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潭瞬時濃霧船舶閃避不及發生擦撞意外 日管處呼籲船舶應確實配置助手

99年4月15日10時50分,日月潭因春季氣候變化,發生瞬時濃霧,能見度不足100公尺,日月潭風景區管理處即於10時52分依標準作業程序發佈濃霧通報及碼頭禁止出航命令。

惟當時於水面上航行之茂仙2號及中信1號於10時50分在水社碼頭前方水域,因濃霧以致雙方閃避不及發生擦撞事故。茂仙2號當時依法配置船長及助手各乙名,船上有40名臺灣遊客,受損位置為右側船尾,有2名遊客分別受到腰部挫傷、手指及肘部挫傷。中信1號當時僅配置船長乙名,無配置助手,船上有星辰旅行社所承接大陸遼寧旅行社遊客含導遊26名,受損位置為船首,有4名大陸乘客分別受到手臂骨折、鼻部撕裂傷及頭暈之意外傷害。

消防分隊日月潭小隊於10時57分接獲通報後,即將傷患送至埔里基督教醫院進行急救。

日月潭風景區管理處並於11時獲報後,立即派員至現場瞭解,並嚴格執行禁止出航命令。

本擦撞事件之發生,凸顯船舶應依法配置助手之重要性,助手負責協助船長注意航行及乘客安全,尤於濃霧發生時及上下乘客時等易發生水域危安時刻均負有關鍵任務。日月潭風景區管理處長久以來均站在遊客安全立場,堅持船舶應依法配置船長及助手,並於網站及碼頭加強遊客教育與宣導乘船時,應注意船上是否配置船長及助手始可開航、每月執行水域聯合稽查亦將是否配置助手列為稽查重點。

98年底,臺中港務局亦鑑於日月潭遊客漸增,著手研擬修法,將目前船員法僅規定船員人數卻無罰則部分予以規範,惟地方少數船舶業者另結合民意代表力量公開反對修法及相關罰則,甚至要求日月潭船舶應免除設置助手。日月潭風景區管理處呼籲航政機關應堅持水域安全第一立場,審慎考量強制日月潭船舶配置助手之重要性。

另亦請南投縣政府及臺中港務局基於航政主管機關立場,明確釐清後續責任鑑定及船舶航行管理問題。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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