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廠商與預拌混凝土廠之權責區分—確保混凝土之品質

徐敏晃 專案經理
張俊鴻 研發工程師
臺灣營建研究院工程服務組

去年(96年)3月大陸正式禁止輸出天然河砂給台灣,造成過內砂石供應產生20%的缺口,不僅造成預拌混凝土的品質、供應不穩定、購料成本的增加,連帶影響許多工程及建築案件的進度,甚至造成多起預拌業者及營造廠對於混凝土強度不合格判定之爭議,使得預拌混凝土廠與施工廠商對於混凝土的品質認定問題,再次浮上檯面。

混凝土強度認定 存在模糊空間

長久以來,國內工程界對於混凝土強度的認定問題,本就存在一模糊空間,依國家標準CNS 3090「預拌混凝土」之適用範圍,「預拌混凝土出廠之品質應負責至購方指定交貨地點為止,購方若無指定交貨地點時,該交貨地點以預拌車洩料口為準。預拌混凝土卸交工地以後,其澆置、搗實、養護及保護等工作,均不在本標準之內。」因此,預拌廠與營造廠所簽訂之契約,大多以預拌車洩料口取樣之試體強度作為驗收依據。為使試體抗壓強度能滿足設計強度之需求,預拌廠在做配比設計時,通常會考慮原物料的性質及機具設備的產製效能,再由統計分析之結果來設定目標強度,目前一般預拌廠所設定的目標強度約超過設計強度的一成五至兩成之間,根據台灣營建研究院「優質混凝土(GRMC)驗證」的抽樣結果顯示,實際抗壓強度約比設計強度高出二成到三成,試體強度的不合格率約為1.5%,大致能符合規範及設計圖說之規定,若有不合格,其後續處理則依照監造單位之指示,提送矯正措施辦理補強。

建築物最終的混凝土強度會與試體強度有一段落差

但是預拌混凝土自預拌車洩料後,經泵送車的泵送、工地現場的澆置、搗實、墁平,到最後的養護、保護等一連串的施工過程,建築物最終的混凝土強度常常會與試體強度有一段落差,其探討之主要原因如下:

一、抽樣未具代表性:不肖之預拌廠常利用監造單位無法每台預拌車抽樣之盲點,在未抽樣時偷換廉價之配比,甚至要求營造廠只能抽每幾台車,藉以謀取暴利,造成試體抗壓結果雖然合格,但完全不具代表性。

二、泵送車加水:泵送業者受僱於營造廠,通常以混凝土澆置數量計價,一般泵送業者為縮短泵送時間、節省人力成本,常常在泵送過程加水,以增加泵送速度及施工便利,甚至以暗管方式來躲避監造單位的查核,導致混凝土強度的降低,並有析離的可能。

三、搗實不確實:搗實為混凝土密實之重要步驟,但常因現場施工人員不足、或是工人無正確之搗實觀念,造成搗實不足或搗實過度。搗實不足使得混凝土形成表面多氣泡、蜂窩、內部空洞、鋼筋握裹力降低、混凝土各部位強度不均勻等現象;而搗實過度可能引起模板變形、材料析離、鋼筋移位等問題。

四、未適當養護:養護之目的在使混凝土保有足夠的水分與適當溫度,確保水化作用進行以產生混凝土強度,達到所用之耐久性、水密性與鋼材保護等品質,然現場施工人員常未給予適當養護,造成混凝土表面發生乾縮、溫度之龜裂,強度無法順利發展,尤其在高溫及風大的環境下,混凝土表面裂縫更加明顯。

由於影響混凝土強度之原因眾多,所以當有混凝土瑕疵失敗時,預拌廠及施工單位在責任釐清時,即會衍生出許多爭議。當然就技術層面來說,只要預拌廠不任意更改配比、泵送車不加水、施工單位能確實搗實、養護,混凝土的品質就能獲得保障,但就台灣現實情況來看仍有困難,因此筆者就實務面提出幾項建議供工程先進參考:

一、與預拌廠之契約明訂以鑽心試體之強度作為驗收標準,鑽心位置任意挑選,迫使預拌廠提高目標強度,以確保混凝土符合設計強度。

二、泵送車委由預拌廠代管理,由預拌廠包辦混凝土的生產、運輸、泵送、澆置,減少施工介面,若混凝土品質發生問題,至少在管理上無環節可加以推卸。

三、設計使用高流動性混凝土如SCC、HFC等,提高施工的工作性,改善工人擅自加水的不良習慣,提升混凝土之品質。

「一分錢一分貨」是不變的道理,對消費者而言,要的是安全無虞的建築,因此,營造業者必須要思考的是:要儘量壓低混凝土的價錢,但卻要付出較高的管理成本及後續施工之風險;還是選擇有信譽的預拌廠,不用為混凝土而提心吊膽。此等皆有賴各位先進們共同努力。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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