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十年,政府不分藍綠,一直將「都更」當成一個產業振興政策,從「民國94至97年度都市更新示範計畫」、「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方案」,乃至「愛台12建設-都市更新推動計畫」,多半是在追求房產的重建開發及速效,而老舊房屋的結構安全,卻只是推動都更的口號,實際上,政府並未真正思考及探究老舊房屋結構安全改善所面臨的現實問題,以致於過去十年來,有在推動都更的,絕大多數集中在高房價的雙北市,而且多半為土地精華地區、及整合較易的低矮樓層建物,反而真正有結構安全疑慮的建物,卻未能因此受惠。

民國101年發生「文林苑」強拆爭議,讓社會各界關注到都更的問題,過去一頭熱推動都更的政府,仿若大夢初醒,漸漸發現『都更並不應只有土地開發層面』的問題。今年初,美濃地震造成維冠大樓倒塌、許多建物損毀,才讓政府實質感受到老舊建物安全的改善,實已刻不容緩,加上歷經過去十年推動都更的失敗經驗,政府的政策方向,顯然已悄悄從「防災型都更」,轉變成「安家固園」都更,行政院於4月底核定的「安家固園計畫」,不啻成為新政府推動都更的重要指針。

民國88年921地震後,政府致力於推動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著有績效;然而攸關民眾居家生命財產安全的私有建物耐評補強,卻憚於經費龐大及顧慮民眾反彈,而遲遲不敢推動。今年0206美濃震災,再次震醒政府及社會大眾,終於讓政府願意開始「全面」分年、分階段,逐步推動私有建物的耐評工作。當然,私有建物的耐評較公有建築的問題複雜許多,包括所涉經費龐大、居民意願及違建等問題,尤其民眾擔心影響自家房價,且對隱蔽性的危安,缺乏危機意識,而不願投入改善成本,此等問題實為「安家固園」政策成敗與否的一大關鍵。

然而,無論如何,政府有保護人民身家性命財產安全的義務,絕不能因為問題複雜,就置之不理或消極面對。尤其是強調「居住正義」的新政府,更應該務實地面對老舊建物安全問題;財務平衡、經費來源層面,固需考量,但不動產開發利益的追求,絕對不應是「安家固園」的政策價值。

基上,除「安家固園計畫」所提到的補助、資訊公開以及公共安全檢查,應納入構造項目等外,本報另提出以下兩點建議,供為施政者參考:

一、 聚焦有造成重災之虞的建築物

過去政府的都更皆集中在低矮樓層建築,然而於921地震之前所興建、超過五層樓而未達結構外審標準的公寓、華廈,反而是結構安全堪虞,且一旦面臨災害將造成重大傷亡之建築物類型。惟因其產權較低矮樓層建物複雜許多,整合更加困難,建議政府應更加積極主動從事此類建物的調查、彙整及耐震評估工作,以避免類似「維冠大樓」慘劇再度發生。

一、 全面檢討公寓大廈法令

過去用「都更」的思維,在解決老舊公寓改建的問題,已經面臨重大挑戰,然而如果不適用都更條例,而要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來重建或補強,卻又困難重重。建議政府得適度參考我國都更條例,以及日本關於集合住宅重建與大規模修繕的法令規定,儘速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新制定「公寓大廈重建及重大修繕」的專法,以避免「都更」的「污名」,一直困擾著真正想要改善家園安全、卻只有「都更」條例可用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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