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工程界時常聽聞BIM的名詞,由於BIM的開發應用,在設計階段提供衝突檢討與分析、在竣工時更能作為視覺化的成果展示,因此也漸變為台灣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機關,在建設推動過程中,需要執行的工作項目之一。此資訊技術的持續發展,值得工程界關注與投入資源進行開發。

回顧台灣在BIM技術的研發與具體實績,業界有中大型顧問公司設立專職的BIM中心;學界則有公、私立大學單位投入資源進行研究與開發;公部門則有臺北市政府在2010
年進行BIM技術導入建築管理請照自動審圖之可行性研究;新北市政府亦於 2012 年推動BIM 技術應用在運動中心新建工程;內政部營建署2014年提出推動BIM政策,並開始執行代辦建築工程應用BIM;公共工程委員會則是在2016 年研訂機關辦理公共工程導入建築資訊建模(BIM)技術作業參考手冊,這些是可窺見的成果,惟就整體效益而言,仍有待繼續努力與加強。

反觀中國則已擬定三個發展規劃,以推動資訊產業化的發展,其具體目標為2020年中國建築甲級勘察、設計單位以及特級、一級房屋建築工程師工企業應掌握並實現BIM集成應用,以資金投入為主的中大型建築專案在勘察設計、施工、營運維護中,對於BIM的項目比例要達百分之九十以上。此外中國更有西南交通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四川大學等成立BIM工程研究中心進行教學、研究更與政府、企業進行合作,從此可知中國推動BIM技術的重視與企圖心,也值得持續關注與反思。

再由國內工程界談之,未來若要充分利用BIM的優勢,除了應從規劃設計階段引入BIM之外,對於工程承包商、分包商、及現場施工管理者,理應培養建置BIM模型的能力,從不同角度協助BIM模型的修正與優化,讓最終的成效更具多樣化及提升整體的產值。換言之,未來若不具備BIM技術能力,恐有影響企業競爭力之慮。因此,吾輩工程界,應朝向加強3D CAD繪圖能力與改善設備資源,藉以建置3D化的工程管理資訊,進一步達到建築工程的生命週期管理。避免設計與成本估算錯誤、及改善現今常見的變更設計。此外,就當今常見的結構設計軟體,如SAP、ETABS等,應強化結構模型轉換BIM的資訊完整度。由於業界現今存有結構模型完成,再轉換成BIM模型的作業模式,惟因軟體介面或存有不完整、或限制,因此時有結構模型的邊界條件設定,在轉換後而失真,而只能重新建置BIM模型,徒增虛工與耗時,這些困境均應深思突破之道。

因此,本報建議相關單位在發展BIM之際,可思考訂定BIM的製圖標準,以藉由標準化模式,讓業界能遵循與發展,更能節省無謂耗時與虛工,進而提升效率,拚出台灣的競爭力,是我們熱切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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