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0期 社論- 調整技服費率 此其時矣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其附表二規定公共工程設計、監造費率,自民國99年1月15日修正其附表二,略微調升設計、監造費率後,至今已逾12年未再調整。

近兩年來,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全世界各國的物價飛漲,台灣亦難置身事外。百物齊漲唯有薪水不漲,是受薪階級共同的心聲,可以反映一般。再如公共工程發包屢屢流標,必須要一再的提高預算,一般要歷經數次預算的提高,才能順利發包。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之營造工程總指數,自民國99年的98.99至民國110年的121.72,上漲22.73%,而營造工程勞務類指數,自民國99年的93.61至今年9月平均值已達117.02,上漲23.41%。

一般而言,公共工程有生產過程時期長,工程施工期間存有不可預知的經營變數風險,易受政策、景氣、物價波動及通貨膨脹等經濟變動因素影響,國內的公共工程幾乎沒有不延期完工的。因此依契約條件及成本受工期影響所承受之風險甚高。分析國內顧問公司的弱勢,有以下幾點:1、廠商規模多屬中小型。2、廠商承擔風險能力不足。3、專業能力相較於外國廠商普遍有不足的情形。4、經營管理能力不足。5、民間R&D投入不足。6、基礎研究根基薄弱。7、國內市場規模小。8、技術開發能力不足。9、黑金特權介入部分工程。

以上困境,政府心知肚明,但是政府幾乎沒有任何輔導措施。其主要原因是我國刑法有一條圖利罪,是壓制公務員不敢大刀闊斧輔導技術服務業的主要因素。類似於民意代表之「關說」與「關心」模糊空間的困境,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因難以區分「便民」與「圖利」的界線,而不敢勇於任事,使得行政效率無法提昇,造成國家整體競爭力的障礙。

工程技術服務業者非如營造業有預付款制度,通常不易藉由契約向銀行貸款。而設計、監造費係按工程進度付款,如果遇到工程延宕(營造工程常常發生),公司的各項支出又不能積欠。因此經營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必須準備一筆龐大的資金應付各項不可預料的支出。再要求其投入R&D,甚至技術開發,戛戛乎其難哉!因此,技服費率低落屬惡性循環,經營財務困境再造成設計監造品質不佳,是政府必須重視的嚴肅問題。

工程會在今年8月22日預告「政府採購法之查核金額、公告金額及中央機關小額採購金額」修正草案,公告金額從100萬元調高至150萬元,小額採購金額從10萬元調高至15萬元,調整幅度達50%,此為順應實況的合理作為。唯獨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亦遭逢新冠肺炎疫情、物價飛漲及缺工缺料之影響,但並未獲政府重視,造成工程技術服務業捉襟見肘甚至倒閉及萎縮,再導致技術人才流失,將妨害國家建設之推動。參考營造工程勞務類指數之調整幅度,本報鄭重呼籲各類技術服務費率至少調高20%,應是符合公平正義及合理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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