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關11月5日民眾投書聯合報所指道路人孔蓋施工程序問題,工程會表示配合人孔蓋下地之路平政策,過去已與相關機關研商人孔蓋之正確施工程序,並督導各機關確實辦理。

工程會表示,人孔蓋施工品質為道路是否平整的重要因素之一,以道路刨鋪施工為例,其正確之施工程序如下:ㄧ、將原有路面人孔蓋調降至路面下;二、回補瀝青維持通車(路面呈補丁狀);三、刨除原有路面並確認刨除高程(防止厚度不足);四、路面重新鋪築並滾壓至契約規定壓實度;五、鋪築後路面養護 6小時或降溫至 50 ℃;六、具安全及緊急需求人孔蓋(如消防用水閥、特高壓電人孔蓋等),配合道路高程提升齊平,其他經年不開啟使用之人孔蓋則下地;七、驗收時檢驗路面厚度、壓實度、平整度等項目。

工程會指出,此ㄧ施工程序相較於傳統施工方式,更能確保人孔蓋與道路齊平,及減少路面人孔蓋數量,工程會將持續透過施工查核、工程督導等作為,要求各機關落實執行,為民眾把關道路工程品質,以確保行車安全。(工程會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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