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中國汶川突然發生規模8.0強烈地震,造成數萬人遇難,數十萬人受傷,數百萬人痛失家園的慘劇。其致因眾說紛紜,但以研究青藏高原的法國學者Paul Tapponnier指出乃青藏高原板塊往東和往北擴張的結果及日本學者池田安隆指出是青藏高原推著四川盆地形成逆斷層帶後,板塊運動結果的「天然因素」最引人注目。另科學家發現,震源汶川縣位於青藏高原板塊和四川盆地板塊交界處附近,因地球暖化之「人為因素」造成冰融現象,使青藏高原板塊運動因而活躍有關係之說法,也引人好奇。

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與火山帶上,此地震帶(火山帶)已經存在一億多年,除非環太平洋隱沒帶停止活動,否則地震會隨著台灣島成長而繼續發生。據資料顯示,上世紀台灣島上共發生9次規模大於7的地震,雖然地震目前尚無法預測,但是本世紀台灣是否還會面臨如此規模的大地震,答案是肯定的。復以因人類的自作孽而使地球暖化日趨嚴重,將使台灣面臨大地震侵害的機率,雪上加霜。

台灣地區地震災情慘重,歷歷在目,回顧1999年921集集大地震過後,產官學研各界競相辦理地震災害防救相關研討會,電子及平面等媒體也惟災情是報;雖然在「反應過度,遺忘快速」的特殊社會風情下,沒多久又恢復平靜,少再關注,已非正常;而今512中國汶川大地震教訓,卻不見在台灣各界引起廣泛討論,其與我何干的現象,令人憂心!

事實上,必須先有完備的防救措施因應,才能將地震災害降至最低。如何作先期的震災預防工作,大體上可分為兩個面向,其一是「教育宣導」,讓民眾有完整清晰的防災救災觀念,在地震來臨前知所預防,地震當時或震後能夠自救救人。另一是「立法規範」,防範因人為因素在災害中造成更大的傷亡。

台灣目前雖非京都議定書簽署國,但在減緩地球暖化任務上不能缺席,減炭措施除了口號外,在衝擊工業發展最小化原則下,允有完善法規予以規範。尤其地震傷亡中絕大部分是因建築物倒塌所造成,而建築物結構是否能夠在強震中不嚴重毀損,與法令以及制度有關。通常處於地震帶的先進國家,都會視該區域可能產生最大地震規模(由歷史地震或古地震研究來估算)訂定建築物的耐震安全標準,並規範鄰近活動斷層多少範圍以內不可建築、建築物耐震強度與建築型式,可惜台灣目前對於鄰近活動斷層的建築開發行為,尚乏「完備」的法令規範。921地震之後,台灣全面修訂之建築物耐震安全標準,是否恰當以及行政監督是否徹底執行,仍待考驗。

欣聞台灣工程界紛紛主動組團赴汶川災區勘災,不管其目的為何?籲請別忘了『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務必將勘災結果化為台灣地震防救不可少的措施-「教育宣導」與「立法規範」重要參據,並由政府相關機關領銜,與產學研各界再度聯手,徹底執行,積極落實,庶可減低台灣地震災害與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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