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業法第66條 丙簽一、二事

去(98)年丙簽開跑了,弟當時的心情是一則喜,一則憂,喜的是終於「還我河山,收復失土」,終結了堂堂通過國家高等考試及格的專業人員,去跟上課受訓就可取得證照的工地主任並列的恥辱。憂的是簽章業務增加了部分費用收入,而在自由市場公開競爭的效應下,我們害怕專任技師的離職潮,削價競爭簽章業務,簽章無限上綱、無所節制及仲介吸血等,經過一年的時間,真的,所有擔心的事逐漸發生,雖然各公會的理事長竭盡心力,尋求解決,但官方不支持的態度,即使我們使盡全力成效仍有限,實有「孤臣無力可回天」之感,有時真會感嘆「登天難,求人更難」!我們並不是不知道,丙簽是要落日,最近,本會一連串辦理北、中、南、東及外島說明會,除了想瞭解技師的想法外,亦想藉由座談會與會員作雙向溝通,也確實在多場座談會獲得許多寶費的意見,有些是不曾想到的意見及思維。弟在此要向大家說聲謝謝您,因為有不同的聲音,公會得以持續地成長。

眼前雖然佈滿?棘,但,我們不怕受傷,只有更激勵勇敢向前的動力,弟要向大家報告「丙簽是必須落日」,但必須建構在供需市場尚稱合理(有缺又不會太缺)之情況下,去諦造與營造業者雙贏的局面。否則如是單向市場主導下,將是兩敗俱傷,最後只有仲介(吸血鬼)是大贏家,不是嗎?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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