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現行「危老條例」規定,若民眾在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重建,將可獲得10%的容積獎勵,然而期限即將在今年5月9日屆滿,還有許多民眾尚未申請,因此主管機關內政部乃研提相關修正草案,希望能將容積獎勵的時程再予延長。

行政院院會於3月19日,通過內政部所研提之修正草案,相較於原規定,該修正草案採納地方政府之建議,新增的「規模獎勵」門檻,大幅降低1倍。嗣後,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內政委員會於本月8日初審通過,其中「逐年遞減幅度」更再加碼(原本規劃今年屆期後,改以逐年降為5%、4%、3%、2%、1%,5年緩衝後落日;惟經朝野協商討論後,修改為屆期後,逐年降為8%、6%、4%、2%、1%,同樣5年緩衝後,到2025年5月落日);至於「規模獎勵」部分,則授權內政部另訂施行細則。而該草案在8日初審通過,出內政委員會後不久,就迅速在17日,在立法院院會完成三讀通過。由此可見,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產業亟需振興的情況下,全國上下不分藍綠,均一致希望藉由延續危老獎勵的優惠,以利危老建物的推動,以及維繫營建相關產業的動能。

為了協助民眾整合及推動危老重建,目前,各地方政府均積極推行「危老重建推動師」認證的制度,期能將推促危老重建的種子,在民間廣為散播,盼能達到遍地開花的結果。首先,由台北市政府率先委託專業的公會團體,邀請相關領域的官員、專家及業者擔任講師,藉由密集的數日課程及測驗後,就讓參訓的學員完成培訓,並獲取「推動師」的認證。其後,有部分地方政府亦跟進仿效,大致上採取同等的規格辦理,至於台北市政府,仍持續不斷地廣為授權各地民間團體辦理「危老重建推動師」認證。

根據台北市政府表示,108年度台北市本來預計培訓授證的「危老重建推動師」,約800名,但僅半年,就增加到5,000多名,時隔一年,到109年人數更暴增到9,000多名,誠可謂「遍地開花」。然而,制度設計的原意,所希望的「遍地開花」,是指「危老重建案」,而非「危老重建推動師」。

畢竟「危老重建」,是一門結合建築、規劃、結構、營造、財務、稅務、法律、溝通協調等,富有高度專業的智識領域。若對參訓的學員,未設有適當資格限制,則對於許多未曾從事營建工作的「門外漢」而言,不到一週的課程,能夠學習到的專業,實屬皮毛而已。加上「危老重建」,一般屋主大部分欠缺專業智識,而對於政府如何培訓「危老重建推動師」亦不甚明瞭。近期已傳聞,有一些打著「推動師」招牌的人士,在不少個案中,用錯誤的觀念、或計算內容,加以宣導,讓民眾產生誤解,致使案件在整合上,衍生不少困擾,甚至讓原本整合不易的案件,更為雪上加霜。

其實,在「危老重建推動師認證」創設之前,新北市政府業已就「都市更新」專業,推出「都更推動師」的認證制度;相較於「危老推動師」,新北「都更推動師」的認證,不僅在課程安排上,有針對不同資格者作出分流,且需歷經數個月的課程,以及嚴格的測驗與淘汰。根據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的統計,自103年開辦都更推動師培訓課程至107年為止,四年來,共培訓合格推動師454人,合格率僅21%,其獲得認證之門檻嚴謹,顯見一斑。

雖然,具有專業證照者,未必一定強過未具專業證照者。然而,嚴謹的訓練及測試,必然更能確保品質的提升,這應是眾所認知的鐵律。『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因此,本報建議,針對現有「危老推動師」之認證,應質量並重,設定適當的門檻,並輔以事後的評鑑或監管機制。換言之,只求四處播種,而對認證品質沒有適當的把關,這樣的制度對於危老推動而言,不僅可能會「徒勞無功」,甚至可能會造成「提油救火」的嚴重後果,誠非在官民全力「拼危老」之當下,所應有的良善施政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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