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73期 社論-營建工程應導入專案管理的新思維

眾所矚目的中山高五股楊梅高架段在通車4個月後,日前林口路段的瀝青混凝土路面出現了30公尺長的裂縫。工程主管機關第一時間除公布發生原因外,隨即也展開初步緊急處置及研擬後續的因應對策,但有許多學者專家抱持著不同的看法,甚至直指設計、施工的不確實。持平以觀之,事件發生的真相只有一個,但各方收集的資訊或許不夠完整、或許觀察的視角有所不同,導致一個真相、各自表述,真正的原因還有待釐清。對於營建工程而言,「進度如期」、「品質如式」、「造價如度」、「安全無慮」及「生態環保」這五項要求是營建管理的首要目標。本案中,不論是工程主管機關、設計單位、監造單位、施工單位,都是國內的一時之選,為何還會發生災害?其原因實有探討之必要。 「進度如期」、「品質如式」及「造價如度」從務實的視角觀之,通常也就是工程主辦機關、監造單位與施工單位所分別重視的首要目標。工程進度是否能夠如期完工牽涉官員的升遷獎懲、品質是否符合契約要求監造單位須負把關重責,而將本求利乃是承包商的天職,此三方面分別就是時間管理、品質管理以及成本管理,也就是專案管理中的三重限制,如何創造此三方單位的「三贏」,這應是各單位所期望的。新的管理理論加入了範疇管理、人力資源管理以及風險管理,成為「六重限制」,此係指這六個因素是彼此牽動的,若改變了其中一個因素,至少會造成其他一個或一個以上因素受到影響。例如:成本若是被縮減,工期時間又無法延長,此時可能會影響品質,甚或產生其他風險。 眾所週知完善工程的前提就是要找到好的設計、監造及施工廠商,然而好的廠商就一定能夠交出好成果?俗云:「巧婦難為無米之炊」道出了還必須要有好的採購條件,不能一味的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常見機關這個龐大機器因運作效率、效能不彰,導致特定工程的工期、預算皆有所不足,大幅增加未來的風險性。以工程採購最常見的最低價決標這種方式而言,最低價往往代表著較高的風險,若是廠商刻意壓低價格搶標,施工中多舛的過程應是可預見的,若冀望監造單位予以提升,效果實屬有限。凡事都有風險,營建工程亦無法保證萬無一失,尤其是涉及不確定性偏高的大地工程方面;工程相關單位必須盡力謀事,但若社會大眾對於災害時責任的要求無限上綱,這對於土木人而言是有欠公允的。 對於營建工程,特別是大型工程而言,各單位確有導入專案管理新思維的必要;以機關而言應創造優質採購條件,給予廠商適當的工期、預算以及品質的組合,對於廠商選擇,透過對於廠商的評選篩選,可以找出相對於工程較有利的廠商,盡力謀事,自然可降低風險。觀機關現存的專案管理機制或方法,甚或是委託廠商執行的專案管理,雖名為專案管理,但實質內容往往偏向於預算如何合法合理的執行;又機關為避免施工中的困擾,常於契約文件中加入諸多對於廠商不平等的要求,作繭自縛後往往又要尋求解套方法,周而復始的自擾,何不於立案之初即給予合適的採購條件?好的採購條件才能使好的廠商把事情給做好,亦能大幅降低未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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