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7期 社論 - 強化「居」安思危,建立地震全民防災意識

台灣因處環太平洋地震帶,地震活動相當頻繁。科技部結合國震中心綜合估算 ,以33條斷層及地震發生資料,綜合推估未來50年,台灣不同地區發生震度7以上「烈震」機率,結果顯示花東地區,西半部苗栗、中彰投、雲嘉南等地,發生危害的機率較高。地震是我們居住在這塊土地人民之宿命,我們必須面對它並接受它;因此,如何強化「居」安思危,建立地震全民防災意識,非常重要。

同樣位在環太平洋地震帶的日本,因隨時受到地震、海嘯以及火山的威脅,1923年9月1日,日本關東地區發生規模8.0的大地震,死傷慘重;遂於1960年訂定9月1日為日本的防災日,每年之9月1日,就會辦理全民與企業一同進行防災演練,因此造就日本很好的防災技術。

正因日本重視防救災演練,在1995年日本阪神地震時,完全派上用場。當時超過7成的救援,是在政府單位到達之前便已完成,「自助:互助:公助」比例是7:2:1。因此,日本政府中央防災會議,進一步在2006年4月21日,通過「推動減輕災害被害的國民運動基本方針」,上述方針指出,減輕天然災害的災情,不只是政府部門的工作,更重要是全體國民與社區的責任。

從民國88年921震災,到91年331震災,乃至最近0206高雄美濃震災,事實證明:以現在的科技仍難精準預測地震之來臨,大自然力量的浩大,實非人定勝天。因此身為工程人的職責,就是要從「天」給我們的試煉中,學習改進,成就居住建築結構安全環境與完善防救災措施。建築物會不會倒,不是看地震規模,而是看各地震度、建築物耐震度以及施工品質之綜合影響,故如何做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耐震標準,是一個設計者及施工者,應重視的基本問題。其中大震不倒,是兼顧大震來臨時有逃生時間,及工程成本造價之折衷作法。

我國災變管理區分四個階段,即減災(Mitigation)、整備(Preparedness)、應變(Response)及復原(Recovery),本報認為以災前減災最為重要。目前台灣老舊建築物將近75萬棟,可能耐不住地震五級強度。如何強化老舊建築物補強,於此次高雄美濃震災讓政府及民間重視,這是災前減災重要一環,且從此次高雄美濃震災調查可知,經過補強之學校建築物,大都是可以充分的發揮抗震能力的。

此次高雄美濃震災維冠金龍大樓傷亡嚴重,震出建管制度問題,本報呼籲政府,未來興建的建築物,應改善現有形式審查之建管體制,改為較積極之實質管理制度﹔建築法必須勘驗項目,是三級品管最後一道防線,政府應比照日本,把建築之安全視為國家責任,將建築法修法,擴大建管人員編制,確實負起勘驗責任;結構設計部分,則應全面辦理實質審查;對於監造制度之改革,建議將建築法修法於建造執照取得後申報開工前,應繳交監造服務費給政府,由政府再委託專業技師辦理監造;監督一級營造廠負責人及工地主任,確實辦理品管監督,以及主任技師應落實督察施工及品管責任,把公共工程之三級品管制度,確實運用到民間工程,以維護民眾生命與財產的安全。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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