驗之建置人員15人以上(與前款可重複)。

4. 人員名冊應註明姓名、出生日期、學歷、經歷、專長、參與國內外重大工程名稱等。

八、 機關團體受託辦理審查時,應自核定建置人員中遴選具有符合相關實際工程或設計經驗之人員為審查委員,每次出席審查會之委員人數至少3名,並按工程審查金額酌加審查人數,以維審查品質。( 歡迎全國各縣市公務機關引用)

967-8-2
本會理、監事與處長代表與陳滄江議員(左三) 聆聽施理事長對縣政建言的禪述
967-8-3
金門縣議會洪議長麗萍(左) 親自接見本會施理事長與理監事、處長代表

隨後於下午,拜訪金門縣議會並由洪議長麗萍親自接待,施理事長表示拜會前李縣長沃士時,洪議長麗萍時任縣議員作陪,表達對公會高度的尊敬與公共事務的高度關心,今年4月份來訪時惜因公出,由謝副議長東龍等接待,這次承蒙洪議長親自接見,特別感到高興,施理事長也表示關心金門縣都市計畫建設在興建道路或拓寬道路時,規劃設置共同管溝對都市長遠發展,路平對民生安全及經濟的重要性,同時也對稍早本會提出對金門縣政府縣政建言內容,提供做督促縣府施政參考。

967-8-4
金門縣議會洪議長麗萍(左十一)與本會施理事長與理監事、處長代表留影

本會進年來對推動『土木工程法』不遺餘力,對其中重要的工程設計及施工計畫實質審查制度能有先一步的論證,期盼能在金門縣政府的既有基礎上早日實現,也可以做全國施政的表率。

陳滄江議員對離島外的島上舊有基礎設施之結構安全問題,至為重視,隔日特邀請本會派員會勘,對現有碼頭、道路設施、土木結構建築物等重要設施,就相關安全等面向進行檢視並提出建議,做出考察報告,這次能有機會對金門縣政府及金門縣議會作出貢獻,特別要感謝陳滄江議員的邀請,金門縣政府相關單位的接待,特此致謝。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版權重要說明】:本網站內容係由該著作權人或團體同意下轉載、或由該作者或會員自行創作上載發表之沒有違反著作權之圖稿內容,一切內容僅代表該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讀者認為文章或評論有侵權不妥之處,請與聯絡我們,將儘速協同處理;同時未經本網站同意請勿任意轉載內容,我們也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