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查核漫談

筆者擔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查核委員職務至今,已經歷十餘寒暑。在此漫長的期間,本人查核過之公共工程案件約為150~200件之譜,雖然大部份之從業人員與主辦機關之承辦公務人員,皆十分用心,努力以赴。但是,仍有許多盲點或錯誤行止,各類工程人員卻懵懂不知,抑或一路錯到底,甚至於陷自身於違法之險境而渾然不自覺。

準此思索,筆者擬將個人擔任查核委員進行工程審視時,屬於必查之重點項目,與既存之缺失及建議改善策略,分別列述如下。  

一、相同案件之施工單位自主品管檢查表,與監造單位品保查驗表,應具備相同之檢驗主項目,以及次項目相同之檢驗標準值,且此兩種表單,尚須同時符合契約條款及設計圖說與施工規範,所規定之合格標準值。惟許多案件之此兩種表單,卻“各言爾志”或是“各說各話”,其問題癥結點,相信讀者們應不言可喻。  

二、表單未以量化值表示各項檢驗之標準值,且大多以目視平整、目視垂直或目視良好等用詞,來表達品管或品保之水準,顯然讓施工品質陷於良莠不齊之隱憂或危機。凡屬此類之表單,一旦工程衍生調解、訴訟、或是仲裁之事件,承包商或監造單位之勝算可謂微乎其微!  

三、環顧國內各施工單位,鮮少嚴謹簽辦各工程案之公文收發處理,亦即針對業主及監造之來文,幾乎千篇一律地原文照原樣存檔,亦不註記辦理情形、也不辦理公司內部呈核之程序。凡屬此類處理情形之公文,事過境遷三個月以上,將無從追查處理情形,若衍生上述調解、訴訟、或是仲裁之事件,施工單位照樣毫無勝算。  

四、任何工程,一定均須辦理材料,或結構體取樣與試驗等品質管理工作,因此,施工單位一定必須製作材料檢驗總表,並逐項逐筆記錄各項資訊。惟仍有不在少數之施工單位,自始至終未製作本表單,致令工程品質管理工作出現漏洞,與施工成品潛藏危險性。  

五、許多施工單位照相存證之照片中,皆自曝其短地顯示工作人員未戴安全帽,此項缺失在歷次的工程查核中,出現比例極高,亦為工安事件埋下不定時炸彈!  

六、國內外之水泥混凝土設計準則,泰半皆規定其坍度以10cm±2.5cm為標準,最大允許值放寬至15cm為上限。惟國內施工單位慣於將水泥混凝土之坍度值,再予以放寬至15cm±3.8cm,等同於允許採用18.8cm之坍度灌漿,參考文獻(1),業已明確闡釋:『超過6”(15cm)坍度之水泥混凝土,將減少混凝土的耐久性』。參考文獻(2),更提及:『高坍度同時讓水泥混凝土中含氣量,變成不穩定、易衍生乾縮裂縫及剝落等損壞狀況。』。筆者則由親身經驗得知:『高坍度水泥混凝土建構之結構體,將降低整體水密性(緻密性),經常在養護期間即產生紋裂(Hair Cracks);另外一方面,灌漿成品之底部粗粒料易於析離,致損及結構體上半部之強度表現。同時,水泥混凝土表面亦易於產生泌水現象。整體而言,由於耐久性欠佳,尚不利於抗震性。』總之,使用高坍度之水泥混凝土,除了可提高工作性之外,可謂是弊端叢生。筆者特別再次呼籲:『有識之士應全力改善此類使用高坍度水泥混凝土之錯誤行止。』  

七、許多從業人員在工地內穿梭及工作,卻從來不穿著安全鞋,致令雙腳經常被尖銳物件刺傷。更有甚者,工作人員邊工作邊吸煙或邊喝酒,且造成工地內遍地可見煙蒂及空酒罐。此類工地若有採用乙炔鋼瓶進行焊接之作業時,將極易衍生火災;若有人員須在高空平台或鷹架上工作時,亦極易衍生人員自高空墜下而傷亡之憾事。筆者於工程查核時,皆一再地強調:『任何工程務必注意工地工安、人安及事安,才能一切皆平安。』  

八、早期之施工規範,訂定養護時間:『水泥混凝土為28天,瀝青混凝土為24小時。』現階段之部份施工規範,則將水泥混凝土之養護時間縮短為7天;更將瀝青混凝土之養護時間,更改為完工後表面溫度低於50℃(含)以下,即可開放通車使用。類此者,勢將損及兩者之耐久性,致令水泥混凝土易於衍生裂縫;瀝青混凝土則易於衍生剝脫及產生車轍之狀況。此乃導因於公務人員以及從業人員,總是想節省養護時間,並爭取提早開放使用之績效。豈料此行徑,反倒戕害了水泥混凝土暨瀝青混凝土長期的耐久性,並種下快速損壞之致因,實在是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九、施工程序錯誤,造成工地隨時可能產生危險事件之致因。以照片1為例,約4~5公尺高度之邊坡駁坎,施工單位先行拆除下半部之砌磚及水泥砂漿,使其上半部處於懸空狀態,若因自重或地震而崩滑下來,恐怕又要傷及下方之工作人員,或適巧路過之用路人。擔任查核委員,應特別注意此類施工程序錯誤之樣態,並建議施工單位務必立即改善,以策安全。  

十、許多工地現場,漠視且輕忽夜間警示之措施,導致深夜時段,經常有駕駛人或是行人,撞入工地且摔進地下開挖之坑洞內,而衍生傷亡或財物損壞之案件。建議施工單位應確實擬訂各工程標案適切之交通維持計畫書並且落實執行,以保障用路人與工地雙方,均屬安全的最高原則為基準。

綜上所述,可見許多缺失,均屬人為疏忽所造成,小至表單與公文的處理漫不經心,大至人員的傷亡憾事,一切皆為未依標準作業程序推動工作,所產生之後遺症居多。因此,上至中央單位、下至縣市政府,乃至於鄉、鎮、區公所,推行查核工作業已超過十一餘年,筆者本諸榮譽及責任感,每每在施工查核時,發現眾多類似本文所提及之缺失或危險因子,一定忠實記載所見所聞,以供施工單位參考與改進之,咸信可提升施工品質且避免一些工安事件的發生。

參考文獻

1.廖肇昌譯述(1988)。混凝土配比:設計與控制。民全書局。

2.廖肇昌譯述(1987)。混凝土問題:原因及診治。民全書局。

980-8-1

照片1 邊坡駁坎拆除施工,程序不當之現況示意照片。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Ads sidebar 2-1

來來來哩來按個贊!


【版權重要說明】:本網站內容係由該著作權人或團體同意下轉載、或由該作者或會員自行創作上載發表之沒有違反著作權之圖稿內容,一切內容僅代表該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本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讀者認為文章或評論有侵權不妥之處,請與聯絡我們,將儘速協同處理;同時未經本網站同意請勿任意轉載內容,我們也將保留一切法律追訴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