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火熱的新聞事件,屏東市的公勇路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計畫」,一條長度約八百公尺的道路拓寬工程,因用地徵收需辦理拆屋,拆屋的抗爭也因為加入了地方民意代表,成為新聞事件,變成為全國注目的焦點,究竟都市發展,到底是讓人們生活的更好?還是不顧一切摧毀民眾的財產?究竟都市的「開發建設」與民眾的「居住正義」,兩者孰輕孰重?再次引起民眾對工程徵收土地問題的關注。

為此,蔡總統亦曾回應表示,此事牽涉到土地正義,但也有經濟發展的必要性,在這之間需要取得平衡,並要求地方政府持續向民眾說明。

當然,政府基於公共事業建設所需,如國防、交通、水利等公共建設,有不得不向人民徵地之理由。而民眾身為民主國家的一份子,應瞭解人民日常生活中,一定會使用一些公共財,當這些公共利益大於私人利益時,人民也必須協助政府,來提供這些公共財。這些觀念的建立,就必須讓民眾,針對這項事務,建立起的公共意識認知,也唯有如此,方能減少民眾與政府,在此事務上認知的衝突。

素來在「先有路才會富」的思維下,只要打著「建設地方」的大旗,對於交通建設計畫的提出,較易輕忽與土地徵收之相關議題,再加上缺乏民眾的參與或溝通,以致計畫一旦經過核定,就有如拿到尚方寶劍,容易忽視後續徵收過程中,其他應考慮的價值,甚至在公開說明會中,遭徵收者即使不同意,也僅能被動接受後果時,民眾或許就此走向「抗爭」這條路。

換言之,在開路規畫定案前,一般民眾,大抵都是被排除在政策決定過程之外的一群,這也是建設計劃與土地徵收造成的迫遷抗爭問題,層出不窮之癥結所在。因為缺乏民眾的參與及溝通說明,所謂建設計畫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往往就遭受質疑及爭議不斷;因此,所謂「公益性」及「必要性」,應是除了各界專家的檢驗之外,更必須廣納民眾的聲音及溝通說明,而非由政府單方面的認定而已;因為藉由公開化與透明化的評估合理性,來落實土地正義,將比事後市價徵收土地時,遭到陳抗,來得更有意義。

綜觀反對開發或徵收的原因,或許不同,但對於政府的相關建設計劃,民眾仍然是支持的,只是我們一直都以為「技術」能解決一切,在土地徵收過程中,未重視人權課題,未尊重並傾聽民眾的聲音,造成抗爭事件,重複上演,愈演愈烈。

時值政府力推前瞻基礎建設之際,有近半經費投入興建軌道工程,經立法院的調查,仍有部分交通工程建設計畫,遭修正甚至暫停之情形。探究原因,大部分都是因用地取得、民眾抗爭、...等諸多因素影響,導致計畫期程延宕,及工程總經費的調加。

因此,面對居住正義,政府應讓「法令」與「程序」更周延,讓公共建設及民眾權益都能兼顧。在進行建設計劃的擬訂、變更或土地徵收的審議過程中,讓當地住戶適時參與,傾聽他們的聲音,讓他們了解在法令上所應享有的權益,有無獲得保障。

本報認為,土地徵收不只是價格的問題,更應考量人民的財產權、生存權等,「徵收」是最後迫不得已的手段。蔡總統說,要履行土地正義,更不忽視居住正義之決心,應是政府各部門務須遵循的指標。面對當前存在的諸多問題,仍應抱持持續改善的態度,加強健全制度,並藉由落實「前瞻的土地正義思維」,循序推動台灣的前瞻基礎建設。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