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20期 社論-加強平時減災 貫徹防災策略

自1986年韋恩及1996年賀伯兩颱風,到象神、桃芝、納莉及辛樂克等,接二連三,颱風為台灣帶來鉅額的經濟損失與損毀無數的家園,比諸921集集地震之災害,不遑多讓。台灣自古被稱為福爾摩沙美麗之島;而根據2005年「世銀災害高風險區評估報告」指出,台灣卻也是世界上公認為致災潛能最高的地區之一。這是台灣的宿命,但生活在島上的子民,應體認本身所處的境遇,積極逆境求生,而非逆來順受,任憑命運擺佈。換言之,要服膺「平時減災、災前整備、災時應變、災後復原」的防災管理策略下,從『加強平時減災』做起,逐步貫徹防災策略。

自921集集地震後,政府雖已完成「災害防救法」,以推動災害防救工作,但成效不彰;每年投資鉅額社會成本的水利建設、治水預算、水土保持與山坡地保育等措施,颱風一來襲,竟是千瘡百孔、滿目瘡痍,不堪一擊,這是值得檢討與省思的課題。所謂「平時減災、災前整備、災時應變、災後復原」的防災管理策略,『災時應變』與『災後復原』這兩個階段,災害乍始,是一般民眾注目的時段,也是非專業人士最喜歡發揮的舞台,但鋒頭一過,馬上忘光光;而『平時減災』才是漫長吃重的工作,如果沒有制度縝密的規劃下,讓專業人士充分發揮能力,逐步建構防災長城,那有達到防災終極目標的一天?

因此,災害防救工作並沒有特效藥或萬靈丹,亦無法一蹴可成,必須是全民參與的長期性抗戰工作。具體而言,應以「防災法令與制度」為經,以「防災科技與教育」為緯,同時師法日本地區與美國聯邦急難管理署的經驗與制度,考量吾國特殊的國情,抓住『災時應變』與『災後復原』這兩個全民參與的時機,縝密規劃爭取足夠預算,之後讓專業人士可以專心的在『平時減災』、『災前整備』方面下工夫,才能充分落實「平時減災、災前整備、災時應變、災後復原」的防災管理策略。其中,尤以「平時減災」工作的落實最為關鍵,亦是最易被忽略,也是目前政府努力不足與最應強化之處。

至於,平時減災的推動首重防災教育的扎根工作,至少應自小學開始,並普及各階層教育單位與社會大眾;其二為國土整體的規劃與致災潛勢區之劃分,嚴格土地的開發、利用、管理以及環境保育;其三為各縣市地區防災基本軟、硬體資料的建立、維護與應用;其四為各級防救災組織體系的健全與平時演練的落實;其五則為防救災科技的研發與世界交流等措施。

此外,本報衷心的期盼,社會大眾與專業人士均應共同努力,督促政府提昇防災工程之品質,珍惜得來不易的預算,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著手,逐年逐步建構堅強的防災長城,不允許『藉搶災之名,行搶錢之實』,以趕工做藉口,做一些不堪一擊的爛工程,浪費公帑莫此為甚!我們始終相信:天災不能免,但災情絕對可以減。惟有『尊重專業』,在社會力量的展現與政府權責的共同努力之下,讓人禍減至最低,我們才能早日擺脫天然災害的噩夢與糾纏,這將是百姓之幸!亦是國家與社會之福!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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