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工程弊案再度上報,涉案者包括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前北科大教授蔡仁惠及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等人,他們3人再度複製重大工程採購案「期約染指標案」模式,買通政府負責招標單位機關首長,再藉由招標過程順利擊敗其他投標者,以取得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承攬權。本案已顯示公共工程採購評選制度已到了需要全面改革的時刻,否則貪腐的莊家,如何取信於全民及國內外的投標者,更重要的是,重創政府形象與信用,更別奢談對外開放?

葉世文案除了政治上的影響外,工程界更關心專業技術面制度與人的改革,特別是公共工程採購制度的革新。雖然合宜住宅案件的評選只是採購程序其中一環,遠雄集團最終仍以價格標取勝,但從南港展覽館弊案到本案的共通點有2個;其一都是負責主其事的機關首長出了問題;其二是採購評選委員可能被收買了。問題癥結點主要係因為限制性招標的採購評選制度出了大問題,原來希望藉由客觀的評選機制,但在執行過程中,因為採購評選委員的決定方式大都採人治方式決定,造就了如今採購評選的亂象。

避免各機關首長「人治」決定採購評選委員,只須採用電腦方式決定即可,其餘諸如部分不肖評選委員球員兼裁判、排除異己的作為,工程會應以最高標準處理,藉由定期查核方式,來讓採購評選制度上軌道。至於評選費用未與標案複雜度與難易度成正比,亦是應積極優先處理的問題。

事實上,由於民不與官鬥,很多採購制度的不公不義現象並未實質反映出來,這是採購法主管機關應該正視的問題。被染指的標案常發現得標者的服務建議書是寫的最差的,卻藉由得標後去剽取未得標者的服務建議書內容,但未得標者的服務建議書係其智慧財產權,包含評選委員都不得以任何方式複製或是使用該服務建議書。此外,有些縣市主管機關任意對其未配合的廠商打極低分數都未述明理由的案例,亦時有所聞。因此,邀請產官學定期稽核這些有問題的標案,絕對是當務之急。

負責招標的機關卻以違法手段意圖偏袒送其好處的廠商,這樣的政府公信力何在?更重要的是評選出黑心廠商,往往降低公共工程品質,除全民受害外,到頭來還是工程界收拾爛攤子。人在公門的莊家們,工程界亟待您們正視採購制度的缺陷,以改革來樹立良好的政府形象與公共工程執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