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管道」在台灣地區正式立法推動已超過15個年頭,截至2014年底推估,全台二十個縣市,所累積的共同管道建設總長度約209公里,其中以台北市、新北市及台中市的建設長度位居前三名,分別為60.52、50.01及45.19公里。惟「共同管道法」於2000年6月公布施行至今,竟然還有八個縣,完全沒有任何系統規劃及實質建設的資料,另有八個縣的建設長度還是個位數字。2014年7月31日深夜,高雄市前鎮區凱旋三路、一心路、二聖路及三多路附近,不幸發生嚴重的連環氣爆事件,爆炸威力除炸開約六公里長道路下方之排水箱涵、毀損沿線房屋建築及車輛外,亦造成30人死亡、314人輕重傷。災害發生後不久,筆者亦曾在技師報撰文(2014.08.20,第925期),呼籲政府及各界,重視共同管道的建設及公共維生管線的統一管理。然而,一年半又過去了,似乎仍感受不到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有從高雄氣爆事件學到教訓,也沒有激發出想要推動共同管道建設的決心。
筆者參與台灣地區共同管道建設超過二十年,近年亦協助內政部營建署推動共同管道,對於國內共同管道建設的概況,有相當程度地瞭解。而且有幸於2016年1月中旬,接受「中國建設管理教育協會」的邀請,參加「新國標《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範》解讀,暨新工藝、新技術創新應用,和觀摩交流高級實務研修班」,介紹「台灣城市共同管道建設」(照片1),參加這次研修班的學員,大都是參與共同管道(大陸稱為綜合管廊)建設的工程人員。會中有幸認識該協會內部參與推動大陸各地共同管道建設的重要幹部,經過廣泛且深入地溝通交流,讓筆者得以管窺大陸地區,這些年建設共同管道的概況,回台後即利用閒暇,研讀大陸地區推動及建設共同管道的相關資料及文獻,也利用農曆年的九天長假整理撰寫本文,供讀者瞭解及比較海峽兩岸推動共同管道的概況。
近幾年,大陸地區經媒體報導的地下管線事故,平均每天高達5.6件,每年由於路面開挖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2000億元人民幣,政府及老百姓亦深切感受,公共設施管線的佈設及反覆開挖施工,在都市形成「空中蜘蛛網」及「拉鏈馬路」的負面形象,爰有共同管道應設置的構想。大陸地區推動共同管道的沿革,如后:1958年在北京天安門廣場下方,興建第一條共同管道、長度1.08公里。1977新建工程再增建0.5公里,目前北京的共同管道計有16.2公里;1994年配合上海浦東地區大開發,在張楊路興建11.13公里長的共同管道;上海的安亭新鎮,則設置了第一條網路形的共同管道,長度6.5公里;上海世博會園區,則首次採用預鑄式裝配技術的共同管道,長度6.3公里;廣州大學城,則是大陸地區收容種類最齊全的共同管道(如照片2及3),長度17.4公里,另有廣州市亞運城共同管道7公里。而珠海市橫琴新區,綜合管廊建設長度為33.4公里(配置如圖1所示),收容管線有電力、通訊、給水、中水、供冷及垃圾真空系?等6 种,而排水管線、燃氣、供熱則未?入。監控設備包含:消防報警系?、計算機監控系?、供配電系?、照明系?、通風系?、排水系?、標識系?等7種,構建了監控功能完善的綜合管廊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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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 筆者與研習會學員合照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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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 廣州大學城共同管道一(王慎利攝)         照片3 廣州大學城共同管道二(王慎利攝)

根據新華網2014年10月18日報導:建設部要求用3年左右時間,在全國36個大中城市,全面啟動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工程,包括:天津(10.9公里)、石家?(36.2公里)、太原(49.5公里)、沈陽(86.6公里)、包頭(34公里)、大連(55.9公里)、長春(31公里)、蘇州(31.2公里)、?門(38.9公里)、景德鎮(19.2公里)、長沙(25.6公里)、桂林(60.5公里)、哈爾濱(25.1公里)、威海(33.2公里)、洛陽(25.9公里)、十堰(49.8公里)、烏魯木齊(10公里)、西安(102.1公里)、寧波(41.9公里)、金華(20.7公里)、海口(44.7公里)、重慶(82.2公里)、成都(53.1公里)、六?水(39.7公里)、合肥(42公里)、平潭(16.6公里)、昆明(38公里)、拉薩(13.1公里)、白銀(26.3公里)、海東(54.4公里)、銀川(35.4公里)、石河子(22公里)等,經過競爭性評審結果,其中包頭、沈陽、哈爾濱、蘇州、?門、十堰、長沙、海口、六?水、白銀等,進入2015年試點名單前十位,優先接受財政補助。此外,尚有佛山(8公里)、武漢(6.2公里)、杭州(3.2公里)、延安(6.1公里)、貴安(39公里)、溫江(20公里)、遂寧(25公里)、新津(25公里)、廣安(30公里)、無錫、常德、臨沂、南京、泰安、青島、深圳、鄭州、蘭州、朝陽、孝感、南寧、日照、南昌等,20餘個城市亦有共同管道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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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橫琴新區綜合管廊配置圖(摘自: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與運維管理,曹金文)

大陸在綜合管廊法規方面的制定則是從2003年起,由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簡稱建設部),批准辦理「綜合管廊設計標準研究」、2004年上海市政府核定辦理「城市地下道路規劃及綜合管廊研究」,及「新城鎮居住區綜合管廊建設與管理模式研究」、2006年國家十一五科技支?項目,辦理「城市市政工程綜合管廊技術研究與開發」。上海市政府自行制定工程建設規範:「世博會園區綜合管廊建設標準」(DG/TJ08-2017-2007),及「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範」(DGJ08-2017-2014),中央則制定國家級的「城市綜合管廊工程技術規範」(GB50838-2015),其中規定當遇到下列情?之一時,工程管線宜採用綜合管廊集中敷設:(1)交通運輸繁忙或工程管線設施較多的機動車道、城市主幹道以及配合興建地下鐵道、立體交叉等工程地段,(2)不宜開挖路面的路段,(3)廣場或主要道路的交叉處,(4)需同時敷設兩種以上工程管線,及多回路電纜的道路,(5)道路與鐵路或河流的交叉處,(6)、道路寬度難以滿足直埋敷設多種管線的路段。之後,江蘇省、福建省及遼寧省等省政府之建設廳,即陸續編制適用該省份的「綜合管廊建設技術指南」。

大陸地區雖未正式立法來推動共同管道的建設,但配合試點補助(一次三年,每年直轄市5億元、省會城市4億元、其他城市3億元人民幣,對於採用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達一定比例者,另加10%的獎勵),及協助融資安排等措施,地方政府和民間企業亦積極配合參與,2015~2017年將建設389公里長的共同管道,建設部計畫於2018年前在試點省(吉林省)建設1000公里的共同管道。根據建設部的估算,如果有20-30%的新建道路同步建設共同管道,每年將可興建3000-4000公里長的共同管道,加上老城區及老舊小城區的改造、舊城改造、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等工程,一年共可興建7000-8000公里長的共同管道。又由於施工技術的不斷精進,估計不出十年,大陸將是全世界共同管道建設最普及、技術最優的國家。

反觀台灣,十五年前早已頒行「共同管道法」,相關子法亦十分完備,由於缺少政府高層的重視,加上地方政府未「依法行政」的怠惰,使得共同管道的整體建設,簡直如牛步化一般。期盼新政府、新執政團隊、新立委能有新思維,改變想法、看法及作法,讓有利民生及社會安全的共同管道建設,和技術研發能加快腳步,以免因管線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憾事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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