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建 輕維護 話斷橋

9月22日晚會議中,劉主委提及断橋悲劇,各自表述中,本人提到:(1)橋梁使用中,要重維護,建立橋梁身份證,其中維護亦要有簽證負責制度(不要只做完工剪彩、舞龍舞獅)。(2)報載多次斷橋在橋之兩端,兩端是否有偷工減料之情事?身為工程人這是無法接受的,若真出事多在兩端(當然有其他原因),那麼,可否提高兩端設計的安全係數?或者改變設計方式?

9月23日收到技師報615期,當期的社論一看,正中本人9月22日所要講述的,當然本人沒有該社論如此好的文筆,講述的那樣精明熟練,真的太好了,看完心有戚戚焉。於是9月24日決定也做一些事-投稿。

首先表明:(1)本人之前曾是一小小維修工作者,一做就近30年,亦是別人不重視的那種人;(2)橋梁工程本人沒有做過,也沒有維修過,僅欣賞橋梁之美及使用過它的便利;(3)很喜歡看報導及書籍(尤其建築類),看到別人的成功及很好的施工技術發表,建築美學欣賞等,就與有榮焉,很為成功者高興;(4)本人文筆不好,茲看到天災人禍,不免有些衝動,就寫吧!

十幾年前,到美國遊玩,跨過多州,車走在路上就知道該州有沒有錢。但該州無論是否有錢,路上皆沒有坑洞,曾下車查看他們怎麼維修道路。沒有錢的做法是在柏油路面產生裂縫時,即用瀝青填縫,不讓路面惡化下去,美國這們有錢的國家都這樣縫縫補補幾十公里、幾百公里。回過頭,台灣做了什麼?橋梁也一樣。

在1980前後,在維修工作服務期中,每天坐交通車上下班,經過華江橋,看到鄰橋的橋墩裸露,更有甚者連下面的基椿都可以看到3m以上在地面(平時沒有水),多位同事詢問本人(全車僅我一人學土木工程)這樣是正常的嗎?本人則無顏以對,就連非土木人都知道危險還在使用,如此情況延續了1年、2年、3年…,直到本人不再經過華江橋,人命值何物?現在要我相信斷橋事件的橋墩,拋了多少噸粽子(蛇籠)固橋,實在令本人懷疑,所以建議要有簽證負責制度。

再舉一例,技師報604期第3版(文接2版)建築施工圖圖1,若站在維修工作者角度,這是一錯誤的設計,由於兩棟建築因沉陷、地震等活動而相互牽扯會把整排鋼釘剪斷,致不锈鋼板脫落,所以回歸到斷橋事件,是否在設計時就要考慮到維護上的狀況,例如,其維護難易度、超速及超載的嚴格控管等。

【本文稿經由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技師報同意轉載;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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