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程說明

高雄鐵路地下化系列工程中,左營區大中二路係以高架橋型式跨越鐵路,因臺鐵永久軌引道與大中路快速道路匝道F框架式橋墩衝突,為確保地下化順利切換,爰辦理大中陸橋托底換柱施工,採構築新墩柱連接既有帽梁,再以鏈鋸切除衝突構造物。本工程在UK397+879出土引道段、與大中路快速道路匝道F之框架式橋墩PF01毗臨臺鐵側橋柱,相互衝突,單元結構型式為兩跨連續箱型梁、曲率半徑120M,跨距配置為45.205M與52M,橋面寬度5.6M,如圖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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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大中路快速道路高架橋現況說明

貳、施工規劃

大中陸橋上部結構,是由兩支RC墩柱及帽樑支撐鋼箱型樑,上覆橋面版所構成,下部結構均為基樁基礎,由LxWxD=25.5x6.75x3M基礎版承載,橋墩為雙支直徑3M圓型鋼筋混凝柱及預力帽梁構成,墩基共有14支基樁,支承橋樑載重。本工程UK397+879M(翠華路與大中路之交叉路口),因東側原有PFO1墩柱結構與新設臺鐵引道工程路線牴觸,為使引道順利施工,遂計劃於PF01與PF35間增建墩柱1支,完成新單柱橋墩後,將原有墩柱鏈鋸切除。工期四個月,其步驟如圖2所示,說明如后。

一、機車道及洲仔洋圳改道,整地降挖至原基礎頂部下一公尺處。

二、既有基礎植筋、混凝土打毛處理→增築基礎版及新墩柱→設置暫撐架及相關監測儀器。

1.新柱基礎版澆置強度280kg/cm2,單柱分為四次澆置(每次澆置高度2.5M、混凝土強度350kg/cm2),最後一層採無收縮水泥砂漿澆置15cm。

2.鋼構托架採BH 730x360x25x45,錨定於新設墩柱。

三、設置暫撐架,千斤頂頂升→帽樑植筋後與柱筋搭接→澆置混凝土→採用無收縮水泥砂漿澆置H=15cm。

1.千斤頂進場前需校正,並提送經核可之試驗單位,開立托底前十四天內完成壓力錶及千斤頂組合之校正資料。

2.設置六組110噸千斤頂,千斤頂裝設於墩柱上部(同步安裝監測儀器),架設鋼支撐與帽樑固定,型鋼支撐如同托架,可獨立支承橋體荷重。

3.應力轉移過程中,先將千斤頂施予55T預壓,因原墩柱切割時,應力仍由原樁帽承受,可避免鋼架直接受力撓度變形過大;同時配合監控系統,觀察實際負載,有效管控橋面及墩柱變位。

4.量測變位並與初始值核對,得各階段相對變位,系統即時傳送荷重數據及結構體變位,整合相關資料,以管控整個轉載過程。每階段繼續加載條件為:15分鐘內之相對變位量不超過0.05mm;1小時內相對變位量不超過0.25mm;未符合上述二條件時,需經2小時後再進行下一階段加載。

四、 無收縮水泥砂漿達齡期強度後,拆除暫撐架→切除原橋墩及部分帽樑→拆除暫撐架。

1.為降低機械破除產生之振動,影響原橋面上部結構,於橋柱與基礎交界處,先以鏈鋸切割分離。

2.應力自型鋼支撐轉移至新設橋墩時,加載至荷重100%後需維持24小時,相對變位量每15分鐘不超過0.05mm、或繼續荷載至40小時變位量不再改變,再將千斤頂鎖定。

3.施壓完成後,加壓設備暫不撤離,保留至墩柱切除後作下一步加減壓修正。

4.載重甫轉移新設橋墩期間,靜載重變形(包括墩柱切除過程及其他因素等),均由千斤頂作吸收或調整(使帽樑、上部結構不會發生沉陷或上拱),調整標的為初始值 ± 5 mm範圍內。

5.托抵換柱切割過程,於作業區外30公尺作管制區,禁止人員、車輛進出穿越,避免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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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施工規劃示意圖

施工注意事項(托底工法施工前後對照,如照片1)

一、 避免載重轉移過程,因過度施壓造成原墩柱發生拉應力,施予預壓值時,需參考靜載重作業標準來操作頂昇作業。

二、 載重轉移過程,千斤頂預力管理值採變位管控,以橋墩設置之變位計及傾斜儀測讀初值,載重轉移過程進行同步監控。

三、 支承轉換採DS-WS15鑽石鏈鋸分段切割,至少2組切割人員,由東側應力較小帽樑切除,並配合吊具(25噸吊車,鍊條吊勾),將舊樑及墩柱以公尺為單位,逐段拆除。

四、 為降低機械破除所產生之振動影響,原橋面上部結構,於橋柱與基礎交界處,以鏈鋸先行切割分離。

五、 載重轉移到新設墩柱,需使型鋼支撐解壓歸零,分段減壓(每階段減壓20T),至全部載重轉回至原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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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 托底工法施工前、後對照

參、施工監測

完善之監測系統可協助異常狀況之預警,故於施工前,即協助承商以教育訓練方式,建立施工人員正確之安全監測觀念與應變措施,並藉由妥善規劃之監測設備、正確之判讀與應變,充分掌握現場狀況與危機處理。大中路高架橋屬左營地區重要交通動線,為維持正常交通效能,本案採托底換柱工法施工,期將臺鐵隧道施工影響降至最低,施工過程為避免影響既有交通,配置監測儀器以利施工管控。

監測系統設置目的包括

一、 驗證設計之適合性,包括所選用的設計模式和參數監測系統,為計測應力轉載過程,荷重變化及結構變位,資料擷取同步傳送至監控室,判讀數據作為控制油壓系統加、減載依據。

二、 施工中預警,降低施工風險,確保安全監測各組千斤頂油壓值,以調整帽樑之傾斜角變量,讀數紀錄和沉陷資料需即時傳送,如於工作過程中,遇既有結構物錯位,應即停止工作,向工程司報告並獲得同意後,進行補救。

三、 設計回饋,提升工程技術水準

施工監測主要協助托底工法安全管理及設計回饋檢討,故應設定安全管制值,並以該值訂定警戒值及行動值,以為安全管理之基準。

四、 以監測方法配合設計或修正施工程序之依據

本案施工,設置沉陷計、應變計、傾斜儀等項目,為首要之配置需求,於設計安全管理(SPM)階段,進行詳細配置規劃及安全管制訂定。

為確保施工安全,利於施工控制及隨時掌握高架橋、地下道情況,施工過程中施予監測,依施工條件之特性,將設置人工及自動監測系統,包括反光菱鏡,傾斜儀、桿式沉陷計、水平傾度儀、應變計、沉陷點等,以隨時掌握結構物行為,監測系統佈設如照片2、照片3所示。為安全考量,將於支承轉換前PF01、PF35帽樑上,裝設自動化傾斜儀各2處(對應於下方新設RC柱位),並沿大中路高架橋面護欄旁,設置桿式沉陷計,記錄支承轉換前、中、後,觀側大中路高架橋變化;另於支承轉換時安排監視人員,設置無線對講機,以便通報橋下施工第一時間進行橋上車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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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 監測儀器設置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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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3 監測儀器設置圖(2/2)

肆、施工階段節能減碳作為

因應全球暖化、氣候變遷及能源短缺,節能減碳已成為全球共識。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甫於97年10月,完成「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政策白皮書」,期能大力推動永續公共工程的理念,融入到工程全生命週期的每一階段,故本工程檢討各分項施工作業可行的節能減碳具體作法,如表1所列。

表1 施工階段節能減碳作為

項次

要項

具體做法

1

營建剩餘土石方再利用

協助新設基礎版餘土載運至缺土機關,避免國土資源浪費

2

工址現地減廢

協助承商進行場地規劃,避免二次搬運,浪費油料及製造揚塵機會

3

材料妥善管理減少浪費

以大宗材料鋼筋為例,勸導採用定尺鋼筋,避免現地進行大量裁切動作,減少下腳料產生

4

施工方式節能減碳評估

輔導承商採用系統模版以減少翻模次數,縮短工期。

5

環境保護措施

擬定「施工前環境監測計畫」,將施工前之空氣品質、噪音震動、地下水等環境背景資料建檔,以作為未來施工期間之監測資料比對

6

噪音振動防制

在鄰近住宅鄰房(汽修廠)時,採用低震動工法與施工機械,並妥善配置機械位置。

7

能源有效利用

輔導承商對於工地所使用的照明、運輸、用水、供電…等臨時設施採用節能減碳之設備,將能源作最有效之利用。

8

確保工程品質良好

施工品質良好之工程,能大幅減少維護管理所需投入之資能源,延長設施壽命,減少不必要浪費

 

伍、鐵路沿線施工安全事項

一、施工期間必須做好工地周邊之安全設施,以確保鐵路安全營運及施工人員安全。

二、依鐵路局電化鐵路干擾防護標準規定,距電車線半徑5M以內之金屬物必須接地防護。

三、有關施工申請與審核、安全距離與淨空、施工安全設施、施工時鐵路局配合單位及施工單位應行辦理事項、事故責任等,除下述規定外,應遵照臺灣鐵路管理局「在臺鐵路線及設施附近施工工作要點」規定辦理。

1.除另經工程司同意外,施工單位之機械器具、工具、車輛等,均不得侵入臺鐵建築凈空(距軌道中心1.9M)。

2.施工單位在軌道邊挖掘土方,應有適當之擋土措施,施工圖需先送工程司,經會同臺鐵有關單位實地勘查確認,徵得同意後始可施工。

3.如有跨越軌道上空施工,臺鐵得要求施工單位,在安全高度以上架設安全網或臨時支撐,以防止施工不慎損害電車線設備。

4.如有跨越軌道上方之工程,應設置防護措施,以防止水泥漿濺落或施工物件掉落;施工所裝模板及支撐物料,應距電車線設備0.6M以上,並設置警告標誌,派員巡查檢視。

5.施工單位工作,有危及鐵路或施工安全時,如架設跨越軌道上空結構,或靠近電車線打設鋼鈑樁,必須在夜間申請封鎖路線及辦理斷電後方可施工。

6.施工中如發生土方鬆動、崩坍等情況,應即時停止施工,採取緊急措施,以策安全。

四、跨越軌道之路橋工程,承商應設置防護設施,以防止水泥漿濺落及施工物件掉落,施工所裝設之模板及其支架等結構物,應距離電車線設備0.6公尺以上,並作好接地措施;在橋上工地,應設置警告標誌,並派人巡察檢視。

五、施工承商在鐵路沿線淨空範圍內施工時,應於施工地點兩端指派列車瞭望員,瞭望員應配戴安全帽、穿著反光背心及攜帶警示旗、口哨、對講機等配備,負責列車監視工作,確保施工及行車安全。

陸、緊急應變措施

一、當結構物變位量(沉陷量、傾斜量)、或支撐軸力超過警戒值時,首先進行全橋目視檢查,確認警報系統訊號無疑,應密切注意變化速率及趨勢,若變位量持續上昇,應查明變位量持續上昇原因,必要時通知應變小組動員機具及人員待命,隨時準備採取緊急應變處理(備妥警告標誌、鋼質防護圍籬或紐澤西橋護欄等抵達橋梁入口處、橋下大型拖吊車及組裝臨時鋼質支撐架等必要頂昇工作展開)。

二、當結構物變位量或支撐軸力持續上升,超過行動值時,由工地負責人立即下達動員命令,加強戒備,採取緊急應變處理,如:採取封橋及架設臨時支撐架等防止斷橋之安全防護措施,並派員協助疏導交通及人員進出管制,降低損傷。

三、托底工法施工災害類型及預防對策,如表2。

 

表2 托底工法施工災害類型及預防對策

災害類型

預防對策

支撐架倒塌(如:支撐座固定不良、支撐材有缺陷)

1. 查核於支撐鋼架之組立、推進、移動與拆除時,承商是否確實依據相關作業規定執行,並建立SOP 檢查表供查核。

2. 於施工前應要求承商辦理千斤頂及支撐架預撐作業,確實掌握工作流程。

3. 於承商辦理模板安裝時,應檢核固定鋼棒等鎖固作業之執行。

4. 查核支撐架有無依規定辦理定期檢查。

5. 於每一單元施工時,應檢查支撐之穩固、應力分布之均勻與否、混凝土澆置速率、順序與施預力之順序等。

6. 裝設期間應審慎考量風力等天候影響。

墜 落

1. 查核於高度二公尺以上之工作場周邊與開口處,是否已設置安全(防護)網與護欄等設施與警告標誌等,以防止人員墜落

2. 限制非工作人員進入施工範圍。

3. 若因作業因素而暫時無法設置護欄時,檢視工作人員是否確實使用安全帶(索)。

物 體 飛 落

1. 查核開口處,是否已設置安全(防護)網與護欄等設施,以防止物體飛落。

2. 支撐架安裝與移動時,應要求承商將支撐架構件安置穩固,安裝與移動程序則應依準則執行

3. 工作人員所使用之手工具等,應繫上安全繩,以防止脫落,相關零件亦應集中放置。

感 電

1. 查核施工所使用之電力設備有無設置漏電斷路器,並要求承商應定期檢查相關之電力設施,如有損壞應立即檢修改善。

2. 電力機具與設備周邊,應置放明顯之警告標誌。

3. 檢查電焊機是否裝設有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四、本案在監造團隊全程查證下,透過完善的監造組織,確實執行現場監造工作,本工程順利如期如質完成,施工過程並無災變及鄰損發生。

柒、結論

一、本案鐵路地下化工程沿線穿越多處橫交結構,其中穿越大中二路匝道為本計畫施工重點,由於需維持高架橋既有交通功能,需採特殊工法進行施工。

二、大中路快速道路匝道F橋墩採托底換柱工法,有效解決臺鐵引道衝突之框架式橋墩(改建為雙柱橋墩形式),施工期間維持橋上之正常交通功能,完成後則依新柱位置復舊原有車道。

三、本工程採用對既有結構物及交通影響小之托底換柱工法施工,施工過程,既有橋梁結構應力系統及基礎受力狀態,會隨工程進行逐漸變化,本案成功佈設自動化監測系統,即時掌握結構行為,確保施工安全,效果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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