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自由時報10月20日社論指稱:中國廠商來台承包公共工程建設從禁止朝向鬆綁乙節,工程會再次鄭重澄清政府並無開放大陸廠商投標公共工程之政策。尤其目前正值擴大內需階段,須透過政府採購扶助國內廠商,政府不會開放大陸廠商投標公共工程,報導內容純屬誤解。

工程會表示,由於部分金馬地區政府機關建議,希能許可大陸廠商直接投標,以解決本島廠商基於商業成本考量,而不願意到外島投標的情形,因此,工程會最近始曾針對「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徵詢各界意見,惟尚未定案。該修正草案內容如要修正,其大前提是國內廠商沒有能力承攬,而必須開國際標,且必須符合兩岸關係條例相關規定。

工程會表示,現階段如開放大陸廠商直接投標,對國內產業及民眾並無實質益處,因此,絕對不會開放大陸廠商來台投標公共工程,希望各界勿再以訛傳訛,散布錯誤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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