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建築結構、景觀、植栽工程計畫

第三章 建築結構、景觀、植栽工程計畫

3.1工程內容概要
(一)工程名稱:ooo新建工程
(二)工程地點:oo
(三)業 主:oo
(四)工程期限:通知後開工日起400日曆天竣工
(五)設計監造:oo
(六)興建建築物:
(七)興建樓層:地上四層
(八)基礎形式:獨立基礎
(九)結構形式:鋼筋混凝土構架系統
(十)開挖方式:明挖方式
(十一)主要施工項目

項目 工程名稱 單位 數量 備註
壹.一 假設工程 式 1
壹.二 建築工程
3 回填方 M3 2,348
9 3500psi混凝土(預拌) M3 4,306
10 S28W鋼筋及紮工 T 354
11 S42W鋼筋及紮工 T 267
12 鋼骨 T 86
13 一般模板(含不銹鋼低水槽) M2 21,895
14 清水模板特殊處裡 M2 2,458
16 地坪白水泥掺色粉磨石子(崁銅條) M2 2,809
34 內牆掺石粉光 M2 1,021
43 內牆1:3水泥粉刷 M2 1,433
53 外牆掺石粉光 M2 1,582
60 屋頂1:2水泥粉刷塗橡化瀝青防水膜TH=2mm M2 3,254
壹.三 景觀工程
4 近運利用填方(夯實度95%) M3 2,072
6 3500psi混凝土(預拌)
M3 478
項目 工程名稱 單位 數量 備註
12 漿砌卵石 M2 1,521
13 水溝E M 87
17 漿砌卵石擋土牆 M 820
20 地坪舖設植草磚 M2 672
22 舖設熱伴瀝青混凝土TH=10 mm M2 3,553
壹.四 植栽工程
A 現地整理 式 1
B 喬木及竹類 式 1
C 灌木及籐類 式 1
D 草皮 式 1
壹.五 水電工程
(一) 電氣設備工程 式 1
(二) 給排水系統設備工程 式 1
(三) 弱電設備工程 式 1
(四) 消防設備工程 式 1
(五) 空調設備工程 式 1
壹.六 醫療器材工程 式 1
A 醫療氣體工程 式 1
B 護士呼叫工程 式 1

3.2 假設工程措施
開工前工作規劃:
(一)籌組各項技術人員,成立專案組織,造冊報備。
(二)設立工務所,搭建辦公室,建立運作機制。
(三)準備工作安全設施及工具。
(四)投保本工程營造工程綜合險。
(五)確立施工管理組織權責劃分及工作責任。
(六)確立本工程各項工程範圍及界面。

3.2.1、工務所配置:
本工地擬設置組合屋工務所做為施工聯繫及工地管理,並供監造單位使用
(內含辦公室、會議室等20M2以上面積),工務所配置位置詳假設工程配置圖。
3.2.2、安全圍籬:
於基地正面,設置甲種安全圍籬以區隔基地內外並管制人員進出,其他週邊設置阻絕措(或乙種圍籬)確保施工期間安全,施並於明顯處設置工程告示牌。
3.2.3、施工大門及動線:
於基地以施工便道連接oo通道,分別設置施工大門,作為施工車輛、機具運輸之主要出入口及人員出入管制措施,以避免發生施工危險。並於大門兩側及圍籬轉角處設置警示燈,以便夜間警示行經工地之車輛及行人注意安全。
3.2.4、臨時廁所:
於施工區域內合適之位置設置活動式臨時廁所,供施工人員使用,並維持工區內之清潔,避免影響環境衛生。
3.2.5、臨時用電計畫:
有關工程所需之臨時電擬向電力水公司申請臨時電,提供施工臨時用電使用。
(一)臨時電力考慮申請3相3線/220V低壓供電1處,其最大
供電量為50KW,應足以供應本工程使用。
(二)臨時電力配置
1.臨時工務所旁,設置臨時配電盤1只,供應110/220伏特用電。
2.結構體之各樓層,於每層樓梯間設置電燈配電盤1只,供應
110/220伏特用電。
3.為預防工程進行中,因無預警停電,造成工程施工之危險,計畫將需要備用電力之施工設備,納入緊急電源供應系統,而以柴油引擎發電機供應備用電力,以電源自動切換開關,於停電時自動啟動發電機及切換為緊急電源。
4.工區人行道照明之設置間距不得使人行道地面之亮度低於50lux。
3.2.6、臨時用水計畫:
有關工程所需之臨時水擬向自來水公司申請臨時水,提供施工臨時用水使用。
臨時用水配置計畫申請水表1處。結構體各樓層,於每層之樓梯間,設置2只1/2接頭,供各層工程施工使用。
3.2.7、材料堆置及加工區:
為考慮施作動線、吊料順序、計畫步驟,選擇於施工區域內合適位置臨時材料堆置區,做為材料臨時堆置使用,並設置安全警示措施。
3.2.8、廢棄物堆置區:
因應工程產生之廢棄物,於區域內合適之位置設立廢棄物堆置區,將廢棄物集中後,由協力廠商清運。
3.2.9.、工程告示牌
工地告示牌設於工區進口明顯但不妨礙交通之位置,係為標示工程名稱、工程概要、工期、監造單位、執行單位、承包商、電話等相關資料。
3.2.10、工地假設工程配置圖如下:
工地假設工程配置圖:

 

 

 

3.3 放樣工程計畫
3.3.1、現況檢測之
現況檢測之目的在於針對本工程設計建築物其地界、界樁作詳盡之檢查作業,並由專業測量公司配合地政機關檢收,以確認應施工之項目及處所,並事先作成檢測紀錄,以為施工放樣依據與校核。
3.3.2、放樣流程圖(如右圖)
3.3.3、基地放樣:
(一)基準點之測設工程開始後,分別以
界樁及現有建築物邊角岸施工設計
圖設計位置放樣。
(二)整地:依設計圖高程所示,按施工規
範進行挖填方等近運利用及基地夯
實作業,以利後續結構放樣作業。
(三)結構放樣:依序將柱、樑、牆、門
窗等位置測設於基地面上,並引測
高程作為模板組立之依據。
(四)放樣後應進行檢測,如有誤差即行
調整。放樣位置確認後即進行次項
工程。
(五)高程引測以現地(指定)高程為基
準高程點,以控制整體建物之高程。

3.3.3、樓層基準點之轉設
在每樓層之結構體完成後為顧及方便性,應於各樓層設置基準點以為將來該樓層放樣之基準,因此應將基本層之基準點隨結構體之完成而轉設。為求放樣之精準與將來方便檢核,基準點之轉設應採由建物內部預留孔垂直轉移方式處理。基準點轉設應注意之事項如下:
(一)基準點垂直移轉
1.在RC搗築完成後應作樓層基準點之移轉。
2.各樓層基準點應一律由一樓之基準控制點轉設,不可使用前一樓層之基準點直 接轉設,以免造成累計誤差。

3.4 土方及基礎開挖計畫
3.4.1土方計畫
3.4.1.1、整地挖方:
基地按設計高程經開挖及近運整地區內,其地質為卵礫石夾中、細沙,挖方數量包括建築基礎約為9,167m3。
3.4.1.2、基礎開挖工法
本工程因開挖深度不深,且本區地質狀況良好,故採用1:1.5明挖工法,以挖土機配合裝卸卡車同時施作,並利用載土車搬運土方至近運填方地區進行整地施工,於基礎回填作業完成後,在進行滾壓作業。
3.4.1.3、基礎回填方及近運填方:
建築物基礎回填方約為2,699m3,近運填方約為3,193m3,基礎回填土以小型夯時機進行夯壓,整地近運填方以震動壓路機壓實,兩者壓實度均應達到最大乾密度95%為合格。

3.4.1.4、土方運棄:
本工程土方於近運填方後如有棄方處裡,按地方法規規定辦理土方運棄事宜。

3.4.1.5、開挖前注意事項及安全措施:
(1)工程動工前應照施工圖,將全區位置,先行於基地上正確放樣,並經專案測量公司複測後再定樁標示,並經監造人員赴查無誤方可施工。
(2)基礎開挖前,應事先詳細調查基地地下管線、障礙物之數量、種類、位置、形狀等,並於開挖前先做好管線遷移,無法遷移者則於開挖施工中施以吊掛保護並採補強措施。

3.5 鋼筋工程計畫
本工程相關結構體皆適用本計畫。本工程使用符合CNS560規定之竹節鋼筋。
3.5.1、鋼筋材料:
(一)本工程皆使用符合CNS 560規定之SD42 (D19以上) 及SD28 (D16以下)竹節鋼筋。
(二)鋼筋應妥為儲存,不得沾染油脂、污泥、油漆或其他有礙品質及功能之有害物、 發生損害握裹力之銹蝕、彎曲或扭曲等情事。

 

 

3.5.3、鋼筋之加工及紮綁:
(一)鋼筋材料:
本工程鋼筋部分採定尺連料於工地依核准之施工圖加工。
(二)鋼筋施工圖
鋼筋施工前先繪製施工圖及檢料單送經監造建築師及業主後審核作為加工長度、形狀數量及現場綁紮組立之依據。
(三)鋼筋吊裝組立:
本工程採分區施作方式施工,採60T吊車吊運加工成形鋼筋至組立地點施工,減少搬運以利工進。
(四)為保持鋼筋與模板間之保護層厚度,使用混凝土塊及間隔器,以確保施工品質。
(五) 鋼柱組立與焊接工項 ,施工程序詳列於3.8 鋼構工程計畫

3.5.4、施工注意要點:
(一)鋼筋保護層厚度,依合約規範規定辦理,如下表。

 

 

 

(二)鋼筋組立完成後,依鋼筋自主檢查表先行檢查確認無誤後,再會同監造單位及業主作全面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混凝土之澆置。
(三)檢查項目包刮:
鋼筋尺寸規格是否符合圖說,主筋與副筋配筋之位置是否正確。鋼筋配設數量、間距是否按圖施工。柱筋及牆筋之搭接應採錯開配置不得全部在同一位置或高度做搭接。鋼筋表面之附著物及模板面之雜物屑應加以清理乾淨
3.5.5、施工中注意事項:
(一)鋼筋綁紮應按圖說,鋼筋標準圖之支數尺寸、位置綁紮。
(二)柱箍筋第一支不得離地大於5公分。
(三)鋼筋搭接時,鐵絲綁紮應於2處以上。
(四)樑柱接頭箍筋間距不得大於該柱之箍筋最大間距。
(五)樑筋入柱直通段不得小於15公分,亦即使彎鉤等值抗拉強
度大於設計拉力,仍應大於15公分以防樑筋彎鉤將柱側混
凝土破壞。
(六)鋼筋之搭接長度應依設計圖說設計標準施作。
(七)樑主筋搭接位置為上層中間,下層在梁兩端距離柱邊四分
之一梁跨距內。
3.5.6、施工後注意事項:
(一)每層鋼筋若有剩料應於下次綁紮時一併使用,剩料不得置
於鷹架上。
(二)每次預留鋼筋之綁紮或插放,預留鋼筋之錨定方式需按規定施工,樓梯平台轉角,
樓版角隅及樓版、樑、牆等各處之開口均應補強。

3.6 模板工程計畫

 

3.6.1、木料
模板材料一般以使用木料。木製模板所用木料應乾燥平直,無節瘤、無裂縫及其他缺點,且不因木料之吸水而膨脹變形,或因乾縮而發生裂縫者。
3.6.2、脫模劑
所用脫模劑或塗料,應係不污染混凝土面或使其變色、對混凝土面無任何不良反應、且用水或養護劑養護混凝土時無任何阻礙者。
3.6.3、模板
(一)支撐:本工程考慮施工性及安全性,採用鋼管支撐。
(二)模板協力廠商應提設計書籍模板放樣圖,務須不漏漿,
形狀及尺度正確,堅固而有足夠之剛度,足以承受混凝
土之壓力及施工時之各種負重、衝擊力等,而不致
扭曲變形,並須易於安裝及拆除。
(三)普通模板
使用五分之夾板及3.6cm*4.5cm之堅實角材結合。
與混凝土之接觸應予鉋光,其厚度應均一。如用舊料,使用時應徹底清除板面雜物後,並視需要,加釘一層3㎜厚之防水合板。

 

 

3.6.5、模板放樣計畫:
(一)平面測量放樣:
先在建築物附近選擇施工控制點,控制點位置以不影響施工及視野為原則,並釘置於不易移動地點,最好為混凝土地面,再以經緯儀引控制點,至控制點上測得相關距離及方位角並經閉合及平差然後由施工控制點放樣於PC基地上並經監造建築師校核後,方行施工。
(二)高程測量放樣:
導引施工控制點方法同上述平面測量,至於施工高程控制可設置於打設之混凝土面上,或高於混凝土面之固定高度,設置方法可使用龍門板,或只以膠帶黏於鋼筋上,重點是不可因打設混凝土而埋沒高程標記。
(三)混凝土厚度放樣:
使用水準儀於樓板柱牆突出鋼筋上,使用膠帶作記號,膠帶上方之基準度水準點作為澆置混凝土之依據。
3.6.6、施工要點:
(一)協調水、電、空調、消防等管線及預留孔預埋工作。
(二)模板於安裝前,應將其表面附著之泥土、木屑、渣滓、水泥砂漿或其他雜 物徹底清除乾淨後,塗以脫模劑或其他塗料,使模板容易拆除。
(三)支撐及斜撐應使用堅實平直之木料或鋼料。
(四)依「混凝土施工規範」規定,模板及支撐拆除時間為

位 置 拆除模板之時間
版(淨跨6m以下) 10天*
版(淨跨6m以上) 14天*
梁(淨跨6m以下) 21天*
梁(淨跨6m以上) 21天*
受外力之柱、牆、墩之側模 7天*
不受外力之柱、牆、墩之側模 3天
巨積混凝土側面 1天
隧道襯砌(鋼模) 1/2天
明渠 3天

(五)模板及支撐安裝
1.安裝模板時,應使板面平整,且應緊密接合,以防水泥砂漏失。模板之位置、形狀、
高程、坡度及尺度等必須正確,必要時應以適當之斜撐或拉桿加固之。模板應使用螺栓或模板箍固定位置,以免移動變形。
2.柱及牆壁等模板之下部應預留清掃孔。
(六)模板工程施工注意事項
1.模板材料須符合施工規範場鑄結構混凝土用模板要求。
2.支撐用木料倘裂紋比例過多時,該批支撐材不予使用。
3.模內繫條須使用φ7.5MM以上螺桿,間距不得大於70cm,並禁用鐵絲扭絞方式固定。
4.地下室外牆不可使用「可轉換使用螺桿」,如橡膠套螺桿等,防止滲水。
5.往上部樓層傳遞模板時,須留適當位置供牆、柱鋼筋吊放。
6.地坪線皮釘應注意是否與墨線對齊。
7.樑底模跨上時須先目視高程是否整體一致(相同樑深部分),並藉著高程標示量測樑
底高程。
8.樑柱模接頭應正確,或切料或補適當木板,不得用斜面處理。
9.支柱:全採用鋼管支柱,高度超過3.5m以上須用水平繫材,支柱之支承能力應達1.5T
以上,其材料彎曲者不得使用。
10.混凝土構造物之許可差如下表,施工模板應按下列許可差規定檢驗 :
混凝土構造物之未修飾前各部份之許可差規定如下:
垂直度 許可投影許可差
牆及柱、墩 每層樓高
高15m以上 ±13㎜
±25㎜
房屋邊柱外緣 每層樓高
高15m以上 ±6㎜
±13㎜
(餘詳規範4.4.1規定)


3.7 混凝土工程計畫
一般結構物所使用之水泥為第I型卜特蘭水泥,並應符合CNS 61 R2001 規範之規定並按規範規定提宋配比計畫

 

 

 

(一)將基礎土壤整平夯實,依設計圖說舖設底層或墊層材料,以便於排紮鋼筋及安裝模板,並於澆置混凝土前除模板面及接觸面之雜物。
(二)符合規定之最小保護層。
(三)前一日混凝土訂料確認
(四)模板及澆置高程水線(標高器)檢查,並配置模板工顧模。
(五)預埋螺栓、管線(水、電、瓦斯)複查
(六)模板清潔及澆水濕潤
(七)接縫處理:與前次澆置並已硬化之混凝土連接之黏結縫,應先將表面打毛至露出粗粒料以形成連接縫。水平及傾斜之施工縫,應先將表面清理溼潤後覆以水泥砂漿。
(八)所有混凝土需在新拌時及初凝前澆置完畢。
(九)輸送管路墊高,不直接接觸鋼筋。
(十)水平構材或水平斷面之混凝土,必需待支承之垂直構材或斷面之混凝土先初凝後方可澆置。
(十一)混凝土應以適當之厚度分層澆置,並應於下層混凝土凝結前澆置上層混凝土,以免形成冷縫或脆弱面。
(十二)澆置柱之混凝土應使用可調長度柔性管或象鼻管。若梁、板等係與柱、牆等支承結構同次澆置混凝土,應俟柱、牆內澆置之混凝土完成初凝。
1.澆置時之混凝土溫度:控制為最低13℃、最高32℃。
2.混凝土構件之澆置

 

 

(十三)施工縫:設置於應力較小處,梁版於中央附近、梁相交處則偏移約二倍梁寬處。
(十四)搗實:原則上應使用內振動器,振動頻率不得小於每分鐘7,000 RPM,振動時不可觸及模板及鋼筋。
(十五)混凝土硬化至足以承擔載重前,不得施加載重。
(十六)鋼筋保護:模板拆除後,長時間將露出混凝土表面之鋼筋應塗以純水泥漿保護;鋼筋準備搭接延伸或組立模板之前應清除上述附於鋼筋上之硬化水泥漿及其碎屑。
(十七)養護
1.混凝土的養護時間應視水泥的水化作用及達成適當強度並充份養護。
2.養護期間應保持模板潮溼。
(十八)表面修飾:模板拆除後,所有表面之孔穴、蜂窩,均應徹底清除,以水浸潤至 少經3小時後,用水泥砂漿嵌平。
(十九)檢驗
1.混凝土均於澆置時,製作混凝土圓柱試體進行抗壓強度試驗
2.設計坍度小於100mm時:±25mm
3.設計坍度大於100mm時:±38mm
3.7.3、混凝土澆置計畫
(一)混凝土澆置編組
1.壓送組:壓送車操作手1名(另備用1部)、拉管技術工1-2名、整平技術工2名、震動機操作工每組震機2-3名
2.交通組:交通指揮1名
3.看護組:水電工1名、模板看護1名、鋼筋看護1名
4.指揮組:總指揮工地主任1名、預拌車現場業務調度1名、計量指揮工程員1名
5.品管組:品管人員1名

3.8 鋼構工程計畫
本工程由專業鋼構承包商承建,自有加工廠、組立及焊接設備及完整業績及經驗。
3.8.1鋼骨工程施工標準
3.8.1.1鋼構材料採用符合ASTM A36M結構用碳鋼規範。
3.8.1.2所用型鋼包括角鋼、槽鋼、工字鋼、鋼板及圓鋼條等,均依圖說規定,其產品應以圖說中指定之規範為依據。
3.8.1.3所用焊條須能適合前述鋼料焊接應用,亦應合於圖說中指定規範之條件,並應具有其製造廠商保證品質規定之證明書。
3.8.1.4螺栓:有特別規定外,所有螺栓均使用高拉力螺栓(High Tensile Strength Bolts)其規格應符合ASTM A325之規定。
3.8.1.5應提送該批鋼料之出廠檢驗合格證明書及無輻射污染證明請業主認可,業主並得會同承包商對該批鋼料抽取樣品送往政府檢驗機構,做定性及定量分析,分別試驗其化學成份及物理性質是否符合CNS 或ASTM 有關規定。
3.8.1.6鋼構件應在工廠內加工製作,尤其焊接工作應於戶內施做為原則
3.8.1.7鋼構之非破壞性檢驗:
槽焊接頭之電焊應以超音波或射線照相做非破壞檢驗。對各種焊接接頭之首次檢驗應就每試驗單位全數(100%)檢驗,每試驗單位按每一節柱及其所含之梁、板為計算單位。除設計圖上另有規定者外,應依每試驗單位之檢 驗結果再照下表所列標準取樣檢查。
3.8.1.8工地安裝:鋼結構工程工地安裝施工前,承包商應詳細勘察工地,並擬定安裝程序、方法、機具設備及工地安全事項送請業主審查。
3.8.1.9鋼料應按其編號依序安裝,吊裝時須謹慎,不得碰撞或中途掉落,鋼材吊至安裝位置後,隨即以臨時安裝螺栓裝合。
3.8.1.10鋼材接觸面在安裝前須加清理,如無特別規定,用臨時螺栓鎖緊後,接觸面應完全緊貼,螺栓孔須正確重合,不合之孔以鉸刀鉸正之。
3.8.1.11工地安裝精度之許可差應符下列規定:
3.8.1.12錨栓:一組錨定螺栓群內各螺栓之中心距許可差值最大不得超過3㎜。
3.8.2 鋼構吊裝
施工項目 施 工 要 領 (注意事項)
1 鋼骨位置測量、放樣及柱底高程 現場既設中心樁及保護樁,應妥為保護
2 定位: 儀器:鋼捲尺、經緯儀、水平儀、垂直儀、鋼琴 測量位應於施挖前為之,並檢測是否與圖說吻合並予以紀錄
3 構件運輸及放置 視工地現場空地多寡,預先儲存鋼料,然為預防運輸上之耽誤導致吊裝間斷,應至少有半日以上之鋼材儲存量可供次日吊裝

4 吊裝鋼柱與鋼樑 1.吊裝前需檢測預埋之基礎,是否因混凝土灌漿後之異位狀況並重新校正,並複測高程,若混凝土高度超出許可高程,應事先知會營造廠敲除以利吊裝。
2.柱之吊裝為每次吊裝ㄧ支,樑之吊裝可以每次吊裝2~3支,以節省吊裝時間。
3.吊裝完成後,即先行調整定位螺絲,考量電焊收縮量,調整時應使柱垂直度向外偏,向外偏斜之量即為電焊收縮量,每一電焊頭估計向外偏斜量約為1-1.5㎜
4.鎖定H.T.B在進行電焊作業,電焊順序亦應向外對稱進行
5 使用材料 高張力螺絲、低氫系焊條

 

                                                                   監造會驗

 3.9 主要裝修工程計畫

計畫或施工前重要確認遵行事項
本工程使用之所有木料、石料、磚料等其形、色、質均須經過設計建築師看樣後確定。
所有砌石、清水磚、洗石子、磨石子、石材貼面、磁磚、斬石子、門窗等設施工程,均需先行看樣經設計建築師看樣同意後施工。

3.9.1地坪磨石子工程計畫
一凡工程圖樣上註明為地坪或牆面為磨石子者如白水泥掺色粉磨石子(崁銅條)
均屬之。

 

 

三、地坪磨石子施工要點:
(一)、準備工作:混凝土底層或磚牆粉刷底層,在施築磨石子粉刷前,必須澈底清理及築至準確高度及平正。
(二)、裝設隔縫條:磨石子面分隔為1.2㎡以內,其最大隔縫間隔為90cm以下。不同飾面時之分界、花樣等,使用附有鐵腳之黃銅隔縫條,其鐵腳應先夾進等長之板條,依照分隔於底部粉刷前,以水泥漿固定腳部。
(三)、底層:底層砂漿須以一份水泥三份篩過之清潔堅銳乾砂以適量之水混合。
(1) 地坪混凝土面層若有起砂現象及陽光照射處所,為提高底層砂漿與底層之黏著度,應塗以Epoxy乳劑,不另計價。
(2) 底層砂漿每次施作厚度以10mm為限。
(四)、磨石子面層須用100公斤大理石粒及50公斤水泥之混合比例,先乾 拌後加適量清水使成適當稠度之水泥混合物。
(五)、面層舖工:水泥石子混合物傾入隔條所隔成之格子內後須滾壓密實,應用較重之石滾或金屬滾筒滾壓,直至多餘水泥及水份擠出為止,並用鏝刀拍壓成光滑平面使與隔條邊相平,面層須露75%至85%粒料材,並須均勻分佈,磨石子面在施工之時,須保持潤濕並經少六日之濕治。
(六)、面層磨工:所有磨石子工作除另有規定外均須用機器加水打磨,惟邊綠及凹角等處確不能為機器之磨片所能達到之處,得以人工用磨磚打磨。所有磨石子面塗固後,先用24號磨片打磨至表面平整,然後再用80號磨片打光。第一度打磨工作完成後,所有磨石子面之空隙,均須用同色之淨水泥漿填補,待最少48小時以後始得再用80號磨片施磨至少4次。
(七)、清潔打臘:所有磨石子面於磨光後,須用清水將表面洗掃潔淨。俟磨石子面乾透後,以草酸磨亮後清潔打臘。
(八)、注意事項:磨石子地坪有飾面圖樣設計者,應依監造單位指示及施工圖施作。
(九)、磨石子踢腳線
(十)、磨石子踢腳線須按圖示形狀及尺寸正確施工,外角須四面兜轉,內角則須割角兜轉,磨石子踢腳線以之上牆面,另有粉刷、貼面磚或他種飾面時,磨石子踢腳線須先行築成並磨光。踏腳打磨亮度應與地坪相同。
(十一)、磨石子踢腳線之底度砂漿劃線剖毛等工作,應按規定章節內之說明辦理,底度之面須做至離磨石子踢腳線面一公分處。
(十二)、磨石子踢腳線之隔條,須用與所連接之磨石子地面所用之同樣隔條,其間距按監造單位指示施作。
3.9.2粉刷工程計畫
一、本工程之磚牆、混凝土或其它圬工牆面之表面水泥粉刷及掺石粉光均屬之

 

 

三、施工要點:
(一)施工面檢查
1.確認混凝土表面平整,蜂窩已補,表面應無油脂類
脫膜劑等塗料方能開始施工。
2.確認牆內機電配管工作已施作妥當。
(二)準備工作
1.濕潤磚砌表面以減少粉刷過程中過量吸收水份。
2.粉刷工程進行前,承商須先將粉刷之表面查驗一週,如黏有泥土、殘餘夾板或水泥漿等應先以鐵錘或鋼絲刷除乾淨,並以水清洗,經工程司查證後方可進行打底。
3.施工面之混凝土面過於光滑則以打毛方式先處理。
(三)配比與拌和
1.拌和水量不應超過達成適當工作度所需,以校正合格之容器稱量拌和各次所需之混拌材料,以攪拌器攪拌均勻,拌和之機器及工具皆應潔淨。材料拌和後之坍度不得大於6㎝。坍度之測定,應自機器壓送管末端噴嘴取樣,以5㎝x10㎝x15㎝之坍度錐量。
2.粉刷材料之拌和比例如下:
2.1金屬網上粉刷第一道及第二道底層,其拌和體積比為水泥1份,砂2或3份。
2.2於混凝土、水泥空心磚或紅磚等圬工面上粉刷底層時,其拌和體積比為1 份水泥、3 份砂。
2.3粗表層粉刷之配比,其拌和體積比為卜特蘭水泥:1 份 ,熟石灰:最多1/2 份,砂(矽砂):最多3 份
2.4細表層粉刷之配比,其拌和體積比為卜特蘭水泥:1 份,熟石灰:最多1 份,30號篩之砂停留量:最多2.5 份。
(四)打底
各項粉刷打底前,須先將施工面洗刷清潔,按圖
樣,彈平直粉刷標準線,然後照圖樣拉線,最大每間隔一公尺,或重要位置(如柱、樑、陰陽角等)先做高低及基準灰誌,於灑水濕後以1:3水泥砂漿填抹,並以刮尺按照灰誌刮平,其填抹厚度一公分。陰陽角須以長規尺粉抹,務使表面平坦,但須刮糙,轉角線條應平直方正,外牆之門窗週邊按圖樣規定,以水泥砂漿或其它規定材料崁縫,以防滲水。
(五)表層(表面粉光)
(1) 以手鏝或機噴施作表層粉刷使表面平整,面層厚度約5mm。
(2) 施作硬而細表面成一平整面,厚度不得少於 5mm並避免污損。
(3) 表層完成後應養護48小時,以細水霧噴洒,使塗面濕潤,但不致飽和,表層即予乾置。
(六)水泥粉光後表面斬假石
(4) 樣品:每一鑿石面及色澤,均應作三塊至少30cm正方之樣品,提送工程司核可。
(5) 大理石屑、寒水石應堅實、乾淨且不含有機或化學黏劑。色澤應經工程司核可。
(6) 表層:表層應由具經驗之技工施作,且應於底層完成後七天,方可施作表層。將底層濕潤後,塗刷純水泥砂漿一層。依規定將1 份水泥摻 2份大理石屑或寒水石及石粉等,依工程司要求摻加石屑及礦物顏料,將該拌和料粉刷於底層上。
(7) 經七天後表層硬化,強度足以鑿擊後,以工具鑿出表面,每平方公分至少均勻分佈四道鑿線,邊緣不得有缺角。
(七)水泥粉光
在打底後之粗糙面上,俟其稍乾後以水泥砂漿粉平,不得有波紋,陰陽角應
挺直。粉刷時,先將施工面濡濕並塗刷一層純水泥漿,然後按標準點之厚度
粉平之。
(八)水泥石灰粉刷:
(1)打底如1:3水泥粉刷規定表層之灰漿配比,除另有規定外,均按一份水泥、一份半大白灰與六份乾砂配合,加以適當之水,粉至光滑無波紋、鏝跡,厚度約5MM。
(2)噴有色水泥:打底均如1:3水泥粉刷規定以白水泥為調和與重量比為白水泥71%,石粉20%,防水劑3%,硫化鋅5%,再加上適量之礦物質顏料配成,噴水泥應分二層施工,噴前應先將牆面用清水噴濕隨即以噴霧器噴第一層白水泥漿噴時務須緩急一致,表面均勻,噴射第二層時須在第一層噴完後2至3小時行之。白水泥用量為每平方公尺用1.5公斤。

3.10 門窗施工計畫
3.10.1、施工流程圖:

 

 

3.10.2、施工應注意事項:

 

 

 

(一)準備工作
在安裝門及框架前,須對安裝不銹鋼門扇
及門樘之表面及開口檢查有無缺陷;如有應予
修正。
(二)安裝
1.安裝應與其他工程密切配合,並按圖施工,
確實安裝於正確位置。
2.門樘︰須垂直,排列整齊錨碇。門樘須以
裝飾完成地板高程為標準,並錨碇於結構
樓地板上。結構體與裝飾完成之地板高程
不同時,則以錨片延伸到結構樓地板,側
框之錨碇至少2處,且其中心間距不得大
於60cm。結構體應可容納隱藏式框架之錨
碇;否則須於框架錨碇後拆除之。門樘須
與相鄰結構體錨結,並以砂漿在現場灌滿。
3.門扇︰門扇之安裝須使開關動作平順,且
無雜音之現象。
4.各項繫件固定於結構體內者,應配合工程
進度事先在正確位置預埋牢固,安裝預埋
件若需焊接應做好防銹處理。
4.門樘與牆壁相接處,應以填縫劑封邊。
5.室外門之室外部份與牆面連結處,於粉刷
時應留1cm之凹槽,以防水填縫劑封邊,
防雨水滲入。
6.使用五金時,須按照五金生產商之樣板及
說明書指示,調整五金使易於操作,螺栓
固定件應使用隱藏式。
7.玻璃壓條,應設在室內一側。
(三)檢驗
鋁門扇及門樘製造及安裝尺度許可差及檢驗標準:安裝後之檢驗其精確度,其最大許可差詳下表,再依核准之施工製造圖逐件測試每樘門之操作狀況,依據CNS T184 A2101之規定試驗。

3.11景觀工程計畫
基地範圍內除建築物外,規劃有景觀工程以整地、水溝、管涵排水、緣石及舖面等元素,按設計圖以造景假山等達成庭園美景,遊憩的目的。
3.11.1 整地施工
景觀工程施工範圍約2.23公頃,基地整挖及堆置共約5,699m3,利用填
方約3,423m3,餘土運棄,於建築物基礎結構完成後即可按設計圖
所示工程展開開挖、近運及滾壓之作業。
3.11.2 排水工程
排水設施計有RC水溝,以編號B水溝為主幹流導流大部分地表逕流
排入區外之區域排水系統,並埋設φ30cm高壓鋼筋混凝土管導引部
份地表逕流直接導引流入區外排水系統、其施工於整地完成後展開。
3.11.3 漿砌擋土牆施工
部分鋪面道路兩側設計漿砌擋土牆施工,施工中注意其結構厚度,擋土牆頂高程配合整地高成施作。
3.11.4 路側緣石施工
路側緣石分別以卵石緣石及預鑄緣石舖設施工,比較上注重曲線線型優美柔順的佈置與高程,施工上要注意及緣石的品質與施工基礎滾壓的夯實度,避免沉陷與變形。
3.11.5 鋪設熱拌瀝青混凝土TH=10mm
車道部分鋪設熱拌瀝青混凝土TH=10mm要注意底層級配的滾壓及鋪設熱拌瀝青混凝土滾壓密度與平整度的重要,這一部分的配比與規範宜有所規範。

3.12植栽工程計畫
3.12.1、材料
1.樹苗:備苗、驗苗、移植及種植必須合手設計圖之規定,包括高度、冠寬、樹徑並且生長狀況良好。
2.土壤:所妻用之土壤為透水性良好,且不含雜草根及其他雜物,覆蓋深度不小於設計圖所示。
3.肥料:使用含有效肥分之有機物或複合肥,施用量及次務依規定。
4.支架:支架之支數、直徑、尺度、固定方式依規定施工,使用無裂縫並經防腐處理之木柱。

3.12.2、施工
1.整地工程:整平、挖鬆裁植區域內土壤表土層,無粗石塊及建築殘留之水泥漿等物。
2.樹苗栽植工程:苗木移本至工地裁植前,根群、樹型、技葉均妥善保護,並盡速種植完畢。
3.草皮種植工程:草皮種植區加填客土,草皮平舖後以木板或滾筒壓實,以使草根與土壤密切接觸,無凹凸不平現象。

3.12.3、養護
正式養護期為全部工程完工後起為養護期,期間內隨時注意植物的生長發育狀況、病蟲害防治及修剪,若有因種植不慎或管理不佳導致之植物損傷,將由本公司無條件換植補種。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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