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23期 社論-與時俱進檢討及落實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高雄氣爆在一夜之間造成許多人員的傷亡及財產損失,悲傷哀悼之餘,連帶也炸醒了我們對於地下埋設管線安全性的檢討。在這車水馬龍、商旅繁忙的城市裡,地底下埋藏的管線世界又是什麼樣的光景?或許就是因為我們日常生活中都看不到這些地底的管線世界,所以對其錯綜複雜的存在於地下毫無警覺,這一炸的同時,也炸出了全國人民對於潛藏地下管線的危機意識。

高雄一直以來作為台灣重工業的重心,舉凡中國石油公司、台灣機械公司、中國鋼鐵公司、中國造船公司、大林火力發電廠等皆在高雄設廠,故無可避免有輸送各種化學物質之需求。然而,化學物質於可控制的狀態下或可認為安全,但其亦可能會造成偌大危險,在輸送的過程中,我們是不是已經讓這些危險因子埋藏在人口高度密集的住宅區?

如果按照都市計畫法關於土地使用分區之規定,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可分為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等使用分區,並視各類型城市的實際情形及未來發展需要,於某一使用分區下再劃分為若干種細分之使用區。此次發生氣爆的二聖路、凱旋三路及三多一路的範圍內,多數土地之使用分區均劃定為住宅區使用,然而依據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十五條之規定,住宅區不得有毒性化學物質之設施。是以,自高雄氣爆事件即清楚反映出國內對於都市計畫法所訂定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鬆散。

土地使用分區之劃定,是由各縣市政府依據地區整體發展目標、經濟發展狀況、環境維護目標、人口發展趨勢等綜合評估訂定。落實都市計畫之土地使用分區,將可有效提昇城鄉風貌,避免公害發生,減輕土地使用之衝突性及確保都市有秩序的發展。但若檢討我國土地使用分區制度即可發現,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對於使用分區之容許使用項目與使用分區之精神不符,舉例而言,該細則第十八條就乙種工業區之規定,仍存在旅館設施、服務業、餐飲業等不合於乙種工業區劃定目的之設施。其次,我國對於都市計畫之修改,大部分仍採用個案變更之方式,較少透過通盤檢討變更使用,導致都市之實際發展與規劃方向產生相當大的出入。再者,基於因地制宜之關係,交由地方縣市政府自行規劃結果,即產生各地區標準不一的現象。

在全面性檢討高雄氣爆發生原因及究責的同時,我們應該也要重新認知都市環境問題,徹底檢討都市計畫法中對於土地使用分區之管制,將各類型的使用分區清楚區分,並嚴格落實使用分區之管制,如此方可一勞永逸地避免未來在人口稠密的「住宅區」內,埋藏著危險的「工業管線」,避免再次讓無法容忍的憾事發生。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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