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國考工程類科 掄才制度之精進與隱憂

考選部近日表示,由於公務人員考試「土木工程類科」錄取人員,負責國家建設工程,涉及重大之公共利益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將首創「國家考試土木工程相關類科教考訓用精進平台」,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舉行第一場精進平台會議,該會議中除了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政府相關單位,還邀集設有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的公(私)立大學、土木工程相關類科之用人機關、公會、學會等團體共同參與。筆者認為,政府提出有助改善國考工程類科掄才制度、並開放業界專家學者一同商議,是值得讚許之事,但實際任職會面臨到的問題,很難藉由精進教考訓用制度,完全改善面臨的困擾。

過去國內媒體報導曾指出,我國國家考試中,以土木工程職系,每年需用的名額最多,也有發生面臨錄取不足額情形,但僅從錄取率的數據作分析,是難以完全客觀地評論一個公職職系的優劣,而其離職率,也是值得關注的指標。對於公職工作的選擇,常以能否準時上下班、離家遠近、事務繁忙程度、職缺屬性、職場環境、家庭照顧等因素作考量,而職缺本身的開缺頻繁程度,也都會影響錄取人員的就職意願。目前國考公職職系中,「相對錄取率高」的職系類科,就是「土木工程」。

而土木工程職系職缺開缺的多寡,以及錄取率高、離職率也不低的原因,是因土木工程是產業經濟的火車頭?還是因應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而擴大內需,讓土木人變成搶手貨?此外,公務官僚體制的保守觀念,也會是人才流失的主因,就算透過考選制度的轉調年限留住,但留得住人,卻留不住心,對於原職不滿意的人,還是會再透過考試或是離職,另謀高就。

真正要改善的問題,還是公部門行政機關對於工程人員專業性的發展空間,土木工程科系平時在學的教育養成,著重計算力學及施工方法、結構安全等技術,面對公部門工程單位,就是法規、契約與一堆採購履約爭議纏訟。曾任考選部部長的學者董保城教授,曾提出土木工程技術人員為何不願意進入公部門的短評,文中提到在人才考選源頭上彈性進用人員,協助清除土木工程職場障礙,研議為政府技術部門增設法務人員,如能在土木工程或建築工程等工程類科,加入具有律師或有政府採購、工程履約爭議等實務經驗的專業人員,讓法律專業人員與技術專業人員共同工作,善用其工程法制專業與經驗,事前預防爭議,而非僅在事後處理訴訟,應有助於提升優秀工程技術人員報考及進入公職的意願。讓機關內的工程人才,有餘裕的時間,做工程設計審核及監造品管查核的業務,發揮推動執行及管控應有作為。

土木人,不是考試機器,也不會成為考選部實驗教考訓用制度的白老鼠,我們是國家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推手,亦是施工品質、施工安全的把關者。回歸根本上的問題,並不是考試制度要再做過多績效考評式的考試科目改革,要面對的問題,應著手從公部門基層所面臨到的窘境,去探討並提出解決方案。

目前國內已有許多學校的土木類工程系所,引進業界實務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與專業技師在學校任教,以確保能達到產學合一、技術傳承的效益,也有於公部門工程單位、司法單位任職的官員,受邀至系所舉辦的經驗講座,分享任職單位所負責的業務與實務案例的心得,讓未來有意往公部門或是業界發展的在學生,能提前做好職涯規劃及職能提升的準備。

前述教考訓用精進平台會議,筆者認為是一個好的開始,也希望後續工程主管機關,能夠於會議中提出對應方案,期能由中央主管機關引導地方執行單位,從內部落實改革措施,留住為國家建設苦心奮鬥的優秀公職人才。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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