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懲戒案例介紹(21)

案由
○公所○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技師中央主管機關查有C技師涉嫌違反技師法情事,經移送懲戒。
移送懲戒意旨
A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註銷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後,仍承接○公所辦理之3件工程技術服務案;另查A公司於○年○月編製提送之工程預算書,係加蓋C技師任職於A公司時之技師執業圖記,有C技師以A公司執業技師身分執行此工程技術服務業務,惟當時C技師已變更執業機構登記於B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技師業務。
技師中央主管機關以C技師涉嫌違反技師法施行細則第3條前段「技師僅得在同一執業機構執行業務。」規定,而有技師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執行業務時違反與業務有關之法令」禁止行為之情事,爰依技師法第39條及第42條規定移送懲戒。

理 由
本案緣○公所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查核A公司已註銷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後仍承接○公所委託辦理之3件工程技術服務案乙事。案經技師中央主管機關另查有工程預算書加蓋C技師擔任A公司執業技師之執業圖記情事,疑C技師已變更技師執業執照擔任B公司執業技師後,同時以A公司執業技師身分執行前開工程技術服務業務,涉嫌違反本法施行細則第3條前段規定,有本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禁止行為,乃依本法第39條第1款及第42條規定檢具事證移送懲戒。
有關C技師以B公司為其執業機構後,同時以A公司執業技師身分辦理本工程技術服務乙節,C技師答辯稱其絕無同時於不同公司執業之情事,並對A公司承接○公所之工程技術服務,及A公司號函復○公所稱誤用蓋有C技師執業圖記之舊資料等毫不知情,惟就A公司何以持有其執業圖記之疑義,C技師於列席工程會技師懲戒委員會則稱「於○年○月間A公司內部協議停業,因尚有部分案件未結束,公司希望我將執業圖章留在公司,但為何工程預算書上蓋有我的執業圖章,我確實不清楚......」。依技師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技師執業圖記應記載技師姓名、技師科別、執業執照字號及執業機構名稱,故技師執業圖記係屬技師執行業務時之專業資格憑證,其加蓋執業圖記之表意行為,客觀上將使委託者致生由該執業機構技師履約之確信,與技師執行業務之身分具不可分性。C既已轉登記至B公司執業,原記載執業機構為A公司之執業圖記自不能再使用,卻仍將其執業圖記交由A公司使用,實有過失,且依C技師出席工程會委員會之陳述意見,其已明知A公司係因有未完成工程需使用其執業圖記,始要求C技師將原有執業圖記留存於該公司,故C技師對於A公司將以其為該公司執業技師身分執行相關工程技術服務之情事,應屬可得預見,辯稱其不知情要難採信。本案確有系爭工程預算書為C技師以A公司執業技師身分加蓋執業圖記之事實,C技師於非執業執照所登記執業機構之公司執行業務,違反技師法施行細則第3條「技師僅得在同一執業機構執行業務」規定,殊堪認定,C技師有違反本法所定之禁止行為,依本法第39條第1款規定,應付懲戒。
決議
C技師為B公司執業技師,僅得於B公司執行技師業務,因本工程預算書以C技師A公司執業技師身分加蓋執業圖記,而生C技師同時另於A公司執行業務之情事,違反技師法施行細則第3條「技師僅得在同一執業機構執行業務」規定,有本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執行業務時違反與業務有關之法令」禁止行為,C技師對於相關違反技師法情事核有過失,依本法第4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應予申誡、停止業務或廢止執業執照之處分,惟C技師違法行為終了日至移送懲戒之日,已逾本法第42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之3年時效,爰決議予以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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