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最近世界各地超過7級以上的地震頻傳,除在各地造成巨大災害外,也使身處於地震帶的台灣有點膽戰心驚。但是幾篇報導,讓人對政府後續可能的做為,有點摸不著頭緒。

一、 報載(1):社會住宅畫大餅,10年要蓋8萬戶。文內說明「……由政府以分期釋出國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方式(如70年或99年)提供興建社會住宅,預定於100年6月規劃完畢,該年年底動工…」。並又說明「申請入住型態可分為兩種:一是按月繳交月租,適合財力有限者;二是一次買斷70年或99年的 房屋使用權…」。同時的另外一篇報載主題:「百年社會住宅,就要小帝寶」。

這幾篇報導中說到房價及社會福利如何配合的問題,但報導一再提及百年住 宅,就使人感到奇怪,因為他們忘記了一件重要事實:台灣有那個完工房屋之屋齡達百年?那一個公共建築或民間建案敢保證他們房屋的品質符合優良的房屋的需求(2)?無論是公共工程或民間建商推出的極大部份鋼筋混凝土房屋(以下簡稱RC房屋),其屋齡常常只有短短50餘年,最多只有6、70年。不少房屋完工不久便龜裂、滲漏亦復不少,不知道這些房屋的屋齡若干?如何和百年房屋連結?

二、 最近的另一篇報導(3):「防震 75萬棟老屋耐不住5級」…。其間營建署副署長許文龍說明:目前全台30年以上老屋約有75萬棟300戶萬(4),都不到耐震度5級的標準。希望透過都市更新的方式,改善老屋安全…。

另一篇:儘管政府早已推出『耐震標章』認證機制,但8年來才發出8件…。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長何明錦表示:耐震標章全程監控比建築法規要求的更嚴格…」。由以上報導可以知道房屋在結構安全、堅固、耐久及其他方面(如2所述),至少還有幾個問題需再檢討:

1.筆者數十年常常到工地勘查以來,很少看到房屋能有優良的品質,不知道耐震標章認證機制在設計、施工水準將耐震度提昇到第幾級?耐久方面的訴求?以及水電設施等的設計與這些工作的施工品質達到什麼地步與境界?從另一方面看,8年來只發出8件(且部份為公共工程)耐震標章,明顯可見:「絕大部份的」建商對拔「微利」(尤其相對於最近飆漲的房價)以利工程品質的事,是不為的(或他們滿足於目前的品質?-如下述)。而從耐震標章認證機制一事,顯示政府對建商推出的房屋及公共工程的品質「還不夠好」應該也了解,亦應該知道其原因是因為建案沒有第3者稽核及不少政府自辦的工程與民間建案,因施工仍有盲點一直未改善所致,因此,建議政府一定要儘速改正以上2項缺點-實施第3者稽核、改正尚存的施工缺點(有時不禁懷疑這些「民間」工程的監造單位(建築師)在幹什麼呢?)

2.如上述:不知耐震標章認證機制有無在合約內註明「經過認證的房屋使房屋結構能抵抗幾級地震(在設計的震度內無損、無傷?不倒)?屋齡(在設計的震度內依估算)能達到(或超過)百年?

3.而「建築物結構」及「營建管理」等均應為土木技師之執業範圍,但不知道政府是以何種立場做「耐震標章」的認證事宜?

4.不知道耐震標章認證要最後目標為何?或房屋品質優良之後,會將實施成果進一步推廣,並配合要求建築師在監造時能達成(或超越)耐震標章的水準,或確實實施第3者稽核的制度,使以後房屋品質都能達到(甚至超越)耐震標章或符合品質優良房屋(2)需求的水準。

三、 對於房屋達到耐震標章的水準,筆者無緣見識,不知其中奧妙。但為達成品質優良房屋,過去數年來一般建商材料方面進步較大(但仍不足),施工技術的品質方面則仍有很大之改善空間,茲分述如下。

3.1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某位技師會員曾告知筆者:「新北市政府在921後有由公會輪派技師會同市府派員抽查民間建案之第3者稽核」的機制(5)。並說他們公司被抽中稽核的案件都得到優良的評鑑結果。」,但其並未說明筆者以往所述RC房屋之「不打石」、鋼筋不貼模及在樓梯平台上、下轉折處鋼筋必須交叉的做法等,因為鋼筋工等不願配合,因此,這些要求他們公司都做不到,言後卻又加強一次他們公司的建築大多獲得優良的評鑑結果。筆者也只有搖頭苦笑,這種情況,合理的懷疑-這些評鑑優良建築的品質可謂「金玉其外,敗絮其中」的代表,即是結構施工不佳,但缺失最後均由裝修工遮蓋了。

筆者合理的懷疑,部分建商老闆們以為只要嘴巴說:「公司要提昇施工品質」,不必做任何準備,施工的品質便能提昇。那不可能的。尤其是一些根深柢固的錯誤施工習慣要想改正,公司勢必要做相當的努力才能達成,不能隨便一句「… 鋼筋工等不願配合…」,便敷衍了事,公司要瞭解情況,並設法解決。

日本前田建設公司(6)為了挑戰戴明獎,從1980開始引進TQC(7)後,歷經19年終於在1989年11月才獲得戴明實施獎的殊榮。台灣的營建業雖然不是想要取得戴明獎,但是想要獲得優良品質的目標,對每一項缺失至少必須做一些「正確」的準備作業(工作)與努力,才能改正含小包在內的「族群們」的舊有錯誤或不良習性,並對優良施工品質能有所助益。

3.2現在梁、柱(含鋼筋)的施工情況

由於新規範實施後,鋼筋使用量普偏較以前多,尤其是韌性結構,施工比以前更繁雜。但以前事先會準備周詳、並且注意每個細節的方式,繪製周全正確的施工圖與製作施工計畫等來規劃、安排,品質自然會提高。以下簡述梁、柱(含鋼筋)目前之施工現況:

目前梁、柱鋼筋施工,幾乎不會注意立柱筋時的垂直度,柱箍筋四周也不會先放墊塊,如照片1、2,而且只要目視便可以清楚看得出柱筋已經歪斜及上端鬆散(以前更嚴重如照片3)。但是沒有人會注意及改正,通常會繼續後續進度。立柱模、水電、封柱模(此時封柱模也很少工地會以正確的方法校正垂直度),緊接著就進行梁底模、樓板模及梁鋼筋的組模。此時,只想把梁所有鋼筋依設計圖先放進梁模內(不會注意柱、梁主筋的空間互相干擾及梁主筋之間距、肋筋保護層厚度、深梁底層主筋有沒有绑紮在肋筋底部鋼筋上等問題)。大多等到要澆灌混凝土前1、2天才會想要改正,但已來不及了。原因如前述:規範新規定鋼筋比以前更多,綁紮後修改更不易,同時工程師不會注意這問題,亦未先繪製施工圖。而且監造單位均未事先提出或提醒施工單位,此時才想要有

正確的修正,那真比登天還難。有時無法在保護層厚度不足的位置擠進一混凝土墊塊,於是免不了鋼筋保護層厚度不足甚或貼模及底層主筋只是放置在梁底而已(灌漿時會漂浮移動)-尤其是深梁。

這些情況正是前述技師先進所謂「做不到」的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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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建議之正確做法

管理作業擬訂的每一個步驟都要以追根究底、以抽絲剝繭的方式找出每一個問題,然後再找出正確的解決辦法,做成標準作業流程(SOP),本文係依註(8)一文未說明的部份作補充(9),簡單說明如下:

(1)施工技術方面

如前3.2節所述,柱筋歪斜、偏心(導致鋼筋保護層厚度不足),其原因與施工中不重視柱筋垂直度校核及柱、梁放樣位置不準確有關。解決方法建議:首先必須依註(8)一文所述方式,將梁、柱…等依磁磚計畫定出之結構體的尺寸、方位圖後(如圖1,但如有改變需設計單位核可),將梁、柱、牆、窗、開口等放樣施工圖製作完成,現場並採用可以消除誤差及累積誤差的放樣方法,將這些結構體位置放樣於樓板上。然後將設計圖說內梁、柱、牆等各結構體使用鋼筋直徑、數量,依規範規定:如鋼筋保護層、鋼筋間距、彎鉤等依比例放入前述結構體內。其間有幾個原則:

a.柱筋由下面樓層直通頂樓,除非柱斷面或柱筋縮小。如圖2

b.因此,梁筋有必要配合避開柱主筋,如圖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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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營建業管理部份注意事項舉例:

a.實施教育訓練:以上的標準作業流程(SOP)、施工及品質計畫(磁磚計畫、放樣施工圖(8)等,由公司的相關部門-例如技術部或工務部製作),製作完成後,透過公司定期的制式教育訓練(或工地的收工會議)中,教育公司(有關)員工及工程師等,讓(全公司)每人都能瞭解正確的做法。

b.工程發包作業需注意事項:全公司人員知道正確的做法後,依總進度表中的前置作業時程表,在適當的時間由工地負責的工程師提出採購發包申請書,在申請書中除了制式必須注意事項外,也必須將以上的施工法、細節詳細說明(受邀小包才能真正瞭解做法,報價標準才會一致),公司同意後再發包,同時找考評優良的小包報價。發包完畢需注意要將以上施工方式須併入合約中。

非常重要的事:絕對不可只要求「便宜」甚或在缺工時或單價不好時,用半騙的方式只求小包會進場施工就好了。這種情形下,很難要求小包要有優良的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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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施工前需注意事項:公司發包後將合約轉給工地執行,在施工前適當時間,由工地負責人或工程師召集「有關」小包開「開工前會議」,除了各項注意事項外,以上特殊要求或做法,一定要再確認一次,做成紀錄,當然其他制式品管作業,仍需依進度執行。

d.施工時需注意事項:開始施工初期,工地負責人或工程師應勤於校核,不能讓工地做錯到一個階段後,才要求更正,否則將會事倍功半,而且極可能改得「不乾不淨」留下後遺症。一定要在先求正確再求品質優良才可。

e.小包考評:一定要建立考評制度,小包考評可就工期控制(或出工數)、品質、工作人員水準、安衛、財務狀況…等幾項做考評。做成標準,並說明各標準的優待(如下一個工程優先錄用)及處罰(永不錄用)措施。

當然,對於公司員工>執行情況-施工品質、進度、成本等的掌控,公司也應該有考核辦法。

結語

本文主要表達的三件事。

1.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一定要有適當的努力,努力的項目一定要有正確的方法才會有效。這所謂的正確的方法,至少要包括「正確的」施工方法及 SOP,另外一定要有適當的管理辦法,其範圍包括管理人員、工地主管及所有工程師、相關承包小包等。

2.如前述(1)政府官員自己不瞭解情況時,不應該誤導民眾。台灣明明很少有建築物屋齡超過百年,就算有「耐震標章」的認證,那也是只有在耐震方面可以達到某一個標準而已。另外對管理方面缺失,應速改正。

3.一直有一個願望,希望政府擬訂的制度無懈可擊,營建商蓋出在「當時」品質真正優良的房屋(2)。另外,由於房屋會逐年「老化」結構強度也會逐漸降低。今年能抵抗6級強震,不代表幾年後功能也一樣。因此除了耐震強度外,耐久性也是重要的。將以上施工過程及結果登錄在房屋身分證,並推測未來一段時日後房屋能抵抗的震度,使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隨時能概略知道房屋在當時(年)的結構情況,結合地震預警(報)系統(於簡訊中告知各 地「於幾秒後來襲的地震震度有多大」等,除了平時便能規劃一些趨吉避凶的方法;室內避難地點(要特別堅固);逃避路線,緊急時,才不會慌亂。也比較知道「房屋能否抵抗本次地震的破壞」。以上這些提昇品質的做為,增加的建築直接成本極為有限,收效卻最大,政府早就需要改正了,加上在營建業者服務的技師先進多用點心,配合實施第三者稽核(10),使目標早日達成。

註:
1. ,聯合報A3版,99年12月14日。
2.曾文忠,回顧921,再看台灣房屋建築品質,99年10月23日,技師報第724期。
該文對什麼是「品質優良的房屋」及民間建案:什麼是真正品管作業良好的房屋,有簡單說明(或「建議」)。市場上很多廣告常會用模糊用語來混淆為品質優良的產品:如耐震:所有新屋本來就要達到以耐震標準,只是要耐幾級震度?要清楚說明並應納入保固合約。最近更有「3級檢驗」-實在看不懂那是什麼?和「3級品管」應該大不同吧!…廣告上亂七八糟、欺騙的用語太多了。
3. 聯合報A6版,100年3月18日。
4.如考慮較早完成、新規範實施後但施工不良及完工後房屋強度下降、統計時遺漏數量及地震後受損尚未倒塌等,實際應該遠超過報導數量的「75萬棟300萬戶」。
5.因為一直沒有第3者稽核的消息,故筆者對此存疑。
6.前田顯治,營建業全面品管實戰,台正企業管理顧問(股)公司1998年2月出版。
7.TQC:全面品管階段(Total Quality Control),費經寶(Armand Feigenbaum),企業體的各個部門都應對品質要有一定的認識,使產品能獲得顧客完全滿意。當時(1980年)以後至今,進入實行全面品質組織(Total Quality Organization wide)及全面品質管制(Total Quality Management)-此為ISO前身。
8.曾文忠,營建業落實整合式管理以提昇施工品質簡介-以RC房屋為例,2006年12月、2007年3月技師月刊第43、44期,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發行。本文說明:整合式管理,如何正確及精準的施工。
9.筆者經營營造業後期才發現此問題-柱主筋綁紮時,上端四面八方散開及歪斜也是導致鋼筋保護層厚度不足之原因。並在當時已做改正。
10.蔡榮根技師、蔡志揚律師,建築結構安全與市場機制,技師報第648期。蔡志揚律師,台中夜店大火、可否國賠錢,技師報第749期。兩篇短文均說明:發生災變、事故後,政府只想將責任推給設計者或生產者自己負責,從不會想到從根本改造-落實實施第3者稽核,並由稽核者負起適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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