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內容說明

本案例為位於台北市的山坡地,水保義務人因在其自己的土地上違規施作RC擋土牆、大塊石擋土牆及堆置大量的棄置土方,並且興建違規的資材室,遭市政府取締拆除。拆除工作連續4天才完成,可以說是規模較大的違建。

二、基地概述

請參考平面圖(【圖1】),基地位於山區道路旁,大門就在道路邊,一進門就是一條水泥路面(混凝土路)的陡坡,混凝土路的終點聳立兩座違建的RC擋土牆(平面圖上的第二道及第三道RC擋土牆),擋土牆最高達5公尺(【照片1 ~ 3】)。根據義務人的說法,這兩座RC擋土牆主要是用來保護混凝土路左側的住宅(請參考平面圖),因以前曾遭颱風及大雨造成山上大石滾落道路邊,並造成災害。

而基地內混凝土路終點右側部分也堆疊大塊石及興建小木屋(水保義務人自稱這是資材室),這些都是義務人自己興建的,事先並無申報水保計畫。而在平面圖最右邊與鄰居接壤處則興建了非常高的大塊石擋土牆(【照片4】),由於大塊石擋土牆高達6公尺,對鄰地的耕作造成威脅,這些設施也都沒事先申報審核,這些標的物就是本次要拆除的違規水保設施。

在第一道擋土牆(既有RC擋土牆)牆頂到資材室的邊坡之間堆置大量的土方, 由於是超堆,坡面變得非常陡峭。根據市府的承辦人員說,這些土方大概是因為義務人在本基地旁邊蓋了一間農舍(其實是漂亮的豪宅)。整地開挖多出來的土方棄置在自己的土地,似乎也是最廉價的土方處理方式。

過去由於義務人曾將第一道擋土牆牆身加高,並且在加高後的牆背堆置土方,已經被市政府拆過一次(【照片5】)。由於運入本基地的土方太多,這次水保義務人似乎也不管那麼多,照樣繼續在牆背堆高土方,並且在最右側堆置大石擋土牆(【圖01】)。其實大石堆高後鄰地就須退縮,無法在相鄰土地的邊界處耕種,當緊鄰在大砌石旁耕作,不但有壓力而且也非常危險。因耕作翻土時,這些大石隨時會崩塌,在旁邊作業的話,被壓死的可能性極高。

三、本次拆除違建主要工作有5項

(1)坡頂小木屋雖號稱為資材室,但因屬明顯違建,準備移除(【照片6】)。
(2)混凝土路右上方的大塊石堆置,因屬違規堆置且坡度甚陡,可能造成災害,準備拆除(【照片8、12】)。
(3)基地最右側與鄰地交接處因施作砌塊石邊坡,最高處達6m,須降低砌石擋土牆的高度,以維護鄰居安全(【照片4、9】)。
(4)第一道擋土牆(既有RC擋土牆)牆頂到資材室的邊坡之間堆置大量的土方,由於超堆,坡面變得非常陡峭。須移除一部份土方,降低坡度以減緩土方崩滑下來的危機。因下面就是道路,須顧及過路車輛的安全。
(5)坡頂上的第二道擋土牆及第三道擋土牆雖是違建,但因牆高且厚重,而且由外表觀察似乎也非常堅固(【圖1】及【照片1 ~ 3】)。若立即拆除可能影響邊坡安定,最重要的是這2道擋土牆還是能擋住由坡頂上面掉下來的落石,可以保護義務人的居住安全,因此實在不宜貿然拆除。但因違規施工且無配筋及基礎圖,無法了解牆基到底是入土多深及牆底寬及厚度,無法確認到底能承受多大的土壓力,須進一步做安全鑑定,再決定是否廢除。
四、水保服務團對拆除工作的建議

(1)坡頂資材室(木屋)因未經申請而自行施工,建議移除。
(2)目前基地雖有擋土牆(第一道擋土牆, 亦即暨有擋土牆),但牆背填土太高,請將牆背的填土邊坡整修成3個小坡及2個平台,平台寬2m,以確保經過修正後的邊坡安全無虞(【照片10~13】)。
(3)基地西側(就是平面圖的最右側)因施作砌塊石邊坡,最高處達6m,建議至少拆除一半高度,以維護鄰居安全(【照片4、9】)。
(4)在基地最高處有二道很長的RC擋土牆,雖由外表看似安全穩定,但因屬未經核定就施工的擋土牆。建議待本案拆除完畢後,再請水保義務人儘速找技師做整體評估及鑑定擋土牆的安全能力,並再次提送水保計畫供市府及技師公會審查,以確定新築擋土牆的安全(【照片1~ 3、14】)。
五、後記

關於小木屋的拆除,水保義務人原來是要求讓其遷移至其他地方放置,市府也同意。但移除時,經吊車輕輕吊起後,整座木屋就垮掉了,因此,水保義務人乾脆就地拆除,其實公權力也不是那麼冷酷無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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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圖【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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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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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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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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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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