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交維設施布設:交通維持及安全管制措施應充分考量地區環境、路網及用路人特性,利用交維設施,布設適當之線形,以引導車輛及行人並保障施工人員的安全。惟不同性質道路工程施工,其對交通維持設施要求也有所不同,仍需依工程特性、道路現況及驗收查驗項目酌予調整,以符實需。如高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設施布設例(圖1),一般公路驗收現場查驗作業(如鑽心取樣試驗),交通管制設施則可簡化布設(圖2)。

7.交通管制人員:針對道路交通繁忙、複雜、交叉路口等,廠商應指派有指揮勤務經驗人員,驗收過程配合現場查驗作業進行交通管制,以維持來往車輛、行人之安全與通暢。指揮勤務有被撞之虞時,應於前方適當距離設置電動旗手加強警示,防止車輛突入等災害事故發生。

8.人員教育訓練:主辦機關應定期對驗收人員進行教育訓練,使人員熟悉道路工程驗收作業程序及交通維持管制相關規定。對廠商應辦理施工前之交通管制設施講習及施工安全衛生告知,宣導道路工程施工期間之交通維持規定與安全注意事項。

結語

 「工程驗收雖重要,人命安全價更高。」道路工程驗收現場查驗過程,難免對交通有所影響或造成用路人不便;交通維持與安全管制上疏失,更可能對人車造成重大損害。總而言之,道路工程驗收現場查驗作業視同施工作業,主辦機關應要求廠商做好驗收過程之交通維持與安全管制措施,以維護人員及行車安全,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

  

  814-8-1

圖1  高速公路施工交通管制設施布設例  

814-8-2

圖2  一般公路驗收現場查驗交通管制設施布設例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