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的科學家已陸續地提出嚴重的警語:「人類在本世紀末前,將面臨各種資源與糧食逐漸匱乏的生存危機」,而與工程建設相關的資源,首當其衝便是水泥與各種建材的嚴重不足,因此,世界各地莫不加快腳步投入廢棄資源再生利用的研發,並積極尋找替代性建築材料,以因應資源短缺的衝擊,並呼應節能減碳的環保趨勢。土石資源原本即相當有限的台灣地區,在面對建材原料不足之態勢,貫徹「廢棄資源再生利用」的理念,便成為當務之急,尤其公共工程之積極投入,更屬責無旁貸!

台灣是一個海島型國家,資源有限,加以國人的生活水平,家庭的一般事業廢棄物產量偏高(台北市80年代中期人均垃圾量高居世界之冠)。以同樣為海島國家的荷蘭為例,早在民國80年代,其垃圾焚化底渣的再利用率即已高達90%,由政府大力推動焚化灰渣的再利用工作,大量應用於廠房地基、路基級配、堤防、消波塊、隔音牆、防風牆、混凝土及瀝青骨材、地磚以及舖面材料等各雜項用途。此舉不但解決了荷蘭焚化灰渣掩埋場用地不足的問題,更因而帶動其營建市場之綠色商機與建材產業的蓬勃發展。

反觀國內,對於廢棄資源再生利用的政策、規範與配套措施,不論環保署或工程會與營建署等工程主管機關,心態與作為,均過度消極與保守,致使台灣在廢棄資源再生利用方面之發展,遠遠落後於歐美以及日本等地區。坐視垃圾量高居世界之冠之問題於不顧,仍不願面對底渣再利用率偏低的問題,一昧地將責任推諉於市場生態;對比之下,「荷蘭能,台灣不能」,主管機關豈能無愧?

921集集大地震,除在台灣子民身心烙下難以抹滅的傷痕外,更因國內土石方資源管理的機制與資訊(如日本地區的土方銀行)之不當,致使921大地震產生的廢棄土石資源,任由堆放與棄置,不僅嚴重浪費寶貴的土石資源,更衍生後續環境、衛生以及水土保持等麻煩問題。本報以為,工程會等工程主管機關,必須洞悉建材原料不足與廢棄資源再生利用問題,對於國家建設的深遠影響,積極地規劃務實的政策、推動方案以及健全法令規章,先從公共工程著手,貫徹「廢棄資源再生利用」的理念,為民間企業與營建市場建構有利的投資環境與商機,方能為台灣繼經濟與政治之後,再創造一個廢棄資源永續發展的奇蹟。

至於積極尋找替代性建築材料,以呼應節能減碳的環保趨勢,亦屬不能忽視的課題。人類使用石灰(俗稱三合土)已有幾千年的歷史,1824年水泥的出現,徹底改變人類的建築思維與營建技術,然至今不過百餘年,即面臨高耗能、高污染、破壞生態以及料源短缺等嚴重問題,迫使工程界不得不思索替代材料與廢棄資源再生利用的必需性,諸如「鹼性激發或硫酸鹽激發」活化矽或「環保水泥、優質水泥、高性能水泥以及大地聚合物水泥」等的研發與應用,即屬一例。

本報相信,惟有工程會與營建署等工程建設主管機關,能深切體認:替代材料的研發,是人類社會未來「綠色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製程、節約社會建設」的發展趨勢,亦是實現「資源一能源一環境一材料」永續循環的要素;積極推動健全的政策、法令、規範以及策略,研議公共工程與營建市場的因應對策與配套措施,並鼓勵產、官、學、研各界之共同參與。如此,台灣才能打通任督二脈,突破低迷的困局,再次展現海島國家旺盛的生命力,重現昔日的榮耀與風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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