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7月中旬,因受到地球暖化影響,南極著名的「拉森C冰棚」一部分,已與冰棚分離,分離部分形成的漂流的冰山,可能是史上最大的冰山,其面積約有六分之一個臺灣島;上個月底,尼莎颱風侵襲臺灣,屏東沿海地區多處淹水。這些現象一再提醒我們,地球暖化及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各項問題與災害,日趨嚴重,亟需更妥善之規劃因應。據了解,拉森冰架(英語:Larsen Ice Shelf)是位於南極半島邊緣、威德爾海西北方的冰架,從南極半島東岸的渴望角延伸至赫斯特島南方。名稱是以挪威捕鯨船「傑森」號船主卡爾·安東·拉森命名,他於1893年12月駕船抵達了南緯68°10'的冰棚前緣。拉森冰棚可再被細分為3塊不同的冰棚區域,從北到南依序是:拉森A、拉森B、拉森C。

氣候專家研究得知,南極是全球暖化最快的區域之一,溫暖海水侵蝕其冰棚底部,較暖的空氣則導致冰棚上方融化,「拉森A冰棚」與「拉森B冰棚」曾分別於1995年與2002年崩解,而上個月「拉森C冰棚」崩解面積更大,更突顯全球暖化的影響程度。部分專家研究結果指出:受到「拉森C冰棚」阻滯的冰河進入南極海,全球海平面可能升高10公分。

事實上,南極與北極各地區都有冰棚或冰山持續崩解融化,故全球海平面持續上升勢所難免。據專家研究,全球海平面上升的預估值中位數為:2100年前上升29公分,而有5%機會可能會上升超過84公分。臺灣四周面臨海洋,海平面持續上升的影響,以及部分平原區地盤持續下陷,雙重因素勢必造成部分地區易淹水成災,且海岸侵蝕情況惡化,影響鉅大。

惟查,經濟部水利署公布的「新世紀水資源政策綱領」 (95年行政院核定),所提示之策略與措施第7項第1條:修正水利法,納入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國土復育措施...;而105年5月修正公布的水利法條文中,僅有1條文(即第47-1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防止某一地區地下水超抽致影響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海水入侵或地層下陷,得劃定地下水管制區,限制或禁止地下水之開發;其管制區劃定程序、鑿井與水權登記管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審視該條文意涵,屬於消極性的管制或禁止措施,並非屬積極的「地層下陷地區國土復育措施」,似乎對上述『南極與北極各地區冰棚或冰山持續崩解融化,造成全球海平面持續上升』之趨勢,有所輕忽或漠視,令人憂心。

再查,目前審議中的「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其中的「水環境建設」計畫:106年至113年共編列2507.73億元特別預算,佔整體建設計畫的28.42%,此計畫涵蓋:「水與發展」、「水與安全」、「水與環境」等三大建設主軸,均屬「一般性海堤整體改善工程」,顯然該計畫並未針對因應氣候變遷與部分區域地層下陷所需加強改善海堤...,有周延之具體規劃,換言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對全球海平面持續上升所帶來之嚴重影響,似未列入對策處理中。

最近,雖然美國總統川普悍然宣布退出《巴黎協定》,甚至質疑「氣候變遷」這回事。然而,地球暖化及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各項問題與災害,是不可否認的事實;7月份的悶熱,打破了全球氣溫紀錄,成為1880年有紀錄以來最熱月分。因此,本報建議政府,針對「地層下陷地區國土復育措施」,應研擬具體對策的同時,針對海水位上升與海岸侵蝕問題,更應積極未雨綢繆,作全方位深度前瞻的檢討。總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不應遺漏『海平面上升』的處理,才能確保台灣國土建設之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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