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1期 社論-防治「空污」,還我『晴空』

冬天是台灣空氣污染嚴重的季節,尤以西半部為最,空氣品質連續亮紅燈。空污已成為繼水與土地污染外,最嚴重的新環境問題,更因其影響範圍廣泛,而成為重要的公共議題。依據相關報導,空污來源有三分之一來自於境外;而其餘則屬國內自己產生的污染,其中有一半出自「移動污染源」,主要是總數逾兩千萬輛的汽機車排放;另一半則源自包括火力發電等產業經濟活動之「固定污染源」。再加以空污,有其「季節性」及「區域性」特色,秋冬之時的氣候及風向,配合區域產業特性與地理環境等因素,以致助長空污之滯留且不利擴散。

由於空污改善的議題,觸及環保、能源、經濟成長等面向,甚或觸及非核、擁核的意見論述,所以在改善策略上,更應力求建立共識。或許我們無法去改變所謂境外污染源,但針對國內產生的污染源,總應該予以管控。

以下策略,可據以施行,改善空污。

1.法令的訂定與落實執行:依據行政院最新提出的《空污法》修正草案,針對工廠固定污染源管制訂出統一標準,不再讓地方各自為政。同時對固定污染源下重手,包括停業或採高額罰款,並運用空污基金以改善空污。我們以為統一法令執行的標準,固然是改善空污的第一步,但後續之執法力道,特別是各級政府整頓的決心與執行力,若能落實,始能有良好的成果。

2.環保與產業發展的平衡:全台都在減低生煤使用量,此舉對空污確有幫助,但,目前政府的能源轉型計畫,造成供電情勢的緊張,除了要加速汰換老舊燃煤機組,加速電廠污染防制的腳步外,如何減少燃煤對台灣環境及空氣的損害,也使得產業和反空污出現扞格。

此外,如石化業是台灣重要出口產業,關係數十萬人生計。政府能否在環保和產業發展上,取得平衡及兼顧,是兩難困境的課題。我們以為,除積極推動能源密集產業分年逐步轉型,並逐年降低對高耗能產業之補助與優惠外,加強推動綠色經濟與智慧生活相關產業,才有建立環境永續的一天。

3.降低移動污染源:除了政府的政策的推動外,一般民眾或事業單位,也應從本身開始做起,如汰除老舊、污染較嚴重的汽、機車與柴油車,將大小「烏賊」汰舊改善,即是重要一環。此外,加強推動綠色交通,以既有捷運路網,作為交通路網的骨架,加上前瞻建設計畫之軌道建設計畫等,建構大眾運輸路網、提供優質服務,讓民眾願意捨棄私人機動運具,轉而使用公共運輸,同時積極推動電動汽機車,庶幾達成低碳目標。

4.綠色能源政策:目前政府既以「非核家園」為目標,就應該通盤考量「廢核」後之相關備用能源,積極發展各種綠能產業。換言之,除了應落實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立法精神外,更應積極完成相關子法的訂定,並運用各式配套政策工具,加強宣導,積極開發再生能源,排除再生能源發展之障礙,方能創造綠色能源市場,提供民間投資的誘因與信心。

綜上,空污既非天災而大半是人禍,既是人禍,就能透過治理加以改善。所以,反空污的行動,必須採取務實做法,訂定優先緩急順序,以漸進方式解決不同程度的空污問題;而長久之計,根本之道,仍在改變產業結構及生活形態,林林種種,都必須及早努力,持續以赴。只有如此,台灣的子民,才能繼續擁有美麗的山川,也只有如此,台灣的天空,也才有恢復晴空的一天;我們想要呼吸新鮮空氣,就不能讓美麗之島,淪為空污之島。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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