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對的事情,永遠不嫌晚」,近日新北市政府感於建商二次施工糾紛頻傳,為加強管制,工務局從11月1日起實施「新建物複查要點」,未來新建物在取得使用執照一年內,將以兩個月巡查一次頻率,一旦發現違建除要求恢復原狀,也將延長列管一年,以遏止二次施工的陋習。

眾所皆知,建商常在取得使用執照後進行二次施工,最常見就是陽台外推,將開放空間、公共設施變更使用,其次是利用挑高增設夾層,擴大使用面積,或將露台、走道增設阻隔,以約定專用手段納入專用,亦有建商將原本車位重劃,以增加車位或增設機械停車位獲取利潤,當然包括超挖地下空間,或於屋頂增建,或是利用分層管理藉口約定樓層專用、限制住戶使用走道梯間,而達到一層一戶手法,當然也有將消防水池當游泳池使用、屋頂避難平台闢成私人花園、增設之機械設備空間變成私人住宅、管委會使用空間變成俱樂部等等,太多的花招及手法,非專業人士不易查覺,最後報拆時,卻由住戶蒙受損失而造成許多糾紛,因此新北市政府加強新建物的複查管理,對於民眾權益的保護及施政的用心,值得肯定與喝采。

然而台灣建築管理問題長期以來為人詬病,違章建築越管越多,這代表法令的設計有問題,沒有考慮到民眾使用習慣及周延性,也沒考慮建物生命週期的問題,例如近來因選舉炒的沸沸揚揚的農舍問題,以及先前寶徠等數棟豪宅在取得開放空間容積獎勵後,卻將庭院、步道等開放空間用鐵柵欄圍住設置保全變成私有庭院,使民眾不得其門而入,更可惡的是,豪宅在政府獎勵增設之停車空間後卻不開放供一般民眾使用,政府卻束手無策,僅能檢討現行增設停車空間獎勵要點。這代表甚麼?代表政府執行法令常因人而異、因權勢而變,代表台灣還是人治的社會,「敢的人拿去吃」,難怪台灣政府全球評比持續倒退中,這就是二黨政爭擔心選票流失與政府無心管理選擇視而不見所顯現的台灣亂象之一。

「政府制定政策、專家執行查核」是解決目前建築管理問題亂象的良方,長久以來,各縣市政府違建的認定與拆除皆交由拆除大隊執行,權力之大造成部分官員貪瀆包庇,一手遮天的情形一再發生,違建戶透過議員之人情關說,或是採用申請建照掩護,將優先列管拆除的實質違建變成程序違建,也有利用賄賂手段致使執行官員從寬認定而緩拆,或是部分拆除後結案…,林林總總,皆起因政府之無作為,目前雖然在法令周延性尚有不足,但各縣市政府依民情雖有訂定執行要點,依輕重緩急認定拆除標準,但仍抑制不了新違建的產生。因此,如何有效管控新違建的增加並落實居住的正義及安全,建議透過專家協助執行查核,以新建物為優先執行,再依建物屋齡訂定標準,例如老舊房屋因屋頂漏水而建鐵皮(四周透空)則予從寬認定不罰,至於影響公共安全或不符建築法令部分,則分期分區執行,違建戶於限期內自行拆除者不罰,其餘除列管優先拆除外,皆逐月複查開罰,直至違建自行拆除為止。經由專家協助執行查核,可將建築物因違建所產生的危害度,客觀且公正的分級分類,除避免官員貪瀆及關說之情形一再發生外,更可透過公正第三者的評估說明,減少民怨產生,加速落實社會居住正義及生活環境改造與和諧。

新北市政府加強新建物的複查管理,具有領頭羊的效果,更具有前瞻的宏觀視野,民眾樂見政府有為有守,希望好的政策能被擴大並落實執行,更期待政府善用民間專業力量,一起努力打拼,共創台灣真正的黃金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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