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的購屋糾紛

房屋是耐久財(長久財),在購置時,金額都很大,也可能是畢生的積蓄,總會小心謹慎,甚至請親朋好友提供意見,或找來風水師服務,深怕買錯、買貴、買到不理想的物品。經過深思熟慮,長期思索,好不容易買賣雙方達成協議,簽訂契約,辦理交屋,一方高高興興搬新家,人生一大快樂也,另一方歡歡喜喜的取得滿意的房款,皆大歡喜。這中間誰都不想產生糾紛。以下筆者敘述3件不可思議的購屋糾紛,供大家參考。

案例1

海砂屋是大家都知道的,就不再做解釋了。故事是:現屋主在3年多前向前屋主購買了一間公寓,從內、外觀察,看不出任何瑕疵,現屋主花了很多錢裝修好,使用了3年,茲因某種原因要賣掉,請房屋仲介幫忙,房屋仲介主動提出幫他做海砂屋及幅射鋼筋之類的檢測,俟報告出來後,若沒有問題,才肯幫他賣,這很合理,現屋主也不疑有他就答應了,房屋仲介找來材料試驗室做檢測,不久報告出來是高氯離子含量海砂屋,晴天霹靂,當然房屋仲介不肯幫忙賣了。現屋主仍然不相信這份報告,再找來第二家做檢驗,報告出來仍與第一家數字接近。房屋仲介公司就建議他,找原來賣房屋給你的前屋主要求賠償,在這種自己急需要用錢而房屋又無法賣掉的情況下,只好找前屋主索賠。其實前屋主也不知道是海砂屋,在那兒已住了幾十年。經過協調了好幾次,前屋主就說:「好啦!我們就照原價買回,總可以吧!」現屋主不答應,原因是他花了200多萬裝修,要對方賠償。前屋主則回應:「你把我們房屋修改成這樣,且已使用了3年多,這怎麼算?」這些爭議與差距,只好訴諸法院,一時還解決不了。

還有一件類似的案例是買賣雙方已完成交屋後,新屋主裝修房子,在敲打天花板、梁、柱時,整塊混凝土掉落,越敲掉越多,一經檢驗,是高氯離子含量的海砂屋,還嚴重到樓板上層筋銹蝕都看到了(如照片1),根本無法修復。立即找到原屋主,原屋主說他已住這裡幾十年了都沒事,老人家今天賣屋是有急用,錢已花到別處,目前還住在女兒家,要照原價買回已經沒有錢了,怎麼辦?協調不成,只好訴諸法院。看到那兩老還真值得同情,但購屋者沒有房屋住也夠可憐,唉!怎麼會遇到這種情況?整棟房屋都是海砂屋,附近整批一起蓋的社區也都是這種海砂屋。現在只有指望政府趕快將該社區辦理都更才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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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 高氯離子含量的海砂屋內,樓板上層筋都已銹蝕露出。

案例2

一位孝順的女兒為了父母年邁,上下樓梯困難,好不容易找到公寓的一樓住宅,且前屋主已經裝修得美輪美奐,孝順的女兒立即付清屋款,快樂帶著父母去辦理交屋手續,連搬家的日子都訂好了,但年邁的父母一進這屋子的地下室,就覺得不對勁,頭暈眼花,到一樓再仔細看,那柱子是歪斜的(如照片2),老人家對這方面是很敏感的,就不肯搬到這裡,女兒只好找仲介要求退屋還款。但是房屋仲介說什麼也不肯退還屋款,還提供鑑定此屋安全無虞的報告,讓買主放心、安心的住,經過協調幾次未果,使得孝順的女兒不得不請律師,又協調了幾次,最後訴諸法院,這樣演下去,又是好幾年,大家都很累。當初孝順的女兒可能是怕這麼好的商品再不下手,遲了就買不到了,也可能是想給兩老的一個驚喜,但是在付屋款前,就應帶著父母先去看過,畢竟是兩老要住的,唉!現在講這些看似事後諸葛,但,總是一筆不算小的金額,既然購屋沒有鑑賞期,付款之前即應看清楚、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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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 一樓歪斜的柱子。

案例3

先從該建築物目前狀況及日後會衍生什麼情況講起,是棟R.C.五樓公寓建築的頂樓住戶,建築完工時,屋頂雖然做了屋頂防水,長期日曬雨淋,從未維護翻修過,當室內看到白華、壁癌(天花板的也統稱壁癌),即表示屋頂防水已經失效了,雨水已經進入結構體,接著水泥成份改變,混凝土抗壓力、握裹力減少,鋼筋銹蝕等後果,應立即做處理,該住戶的處理方式如下:屋頂整個陽臺面積的2/3採用R.C.構造屋頂加蓋方式來遮雨避曬,其他1/3面積則重新施作防水並以磁磚舖面保護(如照片3)。其衍生的問題如下:R.C.構造加蓋方式,增加屋頂荷重,便造成外牆、外柱、外梁拉裂,以及沒有加蓋部分的樓板由於應力的改變而拉裂,雨水則順著裂縫進入,裂縫滲水是原因,白華、壁癌是現象,結構破壞是惡果,形成一個不可抗力的循環(如照片4)。先前結構已經減弱了,再加上之後的處理失當,整體結構可以說已近黃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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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3 屋頂一部份採用R.C.構造屋頂來遮雨避曬,其他部份重新施作防水並以磁磚舖面保護,造成不均勻的荷重,更使原房屋結構不斷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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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4 裂縫滲水造成白華、壁癌等現象,導致結構破壞。

上述頂樓公寓的買主,買下原屋主有重新粉刷整理過且自己也滿意的房子,買賣雙方簽訂契約,其中有兩個重點:1.本建築物不漏水。2.本屋在近一年中均未重大修繕過。以上兩個項目被告(原屋主)均打下☑,之後交屋時,剛好遇到三月裡的小雨下個不停,屋內多處滲水,因為屋款尚未付,立刻請原屋主修理漏水,原屋主也花了約10萬元修好漏水,好沒幾天,又拉裂滲水,原屋主苦惱不已,也不知道該怎麼辦。買主開口說:「這樣好了,你便宜50萬,我自己來修。」當然原屋主不肯,因賣屋時已經打了八折多,而今再減50萬,幾乎是房價的一成,這差距太大了。原告(買主)則說:「若不肯,由你去修理,修到好為止,這段時間我在外面租房子的房租由你付,如何?」這樣你來我往的調解了好多回,仍然無法圓滿解決,只好訴諸法院。時間過去一年多,事實上原屋主至今一毛錢尚未取得,還淪為被告,仍在訴訟中,賣個房子也得小心囉!

在訴訟中有兩個是要件:1、買賣契約中,被告(原屋主)打☑的兩個項目,原告(購屋者)則緊追不放。2、筆者在第一段已經說明了,該房屋目前正進入那個不可抗力的循環中,根本無法完全止漏。任何抓漏補漏修漏的專業專家遇到這種情況(結構體已破壞)時,都不肯保固,頂多保固一年,在這一年中,最好不要有颱風、地震。保固期間屋主說哪兒又漏水,修漏公司又再修好交差,俟一年過去,再也不會理你了。筆者還遇到連保固金都不要的老闆,他也知道保固驗收不會通過,就讓業主扣吧,事後他們也不會問業主保固金的事情,最終變成屋主的無奈。事實上當R.C.構造屋頂結構破壞或者R.C.屋頂版灌漿完畢沒有養護好,產生裂縫,很多種類的防水材料已經不適用,由於裂縫已造成,經不起日曬雨淋、熱脹冷縮、颱風、地震等的變動,此時,選擇防水材料非常重要,施工更重要,不要急忙下決定,多聽幾家準沒錯。(照片3)

原本買屋、賣屋是件喜事,怎麼會落到如此另類?確實購屋時買賣雙方都會遇到一些問題,不只看屋齡、現場現況、日照方位、氣候影響、風水,尚需懂得一些法律,到如今更加需要找專業技師幫忙看看房屋結構,四周的地質環境,生活上必備的各項設施(例如:水、電、污水處理等),消防避難等措施,以及是否容易掉入不可逆轉的泥沼中,尤其與"錢"過不去,找氣受,一受就得好多年。筆者曾經遇到很多次,其中一方說:「我不玩了,總可以吧!看要多少錢我給你。」可是另一方說:「我不要施捨,我要公正,我要我應該拿的。」有時還真不得不捨身陪到底呢!幾次看到都80幾歲的老先生被告,努力爬上五樓作現場說明,真的有些於心不忍,只能祈求往後這類糾紛,最好不要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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